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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府同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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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府同官記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57》和《昌黎文鈔/卷08

永貞元年,愈自陽山移江陵法曹參軍,獲事河東公。公嘗與其從事言:建中初,天子始紀年更元,命官司舉貞觀、開元之烈,羣臣惕慄奉職,命材登良,不敢私違。當時自齒朝之士而上,以及下百事,官闕一人,將補,必取其良。然而河南同時於天下稱多,獨得將相五人。故於府之參軍,則得我公,於河南主簿,則得故相國范陽盧公,於汜水主簿,則得故相國今太子客滎陽鄭公,於陸渾主簿,則得相國今吏部侍郎天水趙公,於登封主簿,則得故吏部尚書東都留守吳郡顧公。盧公去河南,為右補闕,其後由尚書左丞至宰相。鄭公去汜水,為監察御史,佐山南軍,其後由工部侍郎至宰相,罷而又為。趙公去陸渾,為右拾遺,其後由給事中為宰相。顧公去登封,為監察御史,其後由京兆尹至吏部尚書東都留守。我公去府為長水尉,其後由膳部郎中為荊南節度行軍司馬,遂為節度使,自工部尚書至吏部尚書。三相國之勞在史冊。顧吏部慎職小心,時有聲。我公愿潔而沈密,開亮而卓偉,行茂宗,事修官,嗣紹家烈,不違其先。作帥南荊,厥聞休顯,武志既揚,文教亦熙,登槐贊元,其慶且至。故好語故事者,以為五公之始迹也同,其後進而偕大也亦同。其稱名臣也又同,官職雖分,而功德有巨細,其有忠勞於國家也同,有若將同其後,而先同其初也。有聞而問者,於是焉書。

既五年,始立石,刻其語河南府參軍舍庭中。於時河東公為左僕射宰相,出藩大邦,開府漢南。鄭公以工部尚書留守東都。趙公以吏部尚書鎮江陵。漢南地連七州,戎士十萬,其官宰相也。留守之官,居禁省中,歲時出旌旗,序留司文武百官於宮城門外而衙之。江陵故楚都也,戎士五萬。三公同時,千里相望。可謂盛矣。河東公名均,姓裴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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