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公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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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公日記
作者:司馬光 

王太尉不置田宅,曰:“子孫當各念自立,何必田宅?置之,徒使爭財為不義耳。”

晏公殊父本撫州手力節級,晏公幼能為文,李虛己知滁州,一見奇之,許妻以女,因薦於楊大年,大年以聞,時年十三。真宗面試詩賦,疑其宿成,明日再試,文采愈美。上大奇之,即除秘書省正字,令於龍圖閣讀書,師陳彭年。陳彭年亦撫州人,有文學而奸邪,丁謂薦之,置上左右,使其譽已。

英宗之喪,歐陽公於衰絰之下服紫地皂花緊絲袍以入臨。劉庠奏乞貶責,上遣使語歐陽公使易之,歐陽公拜伏面謝。

歐陽公長子發,娶衝卿之女。郎中薛良孺,歐陽之妻族也,前歲坐舉官不當被劾,遷延逾南郊赦,冀以脫罪。歐陽避嫌,上言請不以赦原。良孺由是怨之,揚言於眾云:“歐陽公有帷薄之醜。”朝士以濮議故多疾歐陽,由是流布遂廣。先是,台官既以紫袍事劾奏歐陽,朝廷不行,蔣之奇遂以此事上殿劾之,仍言某月日中丞彭思永為臣言。上以為無是事,之奇伏地叩頭,固請以其奏付密院。於是,永叔及衝卿皆上章自辨。後數日,復取其奏以入。因謂執政曰:“言事者以閨門曖昧之事中傷大臣,此風漸不可長。”乃命之奇、思永分析,皆無以對,俱坐謫官,仍敕榜朝堂。先是,之奇盛稱濮議之是以媚修,由是薦為御史。既而,反攻修。修尋亦外遷,故其謝上表曰:“未幹薦禰之墨,已關射羿之弓。”熙寧二年,潞公為樞密使,陳升之拜相,以公宗臣,詔升之位公下。公言:“國朝樞密使無位宰相上者,獨曹利用嘗在王曾、張知白上,卒取禍敗。臣忝文臣,粗知義理,不敢紊亂朝著。”上從之。

於尼父師旦,密人,本選人,屢以贓失官,編管在蔡。尼嘗適人生子,後為二鬼所憑,言事或有驗,遂為尼名惠普,士庶遠近輻湊,以佛事之。嘗因宦者言,邵亢、石全彬、富弼、李柬之、肅之宜為輔相,皆常敬之者也。柬之侄女二人事之,王樂道命李氏甥為其母首傳習妖教。收下獄,詔京東差官按之,得諸公書,自韓、曾以下皆有之,文公獨無。上問其故,公曰:“臣但不知耳,知之亦當有書。”時人美其分謗。

神宗問政府地震之變,曾公曰:“陰盛。”上曰:“誰為陰?”曾公曰:“臣者君之陰,子者父之陰,婦者夫之陰,夷狄者中國之陰,皆宜戒之。”上問吳長文,長文曰:“但為小人黨盛耳。”上不懌。

趙悅道曰:介甫每有中使宣召及賜予,所贈之物,常倍舊例,陰結內侍都知張若水、押班藍元振,因能固上之寵。上使中使二人潛察府界青苗,還,皆言民便樂之,故上堅行,盛崇介甫,用之不疑。

又曰:“晦叔罷中丞之日,上諭執政曰:“王子韶言青苗實不便,但臣先與此議,不敢論列。小人首鼠兩端,當黜之。”介甫德其獨不叛己,至今未黜也。

先是,王純臣為潤王宮教授,數譽濮王之子某之賢於兄伯庸,且曰:“某幼時,上養之如子。其妃高氏,曹後之甥也,字洮洮,幼亦在宮為養女。上嘗戲謂後曰:‘他日當以洮洮嫁某,吾二人相與為姻家。’又曰:‘洮洮異日有皇後分。’既長,出宮,遂成昏。若勸上建以為嗣,勢易助也。”由是政府皆屬心。文公又使任乃孚往來與景仁謀。上初甚開納,已而為宦官宮妾所間,浸有難意。兩府共議其事,樞密使王德用舉手加頂曰:“若立太子,置此菩薩於何地?”由是議亦不合,事浸沮壞。景仁數問文公,文公曰:“事不諧矣。”景仁曰:“奏疏何在?”曰:“爇之矣。”於是景仁凡上六七章,不報,及家居待罪,乞落諫職除己蜀一郡,時八月也。又上六七章,不報。及出,復錄前後所上章,乞對,面陳之,且求外補,上許之。景仁乞使中使傳宣中書,上令景仁自語之。富公曰:“已不用嘉謀,又出諫官,不可。”未幾,乃有修撰之命。

治平四年,以介甫知江寧府。時介甫方乞分司,眾謂介甫必不肯起。既而,詔到即詣府視事。

壬午,延和登對,言高居簡不宜在左右。因曰:先帝初立,左右惕息,因居簡以諂自入,故晚年復張。陛下登極,中外頌美,首以留此四人為失。”上曰:“祔廟畢,自當去。”曰:“閨闥小臣,何與山陵先後?彼知當去,而置肘腋,尤非宜。舜去四凶,不為不忠;仁宗貶丁謂,不為不孝。居簡狡猾膽大,不惟離間君臣,恐令陛下母子、兄弟、夫婦皆不寧也。”上命留劄,光請以付密院,上從之。癸巳,崇政登對,言臣與居簡勢難兩留,乞罷中丞、除外任。上曰:“今日已令出外矣。”光曰:“凡左右之臣,不須才智,謹樸小心不為過則可矣。”

