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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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遊意
作者:吉藏

法華遊意

胡吉藏造

開題序

蓋聞無上調御一切種智,內鏡三明、外流七辨,蓄莫限之質、適無方之化,並皆會道無匪稱機。至如《妙法蓮華經》者,斯乃窮理盡性之格言、究竟無餘之極說,理致淵遠,統群典之要,文旨婉麗,窮巧妙之談,三聖之所揄揚,四依之所頂戴。昔仙人薗內未曜此摩尼,今靈鷲山中方灑茲甘露,良以小志前開故早馳羊鹿,大心後發方駕此白牛,斯實薩埵之明訓、道場之玄軌也。此經文雖有七軸,義有二章:一、開方便門,二、顯真實義。開方便門者,開兩種方便;顯真實義者,顯二種真實。假三車於門外為引耽戲之童,設化城於道中以接疲怠之眾,謂乘方便也;皆是吾子等賜大車,既知止息同到寶所,謂乘真實也。燃燈授記、伽耶成道、王宮誕生、雙林唱滅,謂身方便也;逸多不見其始,窮學莫惻其終,六趣無以攝其生,力負無以化其體,謂身真實也。兩門既為方便,所以言麁;二種並云真實,故目之為妙。夫借一以破三,三除而一捨;假修以斥短,短息而脩忘。然則言窮慮絕,何實何權?本性寂然,孰開孰覆?故理超言外強稱為妙,為物作軌則目之為法,道玄像表假喻蓮花,所言經者,妙顯無言寂滅,古今莫改,體可揩摸,故云經也。

法華玄十門分別。

 一來意門 二宗旨門 三釋名題門 四辨教意門 五顯密門 六三一門 七功用門 八弘經門 九部黨門 十緣起門

第一、來意門者,

問:

佛何因緣故說是《妙法花經》耶?諸佛不以無事及少因緣而自發言,今有何等大因緣故說是經耶?

答:

妙法蓮花其義無量,所謂因緣亦復非一,今略序綱要開十門:一者、欲為諸菩薩說諸菩薩行故說是經。

問:

始自華嚴之會、終竟法花前集,四十餘年,諸大乘經已說菩薩行,今何因緣復更說是經耶?

答:

有二種菩薩:一、直往菩薩,二、迴小入大菩薩。自昔以來為直往菩薩說菩薩行,今欲為迴小入大菩薩說菩薩行,故說是經。

問:

何以知始自華嚴之會、終竟法花之前,為直往菩薩,今為迴小入大菩薩耶?

答:

〈踊出品〉云「是諸眾生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便信受入於佛慧,除前修習學小乘者,如是等人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既稱「始見我身」者,即是寂滅道場見盧舍那佛,「聞我所說」謂花嚴之教,故知自昔已來為直往之人說菩薩行;「除前脩習學小乘者」,則知爾前未為二乘說菩薩行。「如是等人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智慧」,則知今為迴小入大之人說菩薩行也。

問:

經文何故但據二人?

答:

初舉為於大始,後標教於小終,一化中間則可知也。

問:

何故前為直往菩薩,後為迴小入大之人?

答:

直往之人久行佛道福德利根,是故前為;迴小入大之人不行佛道薄福鈍根,是故後為。故〈方便品〉云「有佛子心淨柔軟亦利根,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為此諸佛子說是大乘經」;「鈍根樂小乘法、貪著於生死,於諸無量佛不行深妙道,眾苦所惱亂,為是說涅槃」,乃至「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乘」。故知菩薩利根先聞大道,聲聞淺劣後入佛慧,明既其證也。

二者、欲受梵王請故說是經。

問云:

昔波若等教已明受梵王請故說之,與今何異?

答:

請有二時,酬亦兩種。請二時者,初請說一乘根本法輪,後請說三乘枝末之教。酬亦二時者,自昔已來受請說三乘之教,今方得酬其請說一乘根本法輪。是故今明受請與昔為異,具如〈方便品〉及《智度論》初卷說也。

三者、欲明十方三世諸佛權實二智互相資成故說此經。然諸佛之心未曾權之與實,豈是一之與三?故內外並冥、緣觀俱寂,但於無名相中假名相說,欲出處眾生故,強稱權實。則於互有相資成故,非實無以辨權、非權無以辨實,實有起權之功、權有資實之用,是以文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謂從實起權;「我設是方便令得入佛慧」則以權通實。但稟教之徒或執權喪實、或執實喪權。執權喪實者,自昔已來執三乘教人不能悟入一實者也。執實喪權者,謂稟《法花》一乘菩薩既聞道理唯一無有三乘,遂守其理一失於三用。如《法花論》釋〈藥草喻品〉「為破菩薩病故來,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各有差別」。此明理雖是一隨緣有三,豈可守一而失三用耶?然昔稟三乘教人既喪於實亦復失權,執一乘教人既其失權亦復喪實,故此二人皆失如來權實二智,並住顛倒虛妄斷常。欲破今昔互失之緣,令識如來權實二智互相資成;既識二智便入佛慧同歸一道,故說此經也。

四者、欲說三淨法門故說此經。然眾生本性寂滅未曾垢淨,雖非垢淨,於眾生顛倒是故成垢,但此垢重眾生不可頓拔,故諸佛菩薩漸漸出之,所以開三淨之教:一者以五戒十善淨於三塗;次說二乘以淨三界;後明一道以淨二乘。以三塗為重苦,三界為中苦,變易為下苦,故說三門以淨其三垢。三垢既滅則三淨亦忘,故說此經也。然說三淨為止三垢,垢若不留淨亦便息,了悟諸法本性寂然未曾垢淨,乃入於佛慧直至道場也。

五者、欲說三攝法門故說此經也。總談群聖垂教凡有三門:一、攝邪歸正門,二、攝異歸同門,三、攝因歸果門。攝邪歸正門者,釋迦未出之前凡有二邪:一、在家起愛眾生,二、出家諸見外道;此二並乖正道故稱為邪。故〈方便品〉云「以諸欲因緣備受諸苦毒」,即起愛之流也;「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謂諸外道也。乃至〈譬喻品〉云起愛譬彼毒虫,諸見喻同惡鬼,如來出世攝彼二邪歸五乘之正。此二人中有無聞非法者,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有三乘根性者,以三乘法而攝取之。故攝彼二邪歸五乘正也。二、攝異歸同門者,若稟教之徒聞昔三乘而頓悟一道者,不須復更說法花之教;但鈍根之流雖捨二邪更對執五異,今欲攝茲五異同歸一乘,謂攝異歸同門也。三、攝因歸果門者,攝前五異同歸一乘但是因行,今為欲令修因證果故說如來真應兩身,謂攝因歸果門。《法花》之前但有初門,斯經既融會一化則具足三門。然明此三門,意欲為通寂滅無言之道,令玄悟之賓體斯妙極未曾邪正,乃至豈是因果耶?故此三門無教不收、無理不攝、如空之含萬像、若海之納百川。

六者、欲說三種法輪故說此經。言三種者:一者、根本法輪,二者、枝末之教,三者、攝末歸本。根本法輪者,謂佛初成道,花嚴之會純為菩薩開一因一果法門,謂根本之教也。但薄福鈍根之流不堪於聞一因一果,故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謂枝末之教也。四十餘年說三乘之教陶練其心,至今《法花》始得會彼三乘歸於一道,即攝末歸本教也。

問:

此經何處有三輪文耶?

答:

〈信解品〉云「長者居師子坐,眷屬圍遶羅列寶物」,即指《花嚴》根本教也;「喚子不得,故密遣二人,脫珍御服著弊垢衣」,謂隱一說三,謂枝末教也。如富長者知子志劣,柔伏其心乃教大智,謂攝末歸本教。又〈譬喻品〉云,如彼長者雖復身手有力而不能用之,但以慇懃方便勉濟諸子火宅之難,然後各與珍寶大車。初句謂隱根本,次句謂起枝末,後句謂攝末歸本,即三輪分明之證也。

問:

初明根本、後明攝末歸本,此二何異?

答:

昔南土北方皆言:《花嚴》是究竟之教,《法花》是未了之說。今謂不然。此經明初一乘救子不得,後辨一乘救子方得。得與未得義乃有殊,初後一乘更無有異。若後說一乘救子方得遂是不了義教者,初說一乘救子不得亦是不了義教;若初救子不得遂是不了教者,則諸佛出世便欲以不了義法用化群生,便乖諸佛本意、傷父子恩情也。今明《法花》與《花嚴》有同有異。所言同者,明一道清淨平等大慧故。〈踊出品〉云「是諸眾生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便信受入於佛慧,除前修習學小乘者,如是等人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佛慧即是平等大慧,故知《花嚴》與《法花》同名平等大慧,諸佛知見無有異也。所言異者,略明五種:一、化主異。《花嚴》化主多名盧遮那,《法花》化主稱為釋迦;又《花嚴》一佛所說,《法花》則普集分身諸佛說;《花嚴》則菩薩說,《法花》則佛自說。二者、徒眾有異。《花嚴》為直往菩薩說,《法花》為迴小入大人說;《花嚴》純為菩薩說,《法花》雜為五乘人說;《花嚴》頓為菩薩說,《法花》漸漸為菩薩說。三、時節異。《花嚴》始說一乘,《法花》終明究竟。四、教門異。直說一乘平等大道無所破斥,名為花嚴教;此經破三乘執固然後始得歸於一極也。五、約處異。《花嚴》七處八會說,此經一處一會說。

問:

《法華》亦有多處多會以不?

答:

同在靈鷲山,故唯有一處;而約前後凡有淨穢三時:初分之經在穢土中說;〈見塔品〉已去竟於〈屬累〉第二分經在淨土中說;〈神力〉一品十方通為一土中,合在淨穢中說,始自〈藥王〉終訖〈普賢勸發品〉還在穢土中說。

問:

三種法輪,《法花》具幾種?

答:

一往則《花嚴》為根本法輪,自《花嚴》之後《法花》之前為枝末之教,此經則屬攝末歸本。然《法花》結束一化,該羅頓漸則具足三輪,然此三輪皆是無名相中為眾生故假名相說,然寂滅之道未曾有三亦無不三,無所依止也。

七者、欲釋聲聞菩薩二種疑故演說此經。聲聞二種疑:一者舊疑,如身子云「我等同入法性,云何如來以小乘法而見濟度」,又云「欲以問世尊,為失為不失,四十餘年常懷此疑」,謂舊疑也;如云「初聞佛所說心中大驚疑」,則是新疑也。菩薩舊疑者,昔稟三乘之教,既執道理有三,或疑退墮二乘地,或疑進成佛道。今疑者,疑佛所說今昔相違,昔說有三今不應明一,今辨有一昔不應說三。大小二人聞說此經兩疑皆息,故〈方便品〉云「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已除,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

問。聲聞新舊二疑所有文證,菩薩新舊疑出何文耶。

答。身子三請中云,求佛諸菩薩大數有八萬,欲聞具足道,當知菩薩亦有疑也。

問:

八萬大士皆法身菩薩,何容有此疑也?

