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1号(关于取消部分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1号(关于取消部分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公告〔2018〕51 号
2018年5月29日
发布机关: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网站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1号(关于取消部分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公告〔2018〕51 号

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25号公布,质检总局令第170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经风险评估,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取消对部分产品(清单见附件)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上述产品进口前,相关企业不需再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但货物入境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依法接受检验检疫。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产品清单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29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