壬寅,延和登對,言張方平參政奸邪貪猥,不葉物望,仁宗知之,故不用;不然,方平兩登制科,在兩府久矣。上作色曰:“朝廷每有除拜,眾言輒紛紛,非朝廷好事。”光曰:“此乃朝廷好事也。知人,帝堯所難,況陛下新即位,萬一用奸邪,台諫循嘿不言,陛下何從知之?此乃朝廷好事也。若其競來論列,陛下可以察其是非:若所言公當,雖制命已行,亦當追寢;若挾私非是,自可罪言者。”既退,其暮復以一劄言方平。

癸卯,聞予還翰林兼侍讀,滕元發權中丞,晦叔封駁言:“光在台舉職,不宜遽罷,甫非光之比”。十月丙午朔,詔閣門召光及甫受命,光奏:“臣論張方平若當,方平當罷;不當,臣當貶,不可兩無所問。間臣更加美職,心所未安,不敢祗受。”晚際,上賜手詔敦喻,光上奏謝。丁未,受敕告。

甲寅,餘初赴經筵,上自製自書《資治通鑒序》以授光,光受讀,降,再拜,讀三家為諸侯論,上顧禹玉等,稱美久之。

邇英留對。是日,光讀《資治通鑒》,賈山上疏言秦皇帝居滅絕之中不自知事,因言從諫之美,拒諫之禍。上曰:“舜‘堲讒說殄行’,若台諫欺罔為讒,安得不黜?”光曰:“進讀及之耳,時事臣不敢論也。”及退,上留光謂曰:“呂公著言藩鎮欲興晉陽之甲,豈非讒說殄行也?”光曰:“公著平居與儕輩言,猶三思而發,何故上前輕發乃爾!外人多疑其不然。”上曰:“此所謂‘靜言庸違’者也。”光曰:“公著誠有罪,不在今日。向者朝廷委公著專舉台官,公著乃盡舉條例司之人,與條例司互相表裏,使熾張如此,乃始逼於公議,復言其非,此所可罪也。”上言安石不好官職及自奉養,可謂賢者。光曰:“安石誠賢,但性不曉事而愎,此其短也。又不當信任呂惠卿,惠卿真奸邪,而為安石謀主,安石為之力行,故天下並指安石為奸邪也。”上曰:“今天下訩訩者,孫叔敖所謂‘國之有是,眾之所惡’也。”光曰:“然。陛下當審察其是非,然後守之。今條例司所為,獨安石、韓絳、呂惠卿以為是,天下下皆以為非也。陛下豈能獨與此三人共為天下邪?”遂退。

上問:“近相陳升之,外議云何?”光對:“陛下擢用宰相,臣愚賤,何敢與?”上曰:“第言之。”光曰:“今已宣麻,誕告中外,臣雖言,何益?”上曰:“雖然,試言。”光曰:“閩人狡險,楚人輕易。今二相皆閩人,二參政皆楚人,必將援引鄉黨之士,充塞朝廷,天下風俗何以更得淳厚?”上曰:“然今中外大臣更無可用者,獨升之有才智,曉民政邊事,它人莫及。”光曰:“升之才智,誠如聖旨,但恐不能臨大節而不可奪耳。昔漢高祖論祖,以為王陵少戇,陳平可以輔之。平智有餘,然難獨任。真宗用丁謂、王欽若,亦以馬知節參之。凡才智之士,必得忠直之人從旁制之,此明主用人之法也。”上曰:“然。升之朕固已誡之。”光曰:“富弼老成,有人望,其去可惜。”上曰:“朕所以留之至矣,彼堅欲去。”光曰:“彼所以欲去者,蓋以所言不用,與同列不合故也。”上曰:“若有所施為,朕不從而去可也。自為相,一無施為,唯知求去,彼信於尼之言,云‘雖親,國家事亦勿與知’故也。”上又曰:“王安石何如?”光曰:“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此其實也。”上曰:“韓琦敢當事,賢於富弼,但木強耳。”光曰:“琦實有忠於國家之心,但好遂非,此其所短也。”上因曆問群臣,至呂惠卿,光曰:“惠卿憸巧,非佳士,使安石負謗於中外,皆惠卿所為也。近日不次進用,大不合眾心。”上曰:“惠卿明辨,亦似美才。”光曰:“惠卿文學辨慧,誠如聖旨,然用心不端,陛下更徐察之。江充、李訓若無才,何以動人主?”上因論台諫天子耳目,光曰:“台諫天子耳目,陛下當自擇人。今言執政短長者皆斥逐之,盡易以執政之黨,臣恐聰明將有所蔽蒙也。”上曰:“諫官難得,卿更為擇其人。”光退而舉陳薦、蘇軾、王元規、趙彥若。

庚申,延英進讀《通鑒》三葉畢,上更命讀一葉半。讀至蘇秦約六國從事,上曰:“蘇秦、張儀掉三寸舌,乃能如是乎?”光對曰:“秦、儀為從橫之術,多華少實,無益於治。臣所以存其事於書者,欲見當時風俗,專以辨說相高,人君委國而聽之,此所以謂利口之覆邦家者也。”上曰:“朕聞卿進讀,終日忘倦。”光曰:“臣空疏無取,陛下每過形獎飾,不勝惶懼。”上曰:“卿進讀,每存幾諫。”光對曰:“非敢然也,欲陳著述之本意耳。”呂晦叔曰:“昨使契丹,虜中接伴問副使狄諮曰:“司馬中丞今為何官?”諮曰:“今為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虜曰:“不為中丞邪?聞是人甚忠亮。”晦叔以著於《語錄》。

上謂晦叔曰:“司馬光方直,其如迂闊何?”晦叔曰:“孔子上聖,子路猶謂之迂;孟軻大賢,時人亦謂迂闊,況光豈免此名?大抵慮事深遠,則近於迂矣,願陛下更察之。”