答:

身子權行接引實人,法身菩薩府同新學,故無過也。

問:

菩薩聲聞疑有何異也?

答:

聲聞自謂究竟,聞非究竟,是故生疑。菩薩無此疑也,而但有上二種之疑,所以為異。

問:

釋疑有何益耶?

答:

若不釋疑,則聲聞無進道、菩薩有退路。今開方便門示真實相,釋大小之疑,則菩薩無退路、聲聞有進道,是故此經為益之深也。

八者、欲說中道法故說此經。

問:

何以知欲說中道耶?

答:

二周說初皆放眉間白豪光明,上不以頂、下不以足。放眉間光明者,表二周之說皆明中道法也。初周明一道清淨,一道清淨即是中道;第二周明一法身,一法身亦是中道。然法身更無有二,隨義立名,故知二周皆明中道也。

問:

何故明中道耶?

答:

道未曾偏中,但為對昔偏病是故說中。所以然者,如來昔說五乘為顯不五,既無有五亦無不五,本性寂然無所依倚名為中道,中道即是妙法。但稟教之徒聞昔說五乘,遂作五乘異解,故墮在諸邊。稟人天乘者墮在生死邊,求聲聞緣覺乘者墮涅槃邊,學三藏教者墮在小邊,學摩訶衍者墮在大邊;乃至昔稟五乘異墮在異邊,今聞一乘作一乘解者墮在一邊。今破此諸邊令心無所著,即是《妙法蓮花經》,故名中道也。

九者、欲顯諸菩薩念佛三昧故說是經。自昔已來未具足顯身真實真方便故,凡夫二乘及始行菩薩猶未識佛,故不解念佛亦不解禮佛,但以有所得心念佛者,便是念有所得竟不念佛,有所得心禮佛,乃是禮有所得亦不禮佛。不禮不念,則佛非彼師、彼非弟子。今既開身方便身真實,方解禮念、始名師弟子。

問:

昔緣云何未識佛耶?

答。昔執雖多不出三種:一者、不識本一迹多,二者、不識本無生滅應用有生滅,三者、不識釋迦久證法身非伽耶成佛。為對此三病,故示三種教門:一者、普集分身示本一迹多,明釋迦之與淨土之佛皆是應迹,非此淨穢乃為法身,故法身不二、迹身不一。又若執應身不一、法身不二者,亦未免二見、有所得心,即是不動而應十方現前,既不動而應、雖應常寂,故此應身則是法身。如《涅槃》云「吾今此身則是法身常寂而應」,不失應身故不二而二,開於本迹二而不二,未始二身。二者、開塔並坐生滅互顯。多寶滅既不滅,則顯釋迦雖生不生,不生不滅名為法身,方便唱滅稱為應用。若復言法身自不生不滅、應身自生滅,還成生滅無生滅二見。今明王宮生,生而不起;雙樹唱滅,滅而不失。故生滅宛然未曾起謝,生滅宛然故是應用,未曾起謝稱為法身。三者、過去久成佛、未來不滅,稱為法身。燃燈授記、伽耶成道,自為方便身。

問:

釋迦久證法身,法身有久近不?

答:

法身無久近,以法身無久近故則知悟亦無久近。所以然者,悟本悟於法身,法身既無久近故,則知悟亦無久近。若爾,釋迦久悟而實無久,當知今近悟亦無有近,故知遠悟亦無有遠,故知近遠無二,不二而二,不失古今也。

問:

何以故但明此三義耶?

答:

就釋迦應身,必備此三,初則法身不二、迹身不一,未知不二之身為有生滅為無生滅?故次明法身無生滅、應身有生滅。雖明法身無生滅、應身有生滅,未知釋迦為始證法身、為久證法身?故第三次明久近。一切諸佛多具前二義,釋迦則具足有三句。

問:

三身云何辨於權實?

答:

法身但實而非權,化身但權而非實,應身有二句:一者內與法身相應名為應身,法身既常故應身亦常,此即應身是實而非權,故《涅槃經》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二者外與大機相應淨土成佛故名應身,此之應身是權而非實,故七卷《金光明》云「應化兩身是假名有,非是真實,念念生滅故名曰無常」,則其證也。既識三義即便識佛,故今念佛三昧倍復增益。又合此三種以為二義:前之二義以明身之權實,後之一義以明壽之權實。《涅槃經》亦明長壽與金剛身,所以但明此二者,眾生唯有形與壽命,隨順之亦明斯二也。

問:

《大品》云「云何念佛?以無憶故」,既其無憶,云何念也?

答:

了眾生與佛本來不二,即不見佛為所念、眾生為能念,故內外並忘緣觀俱寂,故名無憶也。

問:

《大品》可有斯文,今經何處明斯念佛也?

答:

〈壽量品〉云「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無有生死若退若出,亦無在世及滅度者,非實非虛非如非異,不如三界見於三界」。三界即是眾生,故知眾生與佛無二,寧有能念所念義耶?故《中論》云「生死、涅槃無有二際」。眾生、法身義亦如是。斯即經論大宗,必須依斯禮念也。

十者、欲為現在未來十方眾生如實分別罪福果報,故說是經。如一言毀法及謗持經人,則獲廣大罪報;一念隨喜則招無邊之福。所以然者,夫論罪福從乖符理生,此經既說實理,故信之福多、毀呰之罪重。一舊疏本明說經因緣甚廣,今略明十門也。

第二、明宗旨門者,自古至今明宗旨與體,或言是一、或言是有異。言其異者,以教為體、以理為宗,故《涅槃》釋七善文云「知法知義」,知法者謂十二部經,知義者謂教所表理,故以能表之教以為經體,所表之理用以為經宗。言宗體一者,所表之理既是理宗旨,能詮之文還詮宗旨,故宗體不二。今明一之與異隨時用之,貴在得悟,義無定也。昔在會稽,撰釋法華宗旨凡有十三家,今略明即世盛行,有其三說:一云以萬善之因為此經宗。所以然者,斯經文雖有七軸而宗歸一乘,是者即因也,故乘以運出為義,運載行人從因至果,至果則更無進趣,是故非乘。如《大品》云「是乘從三界出,到薩波若中住」,《智度論》釋此語云「乘到菩提變名種智」,故知以因為乘。《勝鬘經》云「於佛果上更無說一乘法事」,故則知果非乘矣。

問:

此經初分明因門、後分辯果門,云何偏以因乘為宗?

答:

後章辯果為成前因,以行一乘之因得壽量之果,故舉果成因、以因為宗。

二者有人言,此經以果為宗。所以然者,夫欲識經宗宜觀經題,題云妙法者謂如來靈智為體也,陶冶塵滓眾塵斯盡故名為妙,動為物作軌即所以稱法,自因位以來麁法未盡,不得稱為妙,既以果德為妙法,即以果德為經宗,是以釋迦以玄音始唱歎佛智甚深,多寶讚善稱大惠平等,即其證也。三有人言,此經具以一乘因果為宗,故初分明一乘之因,後章明一乘之果,借蓮花為喻者,此花不有而已,有即花實俱含,此經不說而已,說即有因果雙辨也。

問:

今所明者為與舊同?為將他異?

答:

今總觀經論,宜開四句不同:一、破而不取,二、取而不破,三、亦取亦破,四、不取不破。言破而不取者,今不與舊同亦不與舊異。所以然者,求上來義不成,或不可與其同、或不可與其異。求上諸義既不可得,與誰論同異耶?

問:

云何求上義不成耶?

答:

今以三意往推,即知其前義為失:一者總攝三師不出因果,而正觀論盛破十家因果,則一切因果不成。今略題數門示不成相:三師既以萬善為因、壽量為果,為萬行因內有壽量之果、為無果耶?如若其有果,即因無生果之能,果無酬因之用。若萬行之因無壽量之果,雖修萬行終不生果;若萬行因無果而生果者,萬惡亦無佛果應生佛果。又《大品經》云「若言因中有果、因中無果、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如是之人即謗佛法僧繫屬於魔,是魔眷屬」,豈是一乘因果義耶?又因中有果、因中無果、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是僧佉、衛世師、勤沙婆、若提子外道之義,非佛法矣。縱又修萬行為因、壽量為果者,萬行之因為待果起而滅、為不待果而滅?若待果起而滅則名為常;若不待果起而滅則名為斷。既是斷常則不成因果,以何為此經宗?又既是斷常則障一乘妙法,云何用障法為宗?又若言一念之善相續至佛果者,為滅已而續、為不滅而續?若滅已而續則有能續、無所續;若不滅而續者則有所續、無能續,云何續至佛果耶?以經論推之,並無此因果與誰同異耶。二者、縱有此因果者,彼便謂道理有此因果則成有所得,經云「有所得者無道無果」,以何為宗?又有所得者,經云「不動不出」,都非乘義,云何用為經宗?《涅槃經》云「有所得者名為無明」,寧用無明為平等大慧經宗?「有所得者名二十五有」,云何用二十五有為眾德經宗?

問:

《大品》與《涅槃》自可論有得、無得,《法華經》明低頭舉手一豪善之並皆成佛道,豈簡有得之善非一乘耶?

答:

得與無得蓋是眾經之旨歸、聖觀之淵府,辨得失之根本、示佛教之偏正,豈不該羅《法花》?又即此經文自辨得與無得,今略舉三文:一、初開宗即云「我以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著」,二者、後〈流通〉富樓那歎佛云「甚奇世尊以智惠方便拔出眾生處處貪著」,處處貪著者著小著大、著三著一,故知此經正明無所得也。又此經盛談寂滅,如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又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寂滅相即是無得實相異名,不應言此經辨有所得也。三者、則用此經文責之,若言乘是因者,是義不然,今講《法花》宜以《法花》為證。《法花》明三車一車皆悉是果,故〈譬喻品〉云「今此三車皆是在門外」,即三界外果德為車,故下合譬談皆以果德合之,舉涅槃合羊車,舉自然惠合鹿車,舉佛果四德智合牛車,舉大涅槃果德合大車,故云「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又舉佛果眾德以合大車,故云「悉與諸佛解脫三昧」,故名等賜大車,則知三車一車皆是果乘非因乘矣。又此經秤名「妙法」,妙法者佛果德無不圓、累無不盡,故名為妙;因德未圓、累猶未盡,不名為妙。則應以果為正宗,因非正宗也。次問第二,若偏以佛果為乘者,是亦不然。諸子求車,佛即賜車,諸子得車即諸子得果,故云乘是寶車直至道場,即知以因為乘寧非乘也。又《大品》等經皆明乘是因義,何得偏用果為乘耶?次破第三,因果為宗,是亦不然。此經初分始終盛談果德,今略引三證:一者、開宗略說歎佛智惠甚深,二者、廣說開佛知見,三者、多寶證說歎大惠平等,故知初分始終盛談果德,非明因矣。以此眾義求三家解釋並皆不成,故無可與同異。

問:

何故要須洗破諸計?

