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東都禁囚等罪敕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減東都禁囚等罪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4

獻歲肇春,陽和感氣,且是發生之日,實惟布德之辰。朕將幸秦京,言離雒邑,既省方以觀俗,思宏恩以濟人。載念狴牢,又惻襟抱。宜敷寬大之典,用敦祝泣之意。其都城內見禁囚徒,除身犯十惡,及造偽頭首,餘雜犯死流等,各減一等,徒以下並放。河南府遭水百姓,前令量事賑濟。如聞未能存活。春作方興,恐乏糧用,宜令王怡檢問。不支濟者,更量賑給,務使安存。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