八日,垂拱登對,乞知許州或西京留司御史台、國子監。上曰:“卿何得出外?朕欲申卿前命,卿且受之。”光曰:“臣舊職且不能供,求外補,況敢當進用!”上曰:“何故?”光曰:“臣必不敢留。”上沉吟久之,曰:“王安石素與卿善,卿何自疑?”光曰:“臣與王安石素善,但自其執政,違忤甚多。今忤安石者,如蘇軾輩,皆毀其素履,中以危法。臣不敢避削黜,只欲苟全素履。臣善安石,豈如公著?安石舉公著云何,後毀之云何?彼一人之身,何前是後非,必有不信者矣。”上曰:“安石與公著如膠漆,及其有罪,不敢隱其惡,乃安石之至公也。”上曰:“青苗已有顯效。”光曰:“茲事天下知其非,獨安石之黨以為是爾。”上曰:“蘇軾非佳士,卿誤知之。鮮于侁在遠,軾以奏稿傳之。韓琦贈銀三百兩而不受,乃販私鹽及蘇木、瓷器。”光曰:“凡責人當察其情,軾販鬻之利,豈能及所贈之銀乎?安石素惡軾,陛下豈不知?以姻家謝景溫為鷹犬使攻之,臣豈能自保,不可不早去也。且軾雖不佳,豈不勝李定?定不服母喪,禽獸之不如,安石喜之,欲用為台官。”

介甫與晦叔素親,患台諫多橫議,故用晦叔為中丞。既而,天下皆患條例司為民害,晦叔乃復言條例不便。介甫以晦叔叛己,怨之尤深。已而,上語執政,呂公著嘗言韓琦將興晉陽之甲,以除君側之惡。介甫因用此為晦叔罪,除知潁川。次道當為告詞,介甫使之明著其語;次道但云“敷奏失實,援據非宣”,介甫怒,明日進呈改之。晦叔素審謹,實無此語。咸云:“莘老嘗為上言,今藩鎮大臣如此論列而遭挫折,若當唐末、五代之際,必有興晉陽之甲以除君側之惡者矣。上誤記以為晦叔也。

曾子固罷檢討,以錢醇老代之。元素曰:“曾公知山陰,賤市民田數十頃,為人所訟。曾易占時在越幕,說守倅曰:‘曾宰高科,它日將貴顯,用茲事敗之可惜。父會為明守,衰老,宜與謀,俾代其子任咎。’守倅從之。會由是坐贓追停,曾公猶以私坐監當,深德易占。後易占以信州縣宰坐贓,英州編管,亡匿於曾公別墅,會赦,自出,俾子固訟冤,再劾,復住英州,因死焉。子固時不奔喪,為鄉議所貶,介甫為作《辨曾子》以解之。子固及第,鄉人作感皇恩道場,以為去害也。子固好依漕勢以陵州,依州陵縣,依縣陵民。”

謝景溫言:“范鎮舉蘇軾為諫官,軾向丁憂,多占舟船,販私鹽、蘇木;及服闋入京,多占兵士。”介甫初為政,每讚上以獨斷,上專信任之。軾為開封府試官,策問進士以“晉武平吳以獨斷而克,苻堅伐晉以獨斷而亡;齊桓專任管仲而霸,燕噲專任子之而敗,事同而功異,何也?”介甫見之不悅。軾弟轍辭條例司,言青苗不便,介甫尤怒。乃定制策登科者不復試館職,以軾、轍兄弟故也。軾有表弟,選人,素與軾不葉,介甫使人召之,問軾過失,其人言向丁憂販私鹽、蘇木等事。介甫雖銜之,未有以發之。軾又數上章言時政得失,今春擬進士策,皆譏刺介甫。及詔兩制舉諫官,眾論以為當今宜為諫官者,無若傅堯俞、蘇軾,故舉堯俞者六士人,而景仁舉軾。景溫恐軾為諫官,攻介甫之短,故以榜語力排之。介甫下淮南、江南東西、荊湖北、夔州、成都六路轉運司體量其狀。蓋軾眉州人,其入京也,適本州迎新守,軾因帶以來耳。

傅堯俞權鹽鐵副使。堯俞初除服入都,未見介甫,介甫屢召之。既見,語及青苗,堯俞以為不便,介甫即不悅,自是惡之。及此除命,介甫以為資淺,且令權發遣。曾公以為堯俞曾任知雜御史,資不淺,乃正除副使。介甫退有密啟。明日,敕已降閣門,有旨復收入,晚批出與權。曾公復爭之,上曰:“堯俞知雜不到官,且為人弛慢。”曾公請弛慢之狀,上曰:“觀其面,即見弛慢之狀。”

王祜坐以百口保大名節度使符彥卿非跋扈,逆上意,故貶。宋敏求云:廷美之貶,元佐請其罪,由是失愛。

劉攽言:李遵勖坐無禮於長公主之乳母,降授均州團練副使。真宗欲救之,先召長公主,欲觀其意,語之曰:“我有一事欲語汝而未敢。”主驚曰:“李遵勖無恙乎?”因流涕被面,僵仆於地,乃不果殺。及李淑受詔撰長公主碑,先宣言赦李遵勖事尤美,不可不書。諸子聞之懼,重賂淑,不果書。

先是,馮拯以兵部尚書判都省,上欲加拯吏部尚書、參知政事,召學士楊億使草製,億曰:“此舍人職也。”上曰:“學士所職何官?”億曰:“若樞密使、同平章事,則製書乃學士所當草也。”上曰:“即以此命拯。”拯既受命,樞密領使者凡三人,前此未有,人皆疑怪,曹利用、丁謂因各求罷。上徐覺其誤,召知製誥晏殊語之,將有所易置。殊曰:“此大臣職也。”遂召錢惟演,惟演入對曰:“馮拯故參知政事,今拜樞密使,當矣。但中書不當止用李迪一人,盍遷曹利用或丁謂過中書?”上曰:“誰可?”惟演曰:“丁謂文臣,過中書為便。”又言:玉清昭應宮未有使,謂首議建宮,宜即令領此。又言:曹利用忠赤,有功國家,亦宜與平章事。上曰:“諾。”庚午,以樞密使、吏部尚書丁謂平章事,樞密使、檢校太尉曹利用加同平章事,皆用惟演所言也。