答:

若有因果等見即是有所得,有所得名之為麁,不名為妙;有所得名為非法,不名為法,有所得即是不淨染著,非是蓮花。今息因果等見即是無所得,無所得故名曰妙法、稱為蓮花,故是經宗。

問:

何以得知息有所得見即是妙法蓮花耶?

答:

今略引三證:一、《正觀論》云「從因緣品來推求諸法,有亦無、無亦無、亦有亦無亦無、非有非無亦無,是名名如、法性、實際、涅槃」,故知求有所得因果,不可得即是妙法。二者、《法花論》釋〈方便品〉云「我以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著,著有四種:一者著界,謂三界等;二者著地,謂欲界地乃至滅盡定地;三者分著,謂在家著五欲、出家著名利;四者乘著,著小乘、著大乘等」。故知有所著不名妙法,無所著即是經宗。三者關中肇公《百論.序》云「蕭焉無寄理自玄會,儻然靡據事不失真,變本之道著乎茲矣」,故知心無所依著即是妙法,為此經宗也。

第二、取而不破者,要須前來破洗有所得執斷常心畢竟無遺,然後始得辨佛因緣假名方便用,若眾生應聞因為宗得悟即為說因,應聞果為宗得悟者即為說果,應俱聞因果為宗得悟則為說因果。三世諸佛菩薩說經造論,意在眾生得悟為正宗,而教無定也。

問:

何以知然耶?

答:

凡引六證:一者、《文殊問經》云「十八部論及本二皆從大乘出,無是亦無非,我說未來起」。二者、《大集經》云「雖有五部不同,皆不妨如來法界及大涅槃」。三者、《攝大乘論》云「諸佛唯以利益為定而教無有定」。四者、《智度論》明,六家釋波若,論主不判其是非,以皆出佛口並能開道常益物故,無非正經。五者、《中論.觀法品》云「諸法無決定相,諸佛有無量方便,或說一切實、或說一切不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四句並皆得道,皆是佛法」。六者、求那跋摩三藏遺文偈云「諸論各異端,修行理無二,偏執有是非,達者無違諍」,故知適緣所宜教無定也。

第三、亦立亦破者,因果等三雖出經文,非是正意,故須破之。所言立者,今一往對上三師所明,此經以非因非果中道為體,因果等為經大用。

問:

因果等為用、非因果為體,此出何文?

答:

〈方便品〉中明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此偈頌上因果之法;次偈即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此偈即明非因果義。故知以非因果為體、因果等為用。因果、非因果既爾,三一、近遠、權實亦然:非三非一為體,三一為用;非近非遠為體,近遠為用;非權非實為體,權實為用。然他義但得經用不識經體,既不得體云何得用?設使得用用義不成。若執因是乘者即斥於果,執果是乘者便破於因,各執因果即彈雙用因果。而此經始終具四句明乘義:一者、因乘非果乘,即諸子乘此寶車直至道場;二者、果乘非因乘,故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三者、雙用因果為乘,即含前二句;四者非因非果為乘,謂「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

問:

乘是運出義,非因非果云何是乘耶?

答:

說非因果令眾生出四句越百非,故名真運出義也。又經云「佛性有五種名」,五種名中名為一乘。而經既明佛性是非因果,一乘豈不得是非因果耶?雖有三句四句為乘用,第四句為乘體,故說上三句歸於非因非果,第四句亦由非因非果故有因果等用也。

問:

古舊誰用非因非果為經體耶?

答:

《注法花經》採江左安、林、一、遠,河右什、肇、融、恒,八師要說著於經序,故云「出宅求車何小何大,滅城採寶孰近孰遠,教凝於三一之表,果玄乎丈六之外」也。

第四、非破非立者,然實未曾有三家義之可破,亦未曾有今義之可立。若有破有立即是可以言宣,何謂「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耶?肇公《涅槃論》云「須菩提無言以顯道,釋梵絕聽以雨花,釋迦掩室於摩竭提,淨名杜口於毘耶離,故口以之而默。豈曰無辨?辨所不能言」,即是《法花》「言辭相寂滅」,寂滅寧有破立之可存耶?若能如此照達,即是《法花》之宗旨也。斯之四句蓋經論之大宗,開道斥病之妙術也,必須採之以貫通眾義。

第三、釋經題目,更開七門:

 一立名意門 二立名不同門 三轉不轉門 四具義多小門 五前後門 六翻譯門 七釋名門

第一、立名意門者,《涅槃經》云「低羅婆姨實不食油強名食油,涅槃亦爾,實無名相強名相說」。涅槃即是法花之異名,涅槃既無名相強名相說,法花亦無名相強名相說。所以強名相說者,欲令眾生因名以悟理、因理以起行、因行以得解脫故也。

二、立名不同門者,眾經或佛自立名,或待弟子發問然後方立,或序品之中預前立名,或正說之內方始立名字,或隨說一義即立名字,或說一經竟最後制名,或一經之內但標一題,或一經之內立於多名,或有眾經立於一名字,或有一部無別立名,立名不同略有五雙十義,具如《淨名玄義》已廣述之。今此《法花》是佛於正說中自立名字。若依經,佛但立一名;若《法花論》,明一部始終有十七種名字,如彼廣說也。

三、轉不轉門者,一切佛經立名有二:一者、名字古今不轉,二者、隨佛出世名字改易。如《涅槃》云「或名法鏡或云名甘露鼓」等,今此《法花經》於二種中名字古今不轉,故大通智勝佛、威音王、二萬日月燈明,及釋迦佛所說,皆稱妙法蓮花。所以有轉不轉門者,蓋是隨宜不同,適時而說也。

四、具義多少門者,眾經立名多小無定,或一義立名,或二義立名,或三義標名。一義立名者,或但人、但法、但處、但時、但事、但喻。但人者,《提謂》之流;但法者,如《涅槃》之例;但處者,如《楞伽》也,此翻為度處;但時者,即《時非時經》也;但事者,謂《枯樹經》等也;但喻者,《金光明》等也。二義立名者,或法譬雙舉,如《妙法蓮花》;或人法俱題,如《維摩詰不思議解脫》等也。三義立名者,如《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勝鬘者謂為人名也,師子吼謂喻名,一乘大方便即法名也。

五、前後門者,依天竺梵本前皆無題,但云悉曇,此言好法亦名成就,立名皆在經末。而迴後在初者,蓋是翻經之人隨震旦國法,欲令因名字不同識部類差別故也。

六、翻譯門者,依梵本云「薩達摩分陀利修多羅」,竺法護翻薩為正,故云「正法花經」;晉羅什翻薩為妙,故云「妙法蓮花經」,逕山慧遠雙用前二,更加兩名,謂「真法好法」。今謂天竺一題名具含眾義,譯經之人隨取一義故各別翻之耳。所言具含多義者,然諸佛所行之道未曾邪正,為對內外二邪故立為正:一者、九十六種所說之法,稱之為邪,如來所說之法目之為正,故對彼異道之邪明佛道為正。二者、昔執五乘之異,乖於一道,名之為邪。所以然者,道尚無二,寧得有五?故執於五異乖於一道,故稱為邪。以對彼二邪故,明佛所行道,稱為正法。言妙法者,諸佛所行之道未曾麁妙,為對二麁故歎美為妙:一者、外道所說之法有字無義,是即淺近之法,故名為麁;出世之法有字有義,目之為妙。二者、對五乘之麁,故歎佛乘為妙。又五乘是方便之說故稱為麁,一乘是真實之法故稱為妙。次言真法者亦有二義:一者、外道之法目之為偽,諸佛所行稱之為真。如《涅槃》云「是諸外道虛假詐稱無有真諦」,故明佛法有於真諦。次對五乘之偽以辨一乘之真,故〈方便品〉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二尚非真,況五乘實耶?言好法者亦有二:一、對外道邪見名為惡法,諸佛法正見稱為好法。《涅槃經》云「求二乘者名為不善,求大乘者名為之善」,善即是好法。

問:

一乘教起但應對彼五乘,何故亦對外道耶?

答:

涅槃教乃斥三修比丘,而復簡外道故,外道無有真諦及盜竊佛常,今明佛法為妙,豈不對外道非妙及五乘之麁耶?

問:

既具四名,何故獨稱為妙?

答:

凡有三義:一者、經有妙文而無正稱,如云「我法妙難思」,又云「是乘微妙清淨第一」,即其證也。二者、妙是精微深遠之稱,立妙名則稱歎義便,以我法微妙凡夫二乘及以始行菩薩不能思量義。若云我法正難思義,則方言不巧、於義不便也。三者、次就義推,夫正以形耶受稱,妙以待麁得名,宜以九十六法為邪,如來五乘之法稱正,故正在五乘之法也。五乘雖正,正而猶麁,唯一乘之法乃稱為妙,故妙主於一也,不得云外道為麁、五乘為妙,亦不得云五乘為邪、一乘為正。外道之形佛法,其猶石之與玉;五乘之與一乘,同皆是玉,但玉有精麁,故以五乘為麁、一乘為妙也。

第七、釋名門,今解達摩之法則釋妙義。此經文雖七軸,宗歸一乘,宜以一乘之法為妙。故〈譬喻品〉云「是乘微妙清淨第一,於諸世間為無有上」,此偈對四乘之麁歎佛乘為妙。上半對二乘之麁嘆佛乘為妙,下半對人天乘之麁嘆佛乘為妙。「是乘」者,謂佛乘也,「微妙清淨」者,歎佛乘也,以德無不圓故云微妙,累無不盡故名清淨。又夫論累者所謂麁也,在麁既盡則眾德並圓,累盡德圓故稱為妙。又累無不盡不可為有,德無不圓不可言無,非有非無則中道之法,故稱為妙,同大涅槃空不空義,以空無二十五有不可言有,有常樂我淨不可言無。而一乘與大涅槃更無有異,故〈譬喻品〉云「舉大涅槃合於大車」,故云「不令有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則其證也。所言第一者,〈方便品〉云「唯有一佛乘,無有餘乘若二若三」,則知第一之名對二三而起也。以二三乘累猶未盡、德猶未圓,如《涅槃》云「二乘之人但見於空、不見不空,故不行中道,不得稱為第一」。諸佛如來德無不圓、累無不盡,具見空與不空義,行於中道,故稱為第一也。「於諸世間為無有上」,人天為世間,世間乘則非妙,故云於諸世間為無有上也。

上來總釋偈竟,今次別釋偈文。夫造十惡業報感三途故稱為麁,五戒招得人報則以人乘為妙;人乘樂少苦多故稱為麁,十善感得天身則苦少樂多則天乘為妙;人天未勉生老病死故名為麁,聲聞得出三界故名為妙;聲聞福少鈍根稱之為麁,緣覺福厚利根名之為妙;聲聞緣覺累猶未盡、德猶未圓故稱為麁,唯有佛乘德無不圓、累無不盡故稱為妙。

問:

今明一乘為妙,與舊何異?

