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拘留通知书 (高新(舜华)拘通字[2024]129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拘留通知书
高新(舜华)拘通字[2024]129号
作者: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4年4月1日

 家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04月01日20时将涉嫌故意伤害罪 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济南市看守所

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注:看守所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