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德清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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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德清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2016年)
浙政函〔2016〕1号
2016年1月8日
官方来源

湖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德清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湖政〔2015〕63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莫干山镇、筏头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莫干山镇。调整后,新的莫干山镇辖3个居民区、18个行政村,镇政府驻育才西路1号。

  同意撤销武康镇、三合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德清县政府直辖。在此区域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事宜,由你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你市和德清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德清县自行调剂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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