答:

釋此經者凡有三說:一云,此經雖辨一乘之因,猶感無常之果。是以文云「過去過塵沙未來復倍上數」;又〈藥草喻品〉云「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終歸於空者,終灰身滅智入無餘涅槃,故猶是無常;至《大涅槃》方辨常住。既是無常則應是麁,但對前諸經未辨過去過塵沙未來復倍上數,故歎此經以為妙耳。若望涅槃教,則猶是麁也。第二釋云,此經已辨於常,猶未顯了,但是覆相明常。所以然者,此經未除八倒、不明四德,但明壽命無窮,故是覆相辨常;至涅槃教方顯了辨常。第三釋云,自小乘之教則辨無常覆相之說,一切大乘經皆是常住顯了無餘。今總評此三說,初釋是下根之人,次釋是中根之人,第三是上根之人也。所以然者,初釋為謗法過甚深,故是下根;次說毀呰少輕,秤為中根;第三乃言究竟而封執成迷教,故是上根人也。此皆就有所得中自開三品。

問:

初釋云何謗法過深?

答:

今以四處徵之,則知為謗深也。一、用《法花》前教為難,二、用《法花》正文責之,三、尋關河舊說,四、以義推難。法花前教,謂大小《波若》及《淨名》等經。《大品.常啼品》云「諸佛色身有去來、法身無去來」,《金剛波若論》云「三身異體故,離彼是如來」,故知如來非有為法,身即是常住。《淨名.方便品》云「此身可患厭,當樂法身」,蓋是毀生死身無常,即歎法身常住,故逼引之教成、欣厭之觀立。若生死無常法身復改起滅者,則同可厭棄,何所欣哉?故逼引之教不成、欣厭之觀行不立。〈弟子品〉云「法身無漏諸漏已盡」,此明無有無常因也,「法身無為不墮諸數」,此明佛果無為常住也。尋《波若》、《淨名》,是《法花》前教當辨常住,《法花》居二經之後,寧是無常耶?

次、用法花文破之。〈方便品〉云「我雖說涅槃是亦非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此文明今昔大小二滅之真偽也。昔小滅非真滅,今大滅是真滅;昔小涅槃非真涅槃,今大涅槃是真涅槃。若爾者,即昔小常非真常,今大常是真常。〈譬喻品〉云「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聲聞之人但斷四住惑,名離虛妄,未斷無明住地,即顯今教具斷五住地名一切解脫。若爾者,小乘之人二生死之因未傾故是無常,如來五住地並盡所以是常住。乃至〈壽量品〉云「壽命無量阿僧祇劫常住不滅」,文處甚多,不可具列。

問:

若此經已明常住,何故〈壽量品〉云「復倍上數」耶?

答:

《法花論》云「復倍上數者,示現如來常命不可盡故」,則知此文非無常矣。

三、用關河舊釋者,關中僧叡面受羅什《法花》,其經〈序〉云「分身明其不實,壽量定其非數」。分身明其不實者,釋迦與諸佛互指為分身,則知俱非實佛,實佛者謂如來妙法身也。壽量定其非數者,壽者不可數,明如來壽命不墮諸數中,是常住。與《法花論》玄會也,又與《淨名經》「佛身無為不墮諸數」其義同也。河西道朗著《法花疏》,釋〈見寶塔品〉「明法身常住理無存沒,亦〈壽量品〉明如來壽量同虛空,一切世間唯身與命,今隨從世法亦明斯兩,故前明法身常、後辨壽無滅」,與《涅槃經》前明長壽、後辨金剛身無異也。

第四、明用義難者,凡有十義:一者、此經雖明因果而妙義在果,因未圓極則猶未妙,若佛果猶是無常,無常則苦,既無常苦則無我不淨,乃是麁法,何名為妙?二者、經云「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何容終始以無常不了麁法以化物耶?此則乖父子恩情、傷諸佛本意。三者、前明一乘異昔三乘,後明常住異昔無常。以一乘異昔三乘故,得以一乘為藥破於三病;以常異昔無常故,亦得以常住為藥破無常病,則是雙治之義。若今猶是無常者,但有以一破三,無有以常破無常,則治病未圓、顯理不足。四者、若一乘異三,而一乘之果猶是無常者,則還同昔異,終是三乘,則無一乘教,都無兩治也。五者、又若今一異昔三而無常猶同昔,則因果果聲聞果同羅漢,都非義也。六者、前文明身子為請主,而身子小乘中之極、執異之窮,故說一乘令改小入大捨異歸同,則大有接小之義、小有欣大之理,則初分經機教符會;後分經彌勒為請主,彌勒是因位之窮、無常之極,若說佛果猶是無常,則果無接因之理、因無欣果之義,便機教相乖也。七者、天親釋〈壽量品〉明於三身,伽耶成佛為化身,久已得佛壽命無量為報身,無有生死若退若出、非實非虛非如非異為法身,既具明三身,豈非是常住?八者、《涅槃經.菩薩品》云「如《法花經》八千聲聞,得受記別成大果實,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故知《法花》顯了究竟,豈不明常耶?九者、二萬日月燈明佛說《法花經》竟便入涅槃,當知說了義之法已竟然後滅耳,若未說了義之法則便不得滅也。十者、若言品題如來壽量便是無常者,此有四句:一、無量說無量,如《涅槃》云「唯佛覩佛其壽無量」;二、有量說有量,如釋迦方八十年;三、有量說無量,如無量壽佛;四、無量說於有量,如《金光明經》乃至此經,亦如《花嚴》云「如來深遠境界其量齊虛空」也。

次破第二說,謂此經是覆相明常者,是亦不然。即上十義明常顯了,不應妄謂以為覆相明常。又此經開二方便門、顯二真實義。開二方便門者,謂乘方便、身方便也;顯二真實義者,謂乘真實、身真實也。乘方便謂三因三果,乘真實謂一因一果,身方便謂生滅無常之身,身真實謂無生滅常住身。若猶是覆相,則是方便之門未開,真實之相未顯。

問:

若此經已顯了明常,何用《涅槃》更說也?

答:

眾經明義各有大宗,《法花》廣明一乘、略辨常義,《涅槃》廣明常住、略辨一乘。所以然者,《法花》既明道理唯一,則知唯一佛性,既明壽命無盡,即知是常,不復廣辨。但鈍根人聞《法花》一乘不悟,廣明佛性釋成一乘,廣明常義釋成壽命長遠,方得了悟。

問:

何故以知《涅槃》為鈍根人說耶。

答:

此經明有二子,一不失心,二失本心。從《花嚴》至《法花》,為不失心子說,並皆得悟之,不須說《涅槃》。失心子毒氣深入失於本心,故聞《法花》不悟,唱滅說常方得解了。二者、自說於《法花》已悟,聞說《涅槃》便復進解。三者、復有眾生不聞《法花》直聞《涅槃》而得悟者。相傳云,《寶性論》云「《大品》等為利根菩薩說,《法華》為中根人說,《涅槃》為下根人說」。又如雖同是波若,而波若有無量部,雖同明常,明常何妨亦有多部耶?如七卷《金光明》已廣明常住,可得不復說《涅槃》耶?

次破第三,明此經已辨常住,此語應無簡,然但今以正道望之猶未究竟。若執常住則計生死斷滅,此乃是斷常二見乖傷中道,故《中論.成壞品》云「若有所受法則墮於斷常,當知所受法若常若無常,故知有所得取著皆墮斷常二見,既墮斷常則非是佛亦不名為妙。外人問云:『有所受法者不墮於斷常,因果相續故不斷亦不常。』龍樹答云:『涅槃滅相續,是則為斷滅。』」此明得大涅槃滅生死相續故是斷滅,得大涅槃常住則便是常住。經亦云「見生死無常名為斷見,見涅槃常名為常見」,故知執斷常則墮二見,非佛非妙。

問:

若三種釋佛俱不成者,今云何辨佛而是妙耶?

答:

就龍樹《中論.觀如來品》盛談法身破十二種見,初明空有四句非佛,或言佛是世諦有,或言佛是真諦空,或言佛具有空有二諦所攝,或言佛非空非有出二諦之外。如此四見皆非法身,空有四句既非法身,常無常四句、邊無邊四句,義亦如是。外人問云:「若有十二種計但非佛者,應無佛耶?」論主答云:「邪見深厚者則說無如來。」故知非是無佛。外人又問:「佛若非無,便應是有。」論主答云:「如來寂滅相,分別有亦非佛也。」外人又問:「若佛非有非無者,云何運心觀佛身耶?」論主答云:「如是性空中,思惟亦不可得。」故知微欲寄心則乖傷佛矣。若然者,豈可用常住之見用為佛耶?

問:

蓋是《中論》遣蕩之言、對邪之術耳。未知《法花》明佛,其相云何?

答:

《中論》云「如來寂滅相」,分別有亦非佛。《法花》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論主猶引《法華》寂滅相明於法身。《論》既辨法身出於四句,此經豈有不絕百非耶?故〈壽量品〉略明法身具足十不,謂不如三界見於三界,無有生死若退若出,亦無在世及滅度者,非實非虛,非如非異,然能乘佛既非常非無常,所乘之法亦非常非無常,所乘之法亦非三非一,但為對昔三故強歎為一,為對昔謂佛無常故假說常耳。說一說常,名為用妙;非常非無常、不三不一、言辭相寂滅,秤為體妙。

問:

既以佛乘為妙,一化始終皆辨於佛,亦得並是妙不?

答:

約一化始終,五種論之:一、根本妙,二、枝末妙,三、攝末歸本妙,四、絕待妙,五、無麁妙。根本妙者,謂《花嚴》之會明一乘因果究竟法身,故彼文云「欲令眾生生歡喜善故現王宮生,欲令眾生生戀慕善故示雙林滅,如來實不出世亦不涅槃。何以故?法身常住同法界故。」二、枝末妙,「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三中之二目之為麁,佛乘為勝故稱為妙。故此經云「唯一事實,餘二則非實」。三、攝末歸本妙,即此經中所辨佛乘究竟圓滿,故稱為妙。四、絕待妙者,上來三種妙是皆對麁明妙,未是好妙,然第四妙非麁非妙,不知何以目之,強歎為妙,故是絕待妙也。

問:

何處有此絕待妙文?