己酉,鄜延路鈐轄司言:“趙山遇遣人至金明縣,與都監李士彬約降,已令卻之。”詔鈐轄司及環慶、涇原、麟府等路,各謹斥候,如山遇復遣人至,但令士彬以己意約回,務令邊防安靜。

初,趙元昊悉會諸族酋豪,刺臂血和酒,置髑髏中共飲之,約先寇鄜延,欲自德靖、塞門、赤城路三道並入。酋豪有諫者,輒殺之。山遇者,元昊從父也,數止元昊,不聽。山遇畏誅,先遣人持偽誥詣士彬,欲自將兵扼黃河南渡,發部落內屬,而挈其妻入野利羅、子嗬遇及親屬三十二人,以珍寶名馬來降。是月庚子,至保安軍,知保安軍朱若吉以告知延州郭勸,勸與鈐轄李渭狐疑不敢受。先是,山遇等預寄珍寶於士彬以萬數,勸詰士彬,士彬利其物,答云無有,且言未嘗招誘之。勸、渭亦以為,自德明納貢四十年,有內附者未嘗留,共議遣還,仍約束緣邊勿受降者。於是奏入,因降此詔。

勸、渭尋遣山遇還,山遇不可,即命監押韓周執山遇等送元昊。至攝移坡,元昊集騎射兵射而殺之。

山遇名惟亮,與弟惟永分掌左右廂兵,其從弟惟序亦親近用事。山遇有勇略,國人向之。元昊惡其不從己,嘗語惟序曰:“汝告山遇反,吾以山遇官爵與汝;不然,俱族滅矣。”惟序不忍,更以告山遇。山遇欲來降,與惟永謀,惟永曰:“南朝無人,不知兀卒所為,將不信兄,兄必交困。”山遇曰:“事已至此,無可奈何。若南朝有福,則納我矣。”遂告其母,母曰:“汝自為計。我年八十餘,不能從汝去,為汝累,當置我室中,縱火焚之。”山遇等涕泣如母言。及為韓周所執,號哭稱冤。周見天昊於宥州,元昊衣錦袍,黃綿胡帽,不肯受山遇等,曰:“延州誘我叛臣,我當引兵赴延州,於知州廳前受之。”周說諭良久,乃肯受。

時元昊自稱兀卒已數年,兀卒者,華言“青天子”也,謂中國為“黃天子”。元昊既殺山遇,遂謀僭號。

樞密直學士、石諫議大夫、知益州任中師,龍圖直學士、給事中、知河南府任布,並為樞密副使。先是,布數上書論事,帝欲用之,呂夷簡薦中師才不在布下,遂俱擢任。或曰:中師前罷廣州,嘗納賂於夷簡。於是,樞密副使闕,上謂夷簡曰:“用諫議大夫任姓者。”蓋指布也。夷簡遽進中師名,上徐曰:“今在西川。”夷簡因言中師可用,乃並用兩人。

丙午,樞密副使、給事中任布罷為工部侍郎、知河陽。布任樞密,純約自守,無所補,然數與宰相呂夷簡忤,夷簡惡之。布長子遜,素狂愚,夷簡知之,乃怵使言事,許以諫官。遜即上書,曆詆執政大臣,且斥布不才。布見其書,匿之。夷簡又趣遜以書上,遜復上書罪匿者。上問知匿書者乃布也。布謝:“臣子少有心疾,其言悖謬,懼辱朝廷,故不敢宣布。”侍御史魚周詢因劾奏布不才之甚,其子具知,布遂罷去。遜尚留京師望諫官,夷簡尋以他事黜之。議者謂周詢引遜語逐其父,為不知體云。

甲午,復給荊王元儼所上公使錢。元儼領荊、揚二鎮,歲凡給緡錢二萬五千,西邊用兵,嘗納其半。上以元儼叔父之尊,不欲裁損,不逾年,復全給之。元儼用度無節,每預借數年俸料。翊善王渙上書諫以方有邊患,宜助朝廷節用度。元儼判其後曰:“愁殺人。”他日又諫,元儼復判曰:“仰翊善依舊翊善。”

先是,詔為郭後於寺觀立影殿。都官員外郎、權發遣修造案陳昭素以其勞費,乃上言:“神御殿非古法,按禮當祔於祖姑,乞祔淑德皇後廟。”詔從之。

壬子,徙知揚州馮京知廬州。京前為館職,與劉保衡鄰居,嘗以銀器從保衡貸錢,保衡無錢,轉以銀器質於人,代之出息;又嘗從保衡借計物以供家用,獄辭連及之。京,宰相富弼婿也。聞之自劾,乞徙小郡,故有是命。

六月己卯,以去夜月食,出宮女百餘人,以應天變修陰教。

翰林學士王珪上言:“聖體已安,皇太後乞罷權同聽政。”即命珪草還政書,既而不行。

詔:“山陵所用錢物,並從官給,毋以擾民。”詔雖下,然調役未嘗捐也。

初,契丹主宗真母蕭氏愛少子宗元,欲以為嗣。宗真之重熙二十三年,王拱辰報聘,宗真嘗為拱辰言之。其明年,宗真死,洪基嗣立,以宗元為皇太叔。洪基之清寧三年,蕭氏卒,宗元怙寵,益驕恣,與其相某謀作亂。及相某以貪暴黜,宗元懼,謀愈急。洪基知其謀,陰為之備。

