沈阳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令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沈阳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令
作者:沈阳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
1948年11月25日
(军字第一号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东北军区命令(为适应军事需要,将辽宁,安东两铁路局与在沈之各铁路组织;统一合并成为沈阳铁路军事管理局,由军管会派员管理,并直接受军管会领导)等因奉此本会,特派本会铁路处处长刘居英为沈阳铁路军事管理局局长,原铁路处名义着即取消,仰该员即日到职视事。

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