答:

《涅槃》云「對苦說樂,樂還成苦,非苦非樂方名大樂」,又云「不因小涅槃名大涅槃故」,《智度論》云「十八空為相待空,獨空非相待空」,既有待、不待二空,寧無待、不待兩妙?又羅什學士道場惠觀著《法花.序》云「秤之為妙而體絕精麁,寄花宣微道玄像表,頌曰『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二乘所以息慮、補處所以絕崖。」作序竟,示羅什,羅什歎曰:「善男子!自不深入經藏,不能作如是說也。」又《注法花經》云「非三非一盡相為妙,非大非小通物為法」,故知絕待釋妙,關河舊宗也。

五、無麁妙者即淨土法門,故香積菩薩云「我土無有聲聞辟支佛名」,即無麁也,「唯有清淨大菩薩眾」,謂有妙也。《智度論》云「七珍世界純諸菩薩」,亦是其事。此五種妙即是次第,又攝十方三世諸佛淨穢二土一切教門。

問:

已知此經辨正果妙,亦得辨因妙不?

答:

有人言,此經明因未辨佛性,但明萬善緣因成佛,望前三乘之因故名為妙,若望後《涅槃》佛性正因,未是妙也。今以十種文義推之,不同此釋:一者、大乘若有三則有三性,既道理唯一佛乘,所以唯一佛性也。二者、若言此經但明善人有佛性、惡人無佛性,異《涅槃經》者,常不輕菩薩見增上慢四眾惡人云「我不輕汝等,汝等行菩薩道,必當作佛」。《法花論》釋云「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故悉當作佛」。以此推之,知非善人獨有佛性。又〈譬喻品〉勸信文云「汝等若能信受是語,一切皆當得成佛道」,此分明說一切成佛,豈簡惡人?三者、若此經但有一乘名故不明佛性者,蓋是未識一法多名故生此謬耳。《涅槃》云「佛性有五名,一乘則五中之一」,又言「佛性亦一非一。云何為一?一切眾生同一乘故為一。云何非一?非數法故」,則知佛性與一乘皆是異名。四、引例釋之,若言此經無佛性語即是未明佛性者,《涅槃》、《花嚴》無八識之名,亦無變易生死之語,則》涅槃》》花嚴》應未明八識及二生死也。五者、《寶性論》云「《究竟一乘經》說有如來藏及三寶無差別」,此經既明究竟一乘,則知亦辨如來藏,故〈信解品〉云「而不為我分別汝等當有如來知見寶藏之分」,其證也。六者、《中論.四諦品》云「雖復懃精進修行菩提道,若先無佛性終不得成佛」。長行釋云「如鐵無金性,雖復鍛鍊終不成金」。若此經不明佛性,雖修萬善不得成佛。七者、天親《釋金剛波若》上已明佛性,況《法花》耶?八者、《涅槃經》引《摩訶波若》云「我無我無有二相」,此明眾生無我與佛性真我更無有異,而《大品》已明佛性,況《法花》耶?九者、夫見佛性方得常身,〈壽量品〉既明常,豈得此經不明佛性?十者、人語難依聖語宜信,天親《法花論》七處明佛性:一者〈方便品〉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竟盡諸法實相」,論云「諸法實相者,謂如來藏法身體不變故」,乃至釋〈法師品〉云「知去佛性水不遠故」。以十種文義往推,即知此經已明佛性,即因門究竟謂因妙也。次釋蓮華經言「無名相法為眾生故假名相說,欲令眾生因此名相悟無名相,蓋是垂教之大宗群聖之本意」。所以無名相中假名相說者,如《大品》云「一切眾生皆是名相中行」,今欲止其名相,故借名相令悟無名相矣。通而言,妙法與蓮華皆悉是名相,故經云「說大乘經名妙法蓮華」;據別而言,妙法則是無名而名,蓮花是無相而相。故此經之題,法喻雙舉、名相俱陳也。舊云,外國稱分陀利,此翻為連花。今謂分陀利未必翻為蓮花,《涅槃經》云「人中蓮花、人中分陀利花」,既其兩出,似如為異。今謂蓮花為通,分陀利為別,所以然知者之,凡引五證:一、《涅槃經》迦葉問云「云何處濁世不污如蓮花?」佛具舉優鉢羅花、波頭摩、拘物頭、分陀利四花答問。即知蓮花通四華,故舉四華答之。二者、《大品經》有文列外國四華,謂優鉢羅、拘物頭、波頭摩、分陀利花;此有文列此土四花,謂青蓮花乃至白蓮花。三者、《地獄經》云「優鉢羅地獄形似青蓮華,波頭摩地獄其形似赤色,拘物頭地獄其形示黃色,分陀利地獄形以白蓮花」。四者、《悲花經》列四華云「分陀利者謂白蓮華」。五者、謂《法顯傳》及天竺諸僧皆云「分陀利者白蓮華也」。故知蓮華是通,白蓮華是別。又此華凡有三時,未敷之時名屈摩羅,敷而將落名迦摩羅,處中盛時秤分陀利華。即知分陀利是四色中是一色,三時中是一時,以其處中盛時榮曜備滿足鮮白分明,以喻斯經也。

問:

即此《法華》有斯文不?

答:

妙音菩薩為弘通《法花》,故來化作八萬四千眾寶蓮華,閻浮檀金為莖,白銀為葉,金剛為鬚,甄叔迦寶以為其臺,即知是白蓮華。以八萬四千法藏皆攝入法華,今欲示弘白蓮華經,故前現白華之相也。

問:

《智度論》云「陸生華中須曼那花為第一,水生中青蓮花為最上」,今何故乃舉白華為喻耶?

答:

青蓮華形相則妙,故譬如來之眼,白華所況為勝,宜喻於此經。所以然者,欲辨此經其義明白,故以白華為喻。何以知然?此經二章瑞相皆辨於白,初段放眉間白毫相光,開乘方便門、顯乘真實義;次〈見寶塔品〉初又放眉間白毫相光,欲表開身方便門、顯身真實義。以此經開二方便、示二真實義最顯明故,舉白花為喻。

二者、白是眾色之中本,明一乘為三乘之本,故於此一說三;說三為一,令歸於一法身。一法身垂於應迹說於應用,為令悟於法身,故初章以一乘為本。次段以法身為本,欲顯二本之義,故以本色為名。三者、駕御大車即是白牛,白牛喻平等大慧,無有漏之垢故秤為白。此經文雖七軸宗歸大慧,故舉白牛為喻也。

問:

無漏出何文?

答:

〈方便品〉云「又告舍利弗,無漏不思議,甚深微妙法,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也。四者、乃至普賢乘六牙白象護人通法,亦顯菩薩所乘之法,德無不圓、累無不盡,故乘六牙白象王來也。

問:

於四花中何故不借餘二為喻?

答:

屈摩羅時,華猶未開形相未妙,喻昔來諸教未開方便門、未顯真實義,故不得喻於此經;迦摩羅時,花既將落形好欲毀,喻法花後教已開方便門、已顯真實義,亦不得喻於此經。唯分陀利處中盛時形相可愛,喻於此經正開方便門、正顯真實義,微妙第一。故華有三時,喻教有三種。故〈法師品〉云「已說今說當說中,此法花經最為第一」。

問:

何故舉蓮花為喻?

答:

略有三義:一者、離喻,二者、合喻,三者、遍喻。

言離喻者又有三義:一者、此花不有而已,有則花實俱含。此經不說而已,說則因果雙辨,故以蓮花喻於因果。二者、由花開故而實現,由言教故而理顯,故以蓮華喻於理教,是以經云「其義深遠其語巧妙」。三者、花未開而實未現,花開則實方顯,未開方便門則真實相未顯,開方便門則真實相方顯,故以花開喻方便門開,實現譬真實相顯也。

次合譬者略明十義:一者、此花從種而生,喻一乘必有其種。頌曰「天人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二者、此花從微至麁,喻佛乘漸漸增長。頌曰「漸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三者、此花增長滿足出濁泥水,喻佛德無不圓、累無不盡,出離生死諸濁泥水。頌曰「如來已離三界火宅,寂然閑居安處林野」。四者、此花雖出泥水而不捨泥水,喻佛雖出四流之外不捨三界之中。頌曰「是時長者在門外立,驚入火宅方宜救濟」。五者、此花微妙鮮潔第一,如佛乘五乘中第一。頌曰「是乘微妙清淨第一,於諸世間為無有上」。六者、此花為凡聖稱嘆愛敬,佛乘亦爾,為世間出世間凡聖稱嘆愛敬。頌曰「佛所悅可,一切眾生所應稱嘆供養禮拜」。七者、此華臺葉具足,喻佛乘萬德皆圓滿。頌曰「無量億千諸力解脫禪定智慧及佛餘法」。八者、此華諸佛菩薩而坐其上,大乘亦爾,為諸佛菩薩而住其中。頌曰「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九者、此花開合有時,喻一乘之法隱顯有時,昔日即隱、今日即顯。頌曰「所以未曾說,說時未至故,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乘」。十者、劫初成時大梵天王坐蓮華座,為一切眾生之父,《妙法蓮華》亦是三世諸佛根本。〈藥王品〉云「如大梵王為一切世間之父,此經亦爾,為一切賢聖學無學人及發菩薩心者之父」。《普賢觀經》云「方等經是諸佛眼,諸佛因是得具五眼,佛三種身從方等生,是大法印印涅槃海」。所以方等生三種身者,由方等故了悟實相斷諸煩惱,斷諸煩惱故法身現,法身現故有應身,有應身故有化身,有三身故說十二部經,說十二部經故有法寶,有法寶故有僧寶、故有三寶、故有世間三善道,故知《法華》是世間出世間本也。

問:

《法華論》釋云何?