是月戊午,宗元從洪基獵於涼澱。洪基讓宗元先行,宗元不可,洪基先行,依山而左。宗元之子楚王洪孝以百騎直前射洪基,傷臂,又傷洪基馬,馬仆。其太師某下馬掖拱基,使乘已馬。殿前都點檢蕭福美引兵遮洪基,與洪孝戰,射殺之。洪基兵與宗元戰,宗元不勝而遁,南趣幽州,一日行五百里,明日自殺。

燕京留守耶律明與宗元通謀,聞其敗,領奚兵入城,授甲欲應之,副留守某將漢兵距焉。會使者以金牌至,遂擒斬明。洪基尋亦至,陳王蕭孝友等皆坐誅。

先遣來使者數人,悉宗元之黨也,過白溝,並以檻車載去誅之,獨蕭福延以兄福美有功得免。時清寧九年也。

己未,永昌郡夫人翁氏削一資。翁氏位有私身韓蟲兒者,自言常汲水,仁宗見小龍纏其汲綆而出,左右皆莫見,因召幸焉。留其金釧以為驗,仍遣之物,蟲兒遂有娠。於是,逾十月不產,按問乃蟲兒之詐,得金釧於佛閣土中,乃蟲兒自埋之也。太後以諭輔臣,命杖蟲兒,配尼寺為長發,而翁氏坐貶。輔臣皆請誅蟲兒,太後曰:“置蟲兒於尼寺,所以釋中外之疑也。若誅蟲兒,則不知者必謂蟲兒實生子矣。”

曹佾之除使相也,潁王欲使韓維等傳太後意於輔臣,維及孫思恭不可,王卒使王陶言之。維及思恭戒王曰:“陛下親總萬機,內外上下事體已正,王當專心孝道,均養三宮而已,他勿有所預也。”

是日,彗行至張而沒。彗之未沒也,言者多以為憂。或告韓琦,琦曰:“借使復有一星出,欲何為乎?”

御史劉庠言:“禮:居喪不飲酒食肉。仁宗之喪,百官及諸軍朝晡皆給酒肉,京師羊為之竭,請給百官素食。”禮官以為然,執政不從。

乙丑,命知製誥宋敏求看詳減省銀台司文字,都官員外郎王庭筠,太常博士、集賢校理劉瑾,殿中丞宋溫其,著作佐郎錢長卿、曾布,前河西縣令杜純,並為編敕刪定官。庭筠嘗奏疏稱頌王安石所定謀殺刑名,而溫其素為王安石檢法,讚成其事者也。

淮南轉運使、屯田郎中謝景溫為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雜事。景溫雅善安石,又與安石弟安國通姻。呂公著之為中丞也,人謂是溫必先舉御史,及公著罷,乃有此除。先是,安石獨對,問上曰:“陛下知今日所以紛紛否?”上曰:“此由朕置台諫非其人。”安石曰:“陛下遇群臣無術,數失事機,別置台諫官,恐但如今日措置,亦不能免其紛紛也。”於是專用景溫。

陳襄雖論常平新法,而辭婉,故除官獨優。

詔館閣校勘劉攽與外任。攽初考試開封,與王介爭言,為台諫所劾,既贖銅,又罷考功及鼓院。至是求外任,王安石因之並逐攽。

司馬光讀《資治通鑒》張釋之論嗇夫利口,光曰:“孔子曰:‘惡利口之覆邦家者。’利口何至覆邦家?蓋其人能以是為非,以非為是,以賢為不肖,以不肖為賢。人主苟以是為非,以非為是,以賢為不肖,以不肖為賢,則邦家之覆誠不難矣。”時呂惠卿在坐,光所論專指惠卿也。

癸卯,上批:“近以秀州軍事判官李定為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里行,知制誥李大臨、蘇頌累格詔命不下,乃妄引詔中丞薦舉條,絕無義理,而頌於中書面乞明降特旨方敢命辭,洎朝廷行下,反又封還。輕侮詔命,翻覆若此,國法豈容!大臨、頌可並以本官歸班。”大臨及頌時皆為工部郎中。

先是,宋敏求封還定辭頭,詔送別官,而頌當命辭。頌言:“本朝舊制,進補台官,皆詔中丞、知雜與翰林學士於太常博士以上、中行員外郎以下,互舉曾任通判者,其未曆通判者,即須特旨方許薦為里行,倘非其人,或至連坐,所以重台閣之選也。去歲詔旨,專令中丞舉官,雖不限資品,猶以京秩薦授。緣已有前詔,故人無間言。今定自支郡幕職官入居朝廷糾繩之任,超越資序,近歲未有。議者或曰:唐世多自諸侯幕府入登台省。臣謂不然。在唐方鎮盛時,有奏辟郎官、御史以充幕府者,由此幕府增重。祖宗深鑒此弊,一切厘改,州郡僚佐皆從朝廷補授,大臣出鎮,或許辟官,亦皆隨資注擬,滿歲遷秩,並循銓格,非復如唐世之比。而今之三院,事任又重於昔時。況定官未終,更非時召對,不由銓考,擢授朝列,不緣御史之薦,直置憲台,雖朝廷急於用才,度越常格,然隳紊法制,必致人言。其除官製,未敢具草。”詔再送舍人院,次至大監,大監亦封還。乃詔頌依前降指揮撰辭。頌又言:“祖宗之朝,或有起孤遠而登顯要者。蓋天下初定,士或棄草萊而不用,故不得不廣搜揚之路。自真宗、仁宗以來,雖幽人異行,亦不至超越資品。蓋承平之代,事有紀律,故不得不循用選授之法。今朝廷清明,俊乂並用,進任台閣,動有成規,而定以遠州幕官,非有積累之資,明白之效,偶因召對,一言稱旨,即授御史,他日或有非常之人,又過於此,奏對稱旨,則復以何官處之?浸漸不已,誠恐高官要秩或可以歧路而致。謹案《六典》,中書舍人之職,凡詔旨製敕,皆案典故而起草;製敕既行,有誤則奏而正之。故前後舍人論列差除,用典故而蒙更正者非一。今三院御史須中丞、學士薦舉朝臣,乃典故也。或不應此,其敢無言?去歲以京官除授,所以無言者,以前有詔令故也。今若先立定制,許於幕職官中選擢三院,則臣等復有何言而敢違拒?朝廷以定才實非常,則當特與改官,別授職任,隨資超用,無所不可,不必棄越近製,處之憲綱也。若臣上懼嚴誅,顏起草,誠慮門下封駁;縱門下不舉,則言事之臣必須重有論列;或定畏議,固執不敢祗受。是臣一廢職事,而致議論互起,煩瀆聖聽,則臣之罪戾,死有餘責。”

