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角遺編/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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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甫遇偏奇,寓姑蘇值亂離,撫台標下尋生計。一朝得時,金寶家私。榮華富貴如山勢,事難知。避兵逃難,依舊是貧兒。

    ——《黃鶯兒》


  男婦互攙扶,膽驚惶泥又涂,雙雙子女都遭捕。禍稱剝膚,只剩微軀。太倉拚命尋頭路,淚痕枯。多方揭債,贖得掌中珠。

    ——《黃鶯兒》


  亂離之世,妻兒難以保全。前回所說,已經剃髮周明甫,其父季雍,原是作掾的。父死後連遇官司,家道消乏,搬到蘇州城裡做小生意餬口。六月初一日,清兵進城,生意絕響,只得投兵吃糧。土都堂見他人物伶俐,收為親兵,妻子也住在營裡。土都堂親許道:「若平定地方,你也少不得有官做。」

  一個窮人驟然間吃也有,穿也有,便似升了天一般。閏六月十一之變,鄉兵圍城,撫台紮營北寺,又退屯府學察院,俱作灰燼。明甫想道:「一身不打緊,連累妻子都死怎處?」一時著急,所有資財俱棄置了,領了妻子,乘間道走出齊門,回常熟故里住。不上三五日,早有人報知福山把總芮觀,差人鏈鎖去吊打,賴地方親友去保結他是難民,並非奸細,得以釋放。後來到九月十六日土都堂按臨福山,明甫哭稟求他復舊役,撫台此時正想恩招離叛,也不作威,徐對他道:「你擅離隊伍,私自逃歸,本該軍法。如今你得活性命也儘夠了,還要想任麼?」竟不肯復收用。明甫因戀妻兒,棄著富貴,依舊是一窮人,然一家得以完全,也算將上不足,比下有餘矣。

  又有顧季甫住朱涇內,廿五日早晨,因雨阻,妻兒一家俱未出門,直待大兵四集,方才冒雨逃生。不上一里路,季甫夫婦落水,早被一隊兵拿去。

  因他身長力壯,認是海賊,解到營中。季甫辯稱身是糧書,故此轉送與洪知縣審。幸得堂上人認得的多,得放回家,方知子四官、女觀姐,通被汪家營捉去,門內殺死一鄰家姓王的老兒屍首,家貲盡行擄去。季甫一生惟此子女兩人,夫妻痛哭不已,直到九月下旬,訪的汪提督營在太倉州駐紮,稟過洪知縣,給了護身批,冒死一身闖到太倉州去。

  一進城門,恰好遇著舊鄰弘二。弘二者,崇禎辛未年冬,一腳踢死胡家莊上張龍,避仇躲在太倉者也。季甫告以子女被擄,前來尋覓之故,弘二應道:「不妨,我也現在此當兵,汪家營裡我都認得,到我家歇了,明日陪你去尋如何?」季甫就依了他,一連在街坊各處走了兩日,並無蹤跡。到第三日午後,只見營船上一穿紅孩子,仔細一看,正是顧四官。季甫站住,目不轉睛,那四官亦已瞧見,只不敢做聲,船上人覺曉,忙問道:「岸上是什麼人,你看他?」四官才說道:「是我的爺。」那班人忙把四官抱進一個大宅子裡去了。季甫就跟定,叫苦連天起來。原來這將官姓王,兄弟兩個,俱在汪提督標下。廿五日擄得顧家姐弟,王大無子,見四官眉清目秀,年方一紀,要他做了兒子;王二無妻,見觀姐十七歲,生得美麗整齊,就把來做了妻室。

  此時哄動門首。王大就出來坐堂,兩邊刀斧弓箭手擺列得鏘鏘躋躋,吆喝起來,把季甫綁進,跪在庭中。季甫稟稱身是常熟糧書,一生只有此男女二人,望老爺開恩放還。王大喝道:「你明明是海賊奸細,來此打探消息。」喝教砍了。季甫又稟:「現有洪知縣批文,並非奸細。」王大大怒,喝道:「你把洪知縣來壓我麼?」連聲喝教砍了,季甫大哭不服。只見一頓亂棍,打將出來,王大亦退了堂。到第二日,季甫投了太倉衛舊相識徐海山,轉央王將官現在房主進去說合,具道顧家拚命必要子女回去之故。王大隨與王二商量,要兄弟止放還他女兒,王二不肯,要大哥單還他兒子,兄弟兩個分顏起來。

  外邊房主又立等回報。原來北方人性直,虧這一拗,便道:「放便兩個俱放,不放便兩個俱不放,只是要足色紋銀五十兩。」季甫沒奈何,只得央徐海山借加一債銀五十兩,使費停當,領了四官、觀姐下船而歸。亂離之世,父子不能相保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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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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