答:

《論》云「以佛乘出離二乘濁泥水故,喻如蓮華」,又云「此花諸佛菩薩而坐其上,此經亦為令捨二乘鄙賤之人同得入一乘,與諸佛菩薩同坐妙法蓮華之坐,故借蓮華為喻」。猶是十義中兩義耳。

三遍喻者,《大集經》云「慈悲為莖,智慧為葉,三昧為鬚,解脫為敷,菩薩蜂王採甘露味,是故我禮《妙法蓮華》也」。

第四辨教意門,南方五時說、北土四宗論,無文傷義,昔已詳之,今略而不述也。夫論四生擾擾,為失虛懷,六趣紛紛,寔由封滯,故知迴流苦海以住著為源,超然彼岸用無得為本,但累果非一故息倒多門,或始終俱大,或初後並小,或始小終大,或始大終小,或一時之內大小俱明,或無量時唯辨一法,或說異法而前後不同,或明同法而初後為異,良由機悟不一故適化無方,不可局以五時、限於四教也。所言始終俱大者,如《涅槃》云「我初成道已有菩薩曾問是義,與汝所問等無差別」,故知後辨涅槃、初亦辨斯教。初後俱小者,如《智度論》云「從初轉法輪至大涅槃集作四阿含」,即其事也。初小後大者,鹿園初說小乘,鷲山已去明於大法。初大後小者,菩提樹下初說《花嚴》,後趣鹿薗方明小教。一時之內大小俱明者,如《智度論》云「顯示教門即波羅捺薗說大小,祕密之法則雙林明大小」。或無量時明一法者,如《智度論》云「波若非一坐一時說也」。或說異法前後不同者,如《智度論》云「須菩提聞《法花經》辨一切成佛,復聞《波若》明菩薩有退,故今問此菩薩為畢定為不畢定?」《法花》、《波若》名為異法,而《波若》或在《法華》之前或在《法華》之後,故前後不同。

問:

何以得知在《法華》前說耶?

答:

《智度論》釋三百比丘脫衣上佛云「有人言,十二年未制戒」,即知《波若》在十二年已前說之。《法華》,成道已來四十餘年方乃演說。又〈信解品〉云「明付財竟後方會父子」,亦是《波若》在前《法華》居後。而向所引畢定品文,即《法花》在前《波若》居後。

或明同法而前後為異者,如五時同是《波若》之法,而《仁王經》云「二十九年說四種波若,第三十年說仁王波若」。如是等事不可具陳,略舉八條示聖教無方,不應限局五時及四宗之義也。

問:

若爾者,則大小無分、淺深渾亂,何得論明聲聞菩薩兩藏經開大小二種乘耶?

答:

佛教雖復塵沙,今以二義往收,則事無不盡:一者、赴小機說名曰小乘,赴大機說稱為大乘教。而佛滅度後集法藏人,攝佛一切時說小教名聲聞藏,一切時說大乘者名菩薩藏,則大小義分、淺深教別也。

問:

何以得知唯有兩藏?

答:

《中論》云「前於聲聞法中說十二因緣,後為已習行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說因緣相故」。《智度論》云「阿難、迦葉結集三藏,彌勒、阿難、文殊結集大乘藏」。《地持論》云「十二部經名聲聞藏,方等經名菩薩藏」,而《大品》、《思益》、《法華》、《涅槃》此四經,皆對昔小秤讚今日大,則知一化始終俱明大小二教也。

問:

此經云唯有一佛乘,云何乃立大小二耶?

答:

如來赴大小二緣,故說大小二教也。雖說二教,終為顯一乘故。〈藥草喻品〉云「於一切法以智方便而演說之,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故知教無異表、緣無異悟。然對異故明不異,在異既無則不異亦息,故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若守大小二藏及封執唯一乘者,此皆成一異兩見,未悟本來寂滅,非學佛法人也。

問:

就《法華》始終有幾種教。

答:

或一教、二教、三教、四教乃至十教。言一教者,一切皆是一乘教,如〈藥草喻品〉云「於一切法以智方便而演說之,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以所表理既無二,能表之教亦一也。言二教者,謂大小乘二,如上說也。言三教者,謂根本法輪、枝末之教及攝末歸本,亦如前說也。言四教者,〈方便品〉偈文明於四教,謂四調柔:一、以人天乘調柔,令離三塗;次、以二乘調柔,令離三界。此二調柔,令離界內惑也。三、以自教調柔,令二乘人得口自說大法,以自知教調伏其心;四、以他教調柔,諸佛菩薩為其說大法令小入大。此二教使其離三界外小乘惑也。此四調柔二乘人令入一乘,為一乘之方便也。故〈信解品〉云「如富長者以方便力柔伏其心乃教大智」也。

言十教者,一者頓教,謂初成道時即以大乘頓化窮子,但根性未堪,是故息化也。二者漸教,從說人天乘乃至《法華》,皆是漸說大乘也。然頓教正化直往菩薩,漸教則化迴小入大人也。就漸教之中復開二種:一、世間教,即人天乘,如冷水灑面譬也;二、出世間教,從趣鹿薗說二乘教,終竟《法華》也。就出世間教中復有二種:一、小乘教,二、大乘教。初趣鹿薗說小乘教,從《波若》已去謂大乘教也。就大乘教中復有二種:一者、自說大乘,即《大品》付財命說之事;二者、他教,從《大品》已後諸方等教,佛與菩薩為小乘人而說大乘也。此二種教謂密說大乘,至於《法花》謂顯教小乘人大法也。此之五雙十教,並現〈信解品〉文也。

問:

《大品》等但是漸說大乘,亦是頓耶?

答:

凡有四句:一、頓而非漸,則初成道為諸菩薩說花嚴教也;二、漸而非頓,謂人天及二乘教也;三、亦漸亦頓,即《大品》教也,為菩薩說《大品》,《大品》於菩薩為頓,以《大品》中具足明一切大乘法故。〈信解品〉云「佛勅我等說最上道,修習此者當得成佛」,故名為頓。而命小人說於大法,為入一乘方便故,於小乘人名為漸也。四者、非漸非頓者,上之三句並是教門,因此教門欲顯無言之道,不可論其漸頓也。

第五、明顯密門,又開四別:一、通就諸經論明顯密,二、別舉《大品》對《法花》論顯密,三、就《法花》內自論顯密,四、料簡之。

總明經論顯密者,大明一化凡有四門:一、顯教菩薩不蜜化聲聞,即花嚴教也。大機已熟故顯教之,小器未堪不宜密化,故羅烈珍玩正為宗親,窮子躃地未堪授珍寶故。二、顯教聲聞不蜜化菩薩,即三藏教也。誘引將順正為二乘,更遣餘人不蜜化菩薩。三、顯教菩薩蜜化聲聞,即波若教也。嚴土化人正教大士,付財命說密化小心。四、顯教菩薩顯化聲聞,即法花教也。大士疑除故顯教菩薩,羅漢作佛故顯化聲聞。此之四門即是次第,三句屬菩薩藏收,顯教聲聞不蜜化菩薩屬三藏教攝。然《華嚴》、《大品》及以三藏,當教明義唯有一轍,《法花》結會始終是則具足四門。

問:

若《華嚴》但顯教菩薩不密化聲聞者,則應但明大法,何故亦辨小乘?如〈賢首品〉云「或說聲聞小乘門,或說緣覺中乘門,或說無上大乘門」,乃至〈性起品〉中具說五乘之教,何由爾耶?

答:

總談一化復有傍正四門:一、正顯真實傍開方便,則華嚴教也。為諸菩薩說究竟因果,故正顯真實;夫為菩薩必須化物故,亦令大士知三乘是權,故傍開方便。二、正閉方便正隱真實,則三藏教也。不明三乘是權,故正閉方便;不顯唯有一乘,故正隱真實。三者、正顯真實傍閉方便,則波若等教。明大乘究竟,故正顯真實;未開三乘是權,故傍閉方便。四、正開方便正顯真實,即法花之教。以辨三乘是權。故正開方便;明唯有一乘,故正顯真實。

問:

《法花》明三乘是權,可得顯一乘是真實;《大品》未辨三乘是權,云何得顯一乘是真實耶?

答:

《法華》對權顯實,《大品》辨二乘為劣、大乘為勝,故以大乘為真實也。

問:

何文辨《法花》與《大品》已明真實?

答:

〈信解品〉云「一切諸佛所有祕藏,但為菩薩演其實事,而不為我說斯真實」,故知《大品》已顯真實。又《大品》自為菩薩說,故顯佛乘是真實;未為聲聞說佛乘,故不明三乘是方便。《法花》正為聲聞人說佛乘是真實,故開三乘是方便。

問:

若《大品》明小乘為劣、大乘為勝,名已顯真實者,三藏之教亦明二乘為劣、大乘為勝,亦應已顯佛乘是真實?

答:

《大品》等教正明大乘傍及小乘,故正顯真實;三藏之教正明小乘傍及佛乘,故不正顯真實。又大品教具足顯了說佛乘,故正顯真實;三藏之教雖明佛乘猶是隱覆之說,故不正顯真實。何以知然?如三藏教明王宮實生、雙林實滅,從凡得聖樹王成佛,故《法花》云「長者脫珍御服著弊垢衣,以是方便得近其子」,此是說三藏教中佛明是方便,故知明小教雖明佛乘為勝,猶未顯真實。此傍正四門,三句屬菩薩藏,正閉方便正隱真實屬聲聞藏。餘經當教明義唯有一門,《法華》結會始終具足四句,此皆一途依〈信解品〉大判為言,眾經更異文,亦有別餘義也。

第二、《大品》對《法華》論顯密。

問:

《智度論》第一百卷云「《波若》非祕密法故付屬聲聞,《法花》是祕密法故付屬菩薩」,云何稱祕密非祕密耶?

答:

祕密不祕密有二門:一、以大乘為祕密、小乘非祕密。大乘甚深不妄傳授故秤祕密,小乘淺近可隨宜而說故非祕密。如《智度論》云「顯示教中說羅漢斷煩惱清淨,菩薩未斷煩惱故不清淨;祕密法中說諸菩薩得無生忍具六神通超出二乘之上故菩薩清淨」。此則以小乘淺近故非祕密,大乘甚深故名祕密。二者、就大乘中復有祕密非祕密。如《大論》第百卷說「《波若》不明羅漢作佛故非祕密,《法花》明羅漢作佛故是祕密」。

問:

《法花》明羅漢作佛,何故是祕密?《波若》不明羅漢作佛,何故非祕密耶?

答:

《法華》明羅漢作佛甚深難解故是祕密,《波若》明菩薩作佛其義易解故非祕密。故《智度論》云「羅漢作佛,至佛時乃解,論甚深者正可論其餘事」。龍樹既云未解、至佛時乃知,故羅漢作佛甚深難解。《涅槃.現病品》偈云「如佛所說阿羅漢,一切當皆至涅槃,如是甚深佛行處,凡夫下愚不能知」,故知羅漢作佛為難解也。

問:

羅漢作佛何故難解耶?

答:

此望昔教為言故秤為難解。以昔教明羅漢煩惱已盡不復更生,如無明糠脫,故後世因中不復更生;今教遂明羅漢作佛,故於昔教為難解。

問:

昔教於誰為難解耶?