上曰:“里行本不計官資,故令於御史里行,欲令止以判官出敕為之。”眾以為不可。安石曰:“已令改官,於義有何不可,而乃封還辭頭?若遂從之,即陛下威福為私議所奪,失人君之道矣。”既而,安石進呈舉御史新條,並錄初立條時奏對語白上,曰:“胡宗愈以此為臣私意,蓋不知陛下立此法時德音故也。”上曰:“李定誥須令草之。”安石曰:“陛下特旨,雖妨前條,亦當施行也。”曾公亮曰:“特旨固不當以條限,但不知定何如人,恐非常人乃當不用常法耳。”於是上批:“檢會去年七月六日詔,今後台官有闕,委御史中丞奏舉,不拘官職高下,令兼權。如聽舉非其人,令言事官覺察聞奏。自後別無續降條貫。”

頌、大臨等又言:“臣等看詳,從前台官須得於太常博士以上、中行員外郎以下舉充,後來為難得資序相當之人,故朝廷特開此制。云不拘官職高下者,止是不限博士與中行員外郎耳,非謂選人亦許奏舉也。所謂兼權者,如三丞以下未可為監察,故且令上權,前行員外郎以上不可為侍御,故令下兼,皆不為選人設文也。若不拘官職高下,並選人在其間,則是秀州判官亦可以權里行,不必更改中允也。以此言之,選人不可超授台官明矣。至如程顥、王子韶已先轉京宮,因中丞薦舉,方選中允,止權監察。今定是初等職官資序,若特改京官,已是優恩,更超授朝籍,處之憲台,先朝以來,未有此比。臣等所以喋喋有言,不避斧鉞之誅者,非它也,但為愛惜朝廷之法制,遵守有司之職業耳。大抵條例戒於妄開,今日行之,它日遂為故事。若有司因循,漸致墮紊,誠恐幸門一啟,則仕途奔競之人希望不次之擢,朝廷名器有限,焉得人人而滿其意哉!前世所以愛重爵賞,不以假人,雖有奇材異倫,亦須試以職事,俟有功效然後超擢者,以此也。”

復詔頌依前指揮撰辭,頌執奏如初,而又於中書白執政言:“雖云特旨,而頌輩無以為據,草製即必致人言,乞批降云‘特旨所除,不礙條貫’,方敢草製。”又詔所除李定是特旨,不礙近製,令頌疾速撰辭。頌又言:“果出聖意拔擢,即須非常之人,名聲聞於時,然後厭服群議,為朝廷美。昔馬周為常何作奏,條陳得失二十餘事,皆當世切務,唐太宗拔於布衣。近世張知白上書言事,論議卓越,真宗拔於河陽職官。此二臣者,可謂有顯狀矣;逢時遇主,可謂非常矣。然周猶召直門下省,明年方用為御史里行;知白召還,奏對稱旨,亦命試舍人院,然後授以正言,非如定遠州職官,素無聲稱,偶因諫官論薦,一賜召對,便蒙拔授。誠恐天下才辯之士,聞之皆思趨走勢要,以希薦用。此門一開,未必為國家之福也。欲望陛下采聽群議,或詢訪近臣,若謂定之才果足以副陛下特旨之擢,則臣自當受妄言之罪;若臣言不虛,即乞別授一官,置之京師,俟它時見其實狀,進用未晚。如此,不惟臣等職事並舉,兼亦可以養成定之才資,免招異日之議論也。”

上即欲黜頌,別除知製誥令草製,安石乞且降旨令草,如更執奏,乃施行。於是曾公亮乞批付大臨等同草,韓絳曰:“止是頌建白,難付大臨等。”公亮曰:“頌意欲如此。”安石曰:“恐大臨不肯草,即便稽留聖旨。”乃直付頌,而頌復辭以不當日,遂再送大臨,大臨又繳還,故有是責。

大臨及頌之未責也,詔趣直舍人院蔡延慶等就職;及責大臨等,延慶遂草定製;既進草,又上奏乞罷之。知通進銀台司孫固再封駁,卒行下。

甲辰,詔近設製置三司條例司,本以均通天下財利,今大端已舉,惟在悉力應接,以趣成效,其罷歸中書。先是,文彥博等皆請罷製置條例司,上謂彥博曰:“俟群言稍息當罷之。”不欲亟罷,恐傷王安石意故也。既罷,又以手劄諭安石。有司結絕所施行事,久之乃罷。吏人屬中書為額外堂後官,樞密院者為副承旨,三司勾覆官並除供奉官。