答:

正於聲聞人為難解,故《論》云「大藥師能用毒為藥,小藥師不能用毒為藥」。菩薩能解二乘作佛,如解毒為藥,故《法花》付屬菩薩;聲聞但解菩薩作佛,如解用藥為藥,故《波若》付屬聲聞。不解二乘作佛,如不解用毒為藥,故《法華》不付聲聞,所以《法華》於聲聞人為難解。

問:

若《波若》但明菩薩作佛、未明二乘作佛,則波若教劣;《法華》明菩薩作、佛復明二乘作佛,則法華為勝。何以得知然?《智度論》釋〈問乘品〉列十種大經,《法雲經》、《大雲經》、《法華經》,如是等經中而《波若》最大。既稱最大,則《法華》為劣。前後相違,云何會通?

答:

《法華》、《波若》互有勝劣。若為聲聞人明二乘作佛,則《法花》勝、《波若》為劣;若為菩薩明實惠方便,則《波若》勝、《法華》劣。所以然者,《波若》六十六品辨於實惠,〈無盡品〉已去二十四品明方便惠,此二惠是為十方三世諸佛法身父母,故《淨名經》云「智度菩薩為母,方便以為父,一切諸導師,無不由是生」。既廣明法身父母,故於一切方等經中最為深大。餘經不正明此義,故不及《波若》。又《波若》廣明實相,故於眾經中最為深大。所以然者,三乘得道及以斷惑、辨懺悔重罪,此之三義悉依實相,而《波若》正廣明實相,故三義得成。餘經不正明實相,故有劣波若。是以兩經互有優劣,故龍樹前後有於二文。

問:

此解何所出也?

答:

叡師《小品.序》說《波若》、《法花》二經互有優劣之義云「《法華》鏡本以凝照,《波若》[穴/俱]末以解懸。解懸理趣,菩薩道也;凝照鏡本,結其終也。終而不泯則歸途扶蔬有三寶之迹,擁惠不夷則亂緒紛綸有惑趣之異,是以《法華》、《波若》相待以期終,方便、實化[穴/俱]一以俟盡。論其窮理盡性、夷明萬行,則實不如照;取其大明真化解本無三,則照不如實」。照則《波若》,實則《法華》,故互有優劣,則其證也。

問:

若二經互有優劣,何故《智度論》復云「《法華》是《波若》異名」?

答:

《波若》、《法華》同是正觀平等大慧,顯道無異,故云《法華》是《波若》異名也。是以《論》云「《波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力,為之立異字」。今但約教、為人,故有差別。波若教明直往菩薩作佛,法花教明迴小入大菩薩作佛。經約人不同而作佛無異,如長者大宅及以七珍始終無異,但付財之時未得說窮子是長者兒,委家業時始得會其天性以為付子之也。

問:

《波若》未明二乘作佛,得是不了教不?

答:

《波若》明菩薩作佛,此事顯了,于時大機未熟,故不得說二乘成佛。約此一邊,亦得稱為不了。

問:

若爾,何得《論》釋〈畢竟定品〉云「須菩提聞《法花經》明一切成佛,復聞《波若》辨菩薩有退,是故今問佛為畢定為不畢定。此問意審二經之同異。佛答云『菩薩畢定,畢定者畢定成佛也』」。既明畢定成佛,則唯有一佛乘,不退為聲聞則顯無二乘。此意明波若同法華教,何得云《波若》未明二乘作佛?

答:

已如前通,《波若》非一時一座說,初分未明二乘作佛,故與《法花》異;後分明菩薩不退,顯有一無二,與《法華》大同,故不相違也。

第三、就法華自論顯密。

問:

若《法花》顯教菩薩、顯化二乘者,則《法花》是顯了之教,始終應無覆相之說。若爾,〈化城品〉明三千墨點猶為十六王子沙彌之位,〈壽量品〉明五百萬億阿僧祇世界末為微塵,成佛已來復過是數,則壽量之佛是顯了之言,十六王子便是覆相之說,何得一部皆顯了耶?

答:

夫立教隱顯要鑪冶始終,今約一經大分四轍:一、覆而不開,二、亦開亦覆,三、開而不覆,四、不開不覆。覆而不開,初之一品,嘉瑞交興、妙輪將轉,而未弊二權,猶隱兩實,謂覆而不開。亦開亦覆者,始從〈方便品〉終竟〈法師品〉,但明乘權乘實,所謂亦開;猶隱身權身實,秤為亦覆,故三千墨點始開結緣之始,十六數猶掩成佛之初。開而不覆者,即後分經也,俱廢二權、雙顯兩實,則教無纖隱、理無豪翳,致有十二深益、八種嘉瑞。不開不覆者,夫借一以破三、三除而一捨,假脩以斥短、短息而脩忘,故言窮慮絕,何實何權?本性寂滅,孰開孰覆?理超言外,強秤妙法,道玄像表,假喻蓮花。

第四料簡顯密。

問:

小乘亦是說密一乘不?

答:

佛說小乘意在悟大乘,故說小乘亦是密說一乘也。

問:

小乘就何文是密說一乘耶?

答:

如云「三乘人同得人無我、同斷煩惱、同入無餘」,即是密說三乘同歸一道也。

問:

《大品》唯付財是密說一乘,更有餘義耶?

答:

《大品》中明三乘人同是一如、同入法性,即是密說三同入一乘。

問:

顯說一乘為何人耶?

答:

為三種人:一者、為不定根性聲聞令入一乘,二者、為練已定根性聲聞令入一乘,三者、為直往菩薩令知有一無三但進不退也。

第六、論三一義。此經始末論三一開會,凡有十門:一者、開三顯一,二者、會三歸一,三者、廢三立一,四者、破三明一,五者、覆三明一,六者、三前辨一,七者、三中明一,八者、三後辨一,九者、絕三明一,十者、無三辨一也。

開三顯一者,開昔三乘是方便、示今一乘是真實,故云開三顯一也。會三歸一者,會彼三行歸一佛乘,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也。廢三立一者,廢昔三教、立今一乘教,故云「於諸菩薩前,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也。破三明一者,破其執三異實之情,以明一乘之道也,故文云「唯有一乘法無三」也。覆三明一者,如來赴三一兩緣,常有三一之教,昔則以三覆一,今則以一覆三。三前明一者,未趣鹿苑之說三前,寂滅道場已明一實之教,謂三前一也。三中明一者,從趣鹿苑說於三乘:佛乘第一,緣覺第二,聲聞第三,謂三中明一也。三後明一者,三乘之後法花教門,以會彼三乘同歸一道,謂三後明一也。絕三明一者,如無言世界,外則無言無示,內則無慮無識,故不論一三而已,即以此為佛事,故則復是一,故云絕一也。無三辨一者,如香積菩薩云「彼土無有二乘名字」,謂無三辨一也,「但有清淨大菩薩眾」,謂有一也。前之五種就義論一也,後五種約時處前文不同教門差別,故開五也。

問:

云何名會三歸一耶?

答:

欲識會三歸一,先須知開一為三。開一為三者,昔指大乘之因說為小乘究竟之果也,今還指小乘究竟之果即是大乘之因,故名會三歸一也。

問:

小乘人謂是究竟,為是迷因?為是迷果?

答:

實是大因謂是小果,故是迷因也。

問:

一三有此十句,近遠亦有十門耶?

答:

亦有十門,如〈壽量品〉文疏已出也。

問:

今明一乘,為是三中一?為三外有一耶?

答:

此經始終具有二義:一者、猶是三中一。所以然者,以歎五乘攝乘義盡。人天乘則攝世間乘,三乘攝出世間乘,若爾則一乘猶是三乘中之佛乘也。故文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此以一二三為數,則以一乘為一,緣覺為二,聲聞為三,則知一乘猶是三中一也。又文云「但以一佛乘,為眾生說法,更無有餘乘,若二若三」,此明以佛乘為一,聲聞緣覺二乘為餘乘。故下文言「更遣餘人」,則知餘人屬二乘也。既言「無有餘乘」,則無緣覺之第二、聲聞之第三,故知佛乘猶是三中之一。此文其例甚多,不須疑也。二者、一乘非是三中之一。如〈信解品〉說,「長者以方便力密遣二人」,則以二乘為方便,「脫珍御服著弊垢衣,方便附近子,語令懃作」,則佛乘亦是方便,則知三乘並是方便。今明一乘是真實,故知一乘非是三乘中之佛乘也。

問:

以何義故明一乘是三乘中佛乘?復以何義明一乘非是三乘中佛乘耶?

答:

欲,明三乘攝出世乘盡故,對二乘之方便明佛乘是真實,故文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所以明一乘是三乘中之一也。就佛乘中復自開真、應,昔為二乘人說佛方便身,故佛乘是方便身,即以今教明佛身是真實,故真實之乘異方便佛,如師子座長者異著弊垢衣長者,以約今昔兩教明佛有權實不同,是故一乘非三乘中之一也。

問:

此經中始末或言「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則三乘並是方便;又云「唯此一事實,餘則非真」,是則二方便。兩文相違,何以通會?

答:

此二文猶是一義,無相違也。「於一佛乘方便說三」,次云「一乘是真實二乘是方便」,如人手內實有一菓,方便言三菓。次第考論者,一菓是實,二是方便,故說三說二並是方便,猶是一義不相違也。

問:

為會三歸一?為會二歸一?

答:

此且猶是一義。《智度論》云「於一佛乘開為三分」,如人分一斗米為三聚,亦得合三聚為一聚,亦得會二聚歸一聚,會三會二猶是一義,不相違也。

第七、明功用門。

問:

何故受持讀誦、書寫解說、供養恭敬、尊重讚歎,障累內消、祥瑞外發耶?

答:

昔有天竺僧弼法師云:「此經有三義故勝:一者、眾經不泯三為一,此經獨三泯;二、持者現得六根清淨,三、普賢等諸菩薩親乘六牙白象來護人通法。」故障累內消、祥瑞外發。今明不正有此三事。此經是眾經之實體也,諸佛之祕密藏,融釋大小該羅今昔,理致淵遠超四句之表,有十事奇特出眾經之外。言十事者:

一者、化主不可思議、餘經或釋迦自說、或四佛共談,至如《法花》十方分身俱來法會,三世等覺同赴鷲山,是以文云「一一方四百萬億那由他國土諸佛如來遍滿其中,如是十方諸佛皆悉來集坐於八方」,此謂現在佛集;多寶佛踊現,明過去佛集。現在有十方佛,過去但明多寶者,《法花論》云「此以略攝廣,明一佛之用總攝過去一切佛用,即與現在廣略互現」。諸大菩薩普會鷲山,謂當來佛集。以三世等覺同赴鷲山,大小諸經未有如斯之盛集,謂化主不可思議也。

二者、徒眾不可思議。八方世界一一方四百萬億那由他國土諸佛各將侍者,又下方千世界微塵數菩薩從地涌出遍滿虛空,乃至沙竭龍宮不可思議大士雲集靈鷲山;雖復鹿薗稟道之眾、鵠樹聞經之賓,亦未有如斯之盛集之也。是謂徒眾不可思議也。

三者、國土不可思議,靈塔踊現、普集分身、三變八方同為淨土,乃至〈神力品〉云「于時十方世界通達無礙如一佛土」。至如仙人苑內匹此太遙,力士河邊方斯亦遠,是為處所不可思議也。

第四者、教門不可思議。如方廣、《花嚴》偈凡十萬偈,《摩訶波若》數亦同然,如此等經尚以為多;至如大通智勝所說恒河沙偈,威音王佛所明二十千萬億那由他偈。所以辨其文多,意欲顯其義廣,是謂教門不可思議也。

第五者、時節不可思議。燈明佛說此經六十小劫,大通佛所說八千劫,妙光菩薩八十小劫,十六沙彌八萬四千劫,釋迦佛時踊出大士問訊之間五十小劫,說經之時當不可量也。所以辨說經時長,亦為顯文多義廣,是謂時節不可思議也。

第六者、神力不可思議。將開波若時,釋迦獨出現靈祥欲震金鼓,四尊共呈嘉瑞;未若斯經十方分身共現七種神力,滿百千歲然後攝之。是為神力不可思議也。

第七者、利益不可思議。如〈分別功德品〉明聞經得十二種利益,始自無量恒河沙菩薩悟無生忍,終則八方世界微塵數眾生發菩提心;如〈調達〉、〈藥王〉、〈妙音〉、〈觀音〉、〈陀羅尼〉、〈妙莊嚴王本事〉、〈普賢勸發〉,總陳八品,得道者不可具陳。謂利益不可思議也。

第八者、功德不可思議。從初至後嘆法美人功德無量,如〈隨喜品〉說「第五十人聞一偈隨喜轉教,勝於施四百億萬阿僧祇世界六趣眾生一切樂具及令得阿羅漢果」,是為功德不可思議也。

第九者、明乘權乘實不可思議。如三藏等教唯辨小乘,《波若》諸經但明大乘,未若《法花》說實歸本泯寂異途,開會一三融釋大小,使羊鹿無息駕之累,白牛有直進之功。是為乘權乘實不可思議也。

第十者、身權身實不可思議。餘經或但明生法,或直辨三身;至如多寶踊現示真常應滅,分身嚮集表本一迹多,並開近顯遠囊括古今,使悟應滅難期、知長短無二,令菩提心力堅固猛利、念佛三昧倍復增益。是為第十身權身實不可思議也。後之二事蓋是一經大宗,即以釋前八事。所以有前八不可思議,有良由此經具開二權、雙示兩實故也。

第八、弘經方法。

問:

尋如來出世善巧化人,四依菩薩妙能通法,末世凡夫云何弘經?

答:

〈法師品〉云「佛滅度後,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說是經者,當安住三法:一者入如來室,二者著如來衣,三者坐如來座。入如來室者,大慈大悲心是也;如來衣者,柔和忍辱心是;如來座者,一切法空是。具此三法然後以不懈怠心為四眾說法。」佛垂妙軌,宜可依之。慈悲有隱覆之功,喻之如室;柔和忍有障弊之用,喻之如衣;空理可以安心,目之為座。詳此三門則為次第,大悲拔苦、大慈與樂,蓋是種覺之洪因、弘道之本意,欲說妙法,宜前建此心,是故第一明入如來室。既於極惡之世欲弘窮善之道,必多留難,宜應忍之,是故第二明著如來衣。雖復慈悲外覆、和忍內安,若無空觀虛明則二行不成,何由悟物?是故第三辨坐如來座。內備三心、外懃說法,則道無不隆、人無不利,故令安住三法弘《法花經》。

問:

何故起慈悲名入如來室?

答:

〈譬喻品〉云「我亦如是,眾聖中尊、世間之父,一切眾生皆是吾子」,則知此經明父母之道。父則有樂無苦,子則有苦無樂,今大悲拔子之苦,大慈與子之樂,令一切眾生普皆成佛,故說《法花經》。末世法師既代佛弘經,亦宜學佛之行,是故慈悲名如來室。若為利養名聞、勝他勢力而講說者,則不拔苦與樂,乖父子恩情,非弘佛乘之道也。

問:

何故柔和忍辱名如來衣?

答:

譬如稚子未有所知,兼為惡鬼之所嬈亂,如毀辱於父,父則生愍惻,懃加救療不起瞋心。此經既明父子之道,一切眾生觀力未成,為煩惱鬼之所嬈亂,若毀辱於佛,佛深生憐愍,以《妙法花》藥懃救治之不生瞋恨。末世法師既代佛弘經,亦應學佛和忍,若起瞋恨便與佛乖,非弘佛道矣。是故柔和忍名如來衣。

問:

〈法師品〉云「是《法花經》如來在世猶多怨嫉,況滅度後」。何故說此經時多留難耶?

答:

世人云,良藥口苦、美言逆耳,此經廢五種乘之異執、立一極之玄宗,故斥凡呵聖、排大破小,指天魔為毒虫、說外道為惡鬼,貶執小為貧賤、挫菩薩為新學,故天魔惡聞、外道逆耳,二乘驚愕、菩薩怯弱。如此之徒喜為留難。世間多怨嫉,言豈可虛哉。又一切眾生無始已來,多起十惡業、小有人天之因,起人天之因尚少,求二乘者轉希,學佛道者彌復難得。所以然者,若不起凡見聖見,捨小心發大心,種中道善根,然後始得聞一乘極教耳。但眾生皆有凡聖大小之障,聞說一乘,不能信受,故憙為留難。

問:

何故知一切法空名坐如來座?

答:

畢竟空觀者為成二行及辨弘經大宗,為成二行者雖有慈悲,若無空觀者則見有眾生,眾生成緣,名凡夫慈;若無空觀者則見有諸法,成於法緣,成二乘慈。是以知一切法空,不見有眾生及以諸法而起慈者,名無緣慈。無緣慈者謂如來慈,故以畢竟空觀成慈悲行。若無空觀而起忍者,則不成無生忍,亦非法忍;以有畢竟空觀而起忍,則成無生忍及以法忍。故此和忍是如來忍,名如來衣。次明畢竟空觀成弘經大宗者,若無空觀則破三著一,麁惑雖去細染尋生;以有空觀,雖復破三心不染一,名無所得也。又〈藥草喻品〉云「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即知空為諸法之體。昔說五乘謂從體起用,今會五為一則攝用歸體,故言終歸於空為諸法之體。今既弘法則宜識其體,識體故則識其用,體用具足方可弘經也。又但明三法者,夫為法師要具三事:一、入講堂,二、被法服,三、登高座。若無慈悲則不入講堂,心不和忍便無法服,若無空觀則不登高座。黨闕此三事,安可弘經說法?既具此三事,受持讀誦等乃至四威儀三業,皆須安住此三也。悉合此三門以為二義,成十種法師。

一者、慈悲忍辱名之為行,觀畢竟空秤之為解,謂解行法師。自有解而無行、有行而無解、無行無解、有行有解。前三可為弟子,後一方是法師。

二者、慈忍為福德,空觀為智慧,謂福慧法師。是故經云「具二莊嚴能問能答」。

三者《大品經》云「住於二法魔不能壞,一者知一切法空,二者不捨一切眾生」。若見有眾生不知諸法空,即墮有邊,為魔所壞;若知諸法捨於眾生,則墮空邊,亦為魔所壞。今具此二法,則遠離二邊常行中道,即魔不能壞,堪於後世為物弘經,謂難壞法師。

四者《淨名經》云「譬如勝怨乃可為勇」,如是兼除老病死者是菩薩心,以修空觀所謂自行,慈悲和忍所謂化他,具自行化他謂雄勇法師。

五者、知諸法空越凡夫地,具於慈忍超二乘境,非凡夫行非賢聖行,是菩薩行,謂道行法師也。

六者《大品經》云「菩薩住於二諦為眾生說法,常行慈悲忍住於世諦,知畢竟空住第一義」。以依二諦為物弘經,則所言不虛,謂誠諦法師。

七者《智度論》云「解四悉檀,則知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無相違背」,今常行慈忍謂三悉檀,知畢竟空了第一義,作四悉檀為物弘經,則識一切教無相違背,謂無諍法師。

八者、即此經云「又見佛子定慧具足,以無量喻為眾講法」,常行慈忍名之為定,知畢竟空目之為慧,以具足定慧為物弘經故,名具足法師。

九者、即此經云「又見佛子心無所著,以此妙慧而求佛道」。以觀畢竟空故不著生死,常行慈悲故不住涅槃,於生死涅槃心無所著,謂無所著法師。

十者《攝大乘論》云「知諸法空名為菩薩,常行慈忍謂摩訶薩」,謂菩薩摩訶薩法師。又〈安樂行品〉云「辨於四行亦示弘經模軌」,具如文疏述也。

第九、明部黨不同。此經有新舊二本,古本名「正法花」,燉煌同處沙門竺法護,以晉太康七年或人云十年八月十日譯出此經,授優婆塞聶承遠,九月二日訖,張士明,張仲政筆受也。新本名「妙法蓮花」,羅什以魏秦姚興弘始十年二月六日於長安大寺譯出,亦云弘始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於長安逍遙薗譯出也,即晉安帝時。觀、叡二法師並云「弘始八年集四方義學沙門二千餘人譯出斯經」。叡公云「于時聽受領解之僧八百餘人,皆是諸方英秀一時之傑竭也」。今謂「十年翻譯」,字之誤也。羅什以秦弘始三年二月二十日至長安,弘始四年正月五日即就翻經,弘始八年八月二十日終於長安。不應十年更翻譯也。又胡僧枝[彳*(苗/一/田/一)],魏甘露元年於交洲譯出六卷,名「法花三昧經」;又沙門支道良,晉代康元年抄譯為五卷,名「方等法花經」。此二本南土皆無也,唯有一卷《法花三昧經》,又有一卷《薩曇分陀利經》,當別尋經目錄也。然晉有前後,昔有江右名為西晉,此經猶居外國。自從無王度江左稱為東晉,至晉安帝義熙中此經始度。然此經度江將三百年矣。

第十、明講經原由。經既有二本,初講亦有兩人。漢地以竺法護為始,護公以永熙元年八月二十八日,比丘康那律師於洛陽寫《正法花經》竟,與法護口挍古訓譯出深義。九月本齊,十四日於東牛寺施設檀會講此經竟,日晝夜莫不歡喜。次新翻《法花》竟,道融法師於長安講之,開為九轍,時人呼為九轍法師。自爾已後,著述講說者不可具陳也。

法華遊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