王廣廉在河北,民不能償春料,乃更俵秋料使償之。民受之知縣廳,即輸之主簿廳。

廢管勾睦親、廣親宅並提舉郡縣主宅所,歸大宗正司,從知宗正丞張稚圭請也。先是,宗室舉動皆為管勾內臣所拘製,稚圭始請罷之,上令並罷郡縣主宅提舉

議者謂韓絳及王安石協謀,欲沮文彥博,且奪其權,因建此議。然先時大使臣差遣,皆屬樞密院,無先後名次。時人亦頗患其不平也

丙寅,殿前都虞候、邕州觀察使、秦鳳路副總管竇舜卿知秦州,李師中於永興軍聽旨。王韶之議開邊也,師中讚成之。及韶改提舉蕃部兼營田市易師中始言其不便。向寶言:“蕃部不可以酒食甘言結也,必須恩威並行。且蕃可合而不可用。”議與韶異。朝廷更命寶兼提舉,王安石恐沮韶事,亟罷之。韶及高遵裕並為提舉兩人共排寶,數有違言。時寶方為師中所信任,安石雅不喜師中,嘗白上曰:“師中前後論奏多侮慢,今於韶事又專務齟齬。陛下若欲保全,宜加訓飭,使知忌憚。當云:‘付卿一路,宜為朕調一將佐,使知朝廷威福。今用一王韶,於向寶有何虧損,遂欲怨望不肯盡命?若果如此,朝廷豈無刑戮以待之?卿為主帥,亦豈免責?韶所建立,卿皆與議,事之成敗,朝廷誅賞,必以卿為首,不專在韶。’”上遣使諭師中如安石所陳。

於是師中亦奏:“寶在邊無由得安,乞罷寶,專委韶及遵裕。”會托碩、隆博二族相仇,董裕以兵助托碩,遵裕乃言於師中,乞使寶還討之。師中復奏:“蕃部非寶不能製,臣己令將兵討托碩族,乞依舊留寶,仍敕韶等令協和。”曾公亮擬從其請,樞密院又請責韶等戒勵狀。安石曰:“韶等豈可但責戒勵,當究見情狀虛實、道理曲直行法。”及進呈,上怪師中奏事前後反復,欲遣使體量如安石議。文彥博曰:“韶、遵裕得專奏事,不由主帥,主帥反奉詔等。”上曰:“韶所措置,事畢關白主帥。”安石曰:“若韶措置有害,師中自合論奏。師中素無忌憚,專侮慢朝廷,何至奉韶等?”因請罷師中。上欲移郭逵代之。曾公亮言:“延州不可闕人。”上又欲復移蔡挺,眾謂不可。安石曰:“若用挺,不如用逵。”文彥博曰:“王安石不知陝西事,延州乃重於秦州,逵不可移。”安石曰:“臣固不知陝西事,然今秦州蕃部旅拒,夏國又時小犯邊城,或遂相連結,則秦州事豈不甚重?且陝西諸路皆與夏國對境,苟一處有隙,夏國來窺,則來窺處即是緊切要人處。逵若不可移,盍使竇舜卿攝領?”韓絳亦謂舜卿可使,上以為然,故有是命。

詔:“三司分在京諸司庫務為四科,令三司並提舉司勾當公事官每半年一次轉輪,各點檢一科。”以三司言提舉諸務司所管七十二處所差勾當公事,止是每季點檢官物齊整,其積壓陳損合係三司變轉,乞令因點檢除申本司外更申三司,故有是詔。尋罷之。

梁端不知已除提刑,因論青苗不便,故罷。

胡宗愈為諫官,遇事必言,然不肯出姓名,辭多微婉,故御批有“潛伏中傷”等語。或曰御批乃呂惠卿筆也。向寶和二族,殺董裕二百餘級。

癸巳,賜大理寺丞王欽臣進士及第,秘書省正字唐出身。欽臣以文彥博奏舉,上書言事召對,至是並試學士院而有是命。欽臣,洙子;,詢子也。初,為北京監當官,上書言:“青苗不行,宜斬大臣異議者一二人。”王安石謂宜在館閣,故得召對。有才辨,韓琦甚愛之。既去,乃聞其言。

乙巳,太常少卿祝諮、都官員外郎刪定編敕王庭筠並判刑部。庭筠資序至淺,王安石超用之,眾心不服。東、西審官院、流內銓、三班院,各置主簿。

己未,京西同巡轄斗門太常博士侯叔獻、著作佐郎楊汲並權都水監丞,專提舉沿汴淤溉民田。先是,或言祥符、中牟之民以淤田故大被水患,上問王安石,安石謂初不聞此。上乃遣內侍往視,還言民甚便淤田,而水患蓋無有,且言汲等皆盡力。上復以語安石,安石曰:“今歲功緒未就,都水不協心故也。”且言來歲興作之方,因命汲等並兼都水。

時賊又築堡於慶州荔原堡北,曰鬧訛,在境外二十餘里,及聞延州堡敗,亦止不築,申牙頭求罷,而兵留境上。蕃部巡檢李宗諒地近敵堡,害其佃作,乃帥眾千餘人,與賊戰於鬧訛。李復圭使鈐轄李信等助之,信按兵堡中不出。宗諒戰不利,還趨堡,信開門執劍拒之曰:“經略命:敢入堡者斬。”宗諒還戰皆沒。復圭責信等觀望,信等懼,丁未,引兵三千往十二盤擊賊。十二盤亦在境外,非漢地也。信等先射,敵曰:“我與宗諒有仇,不與汝宋兵戰。”信曰:“宗諒亦我熟戶也。”復射之。敵曰:“汝直欲戰也?”乃縱兩翼圍之,且令曰“殺兵勿殺將”,又開圍一角,使信等得逃去。朝廷聞之,命復圭酬賽。復圭使其將梁從吉等別破金湯、白豹、蘭浪、萌門、和市等寨,賜復圭詔獎諭。七月壬寅,復圭又使其將李克忠襲金湯,賊伏兵衝之,斷而為二,克忠東出延州,以餘眾還。是月壬申,賊遂舉國入寇。

帶御器械程昉遷七資,賞開御河之勞也。先是,永濟河自武城東趨永靜軍,後為黃河所截,北趨長蘆泊。前歲又為黃河所閼。會地震,李村口決,北趨五千渠。至是,黃河東行,昉復開之,復循黃河故道趨永靜軍。

詔御史台定奪李定合與不合追服所生母喪。定既分析,上遂欲除定官如何?曾公亮:“不可,定未嘗追服,當令禮官定奪。”王安石曰:“禮官陳薦今為長,豈可使禮官定奪?”乃送御史台。

斬環慶路鈐轄李信、慶州東路都巡檢劉甫。初,夏人以兵十萬築壘於其境內,李復圭出陣圖、方略授信、甫及監押種詠,使自荔原堡約時日襲擊。信等如其教,未至賊營,賊兵大至。信等眾才三千,與戰不利,多所失亡,退走荔原堡。復圭急收前所付陣圖、方略,執信等付寧州,命州官李昭用劾以違節製。詠以庾死。獄成,信等伏誅,荔原堡都監郭貴坐不策應,除名,免刺面,決配廣南牢城。於是,王安石白上,言復圭斬李信事甚當。上曰:“文彥博、馮京皆不以為然。朕謂彥博等:卿且置官職,試以人命觀之,信所陷至八百人,如何反不死乎?”其實夏人初不犯漢地,復圭徼幸邊功,致信等敗戮,人皆冤之。

辛巳,環慶路都監、東頭供奉官、閣門祗候高敏,鈐轄、皇城使郭慶,經略司指使、三班借職魏慶宗、秦勃,並為敵所殺。初,敵聲言齎百日糧趨鄜延,敏屢白李復圭曰:“兵家聲東擊西,兼環慶嘗破金湯、白豹等寨,釁隙已深,不可不備。”已而秉常果以三十萬趨環慶。副都總管楊遂駐兵大義寨,令敏為先鋒將。敵奪大順城水寨,攻圍愈急,敏力戰通路,自寅至午,且戰且前,斬獲頗多,至榆林,援兵不至,中流矢死。敵屯榆林,距慶州四十里,遊騎至城下,陝右大震,積九日,敵乃退。

初,遣使提舉常平倉貸青苗錢,陸詵言:“川陝四路與內地不同,刀耕火種,民食常不足,至種芋充饑。今本路省稅料折已重,蜀民輕侈,不為積蓄,萬一歲儉,不能償官,適陷民於死地,可哀。願罷四路使者,如其故便。”並言:“差役、水利事,皆不當改為。”其後,卒罷三路之使,獨置成都府路提舉官一員。

同判司農事呂惠卿言:“淳化中,都下初置常平倉,賤糴貴發。至景德中,差開封府浚儀知縣監倉事。祥符六年,始以兩縣常平倉並為在京常平,其斛斗經二年即支充軍糧,貿易新好充見在數,其法實為民利。而其後糴糶之政久不行,文字本末隨亦廢墜。今常平封樁米至五十二萬石,但寄積在京倉界,惟據逐界每月具見在數申寺,而朝廷初無發斂之政,甚可惜也。欲乞遇價稍貴即出之,賤即以其錢糴之,如淳化中故事。”於是中書請以司農見樁管米指射新好者貿易,仍與開封府界斛斗通融支用。從之。惠卿是日以父喪去位。

初,陳升之既與王安石忤,安石數侵辱之。升之不能堪,稱疾臥家逾百日,求解政事,不許。辛卯,復求入見,有旨再拜而已,仍令扶至殿門。

癸巳,著作佐郎、編修中書條例曾布為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王安石常欲置其黨一二人於經筵,以防察奏對者。呂惠卿既遭父喪,安石未知腹心所托。布巧黠善迎合,安石悅之,故以布代惠卿入侍經筵。布資序甚淺,人尤不服,而布亦固辭,卒罷之。

庚子,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曾公亮為司空兼侍中、河陽三城節度使、集禧觀使,仍五日一奉朝請。公亮初薦王安石可大用,及同執政,知上方向安石,陰助之,而外若不與同者。置條例司,更張眾事,一切聽之。每遣其子孝寬與安石謀議,至上前無所異。於是,上益專信任安石。安石以其助己,深德之,故推尊公亮而沮抑韓琦。御史至中書爭論青苗事,公亮俯首不答,安石厲聲與之往反。由是言者亦以安石為專,而公亮不預也。蘇軾嘗從容責公亮不能救正朝廷,公亮曰:“上與安石如一人,此乃天也。”然安石猶以公亮不盡同己,數加毀訾。公亮雖屢乞致仕,上輒留之,公亮去亦弗勇,安石黨友尤疾之。上御集英殿冊進士,午漏,上移御需云便坐,延輔臣賜茶,公亮陟降殿陛,足跌仆於地,上遽命左右掖起之。明日,以告病連乞致仕,於是乃聽公亮罷相。

詔轉對官所言有可行者,特加甄獎。

熙寧三年十月初九日,武舉除奉職九人,借職七人,差遣殿侍四人,借職王褒遷右班殿直,康大同遷奉職,減三年磨勘者一人,黜者一人,傳義下吏者二人。時人言武舉不合格,推恩優於賢良方正入第三等者。試法官,合格者五人,皆選人,一人除詳斷官,四人候有闕與差。

職方員外郎鄧綰為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孔目房公事。綰故名維清,雙流人,舉進士高第,累遷寧州通判。上書言:“陛下得伊呂之佐,作青苗、免役錢等法,百姓無不歌舞聖澤。臣以所見寧州觀之,知一路;一路觀之,見天下皆然。此誠不世之良法,願陛下堅守行之,勿移於浮議也。”又與王安石書及頌。安石大喜,白於上,使乘馹詣闕,又累詔趣之。比至,上使數人迎於中牟、八角、順天門詗候之。抵暮,入門就舍。詗候者夜飛奏,於右掖門竅中進入。詰旦,召對。時慶州方有夏寇,綰進呈邊事。上問:“識王安石否?”曰:“不識。”上曰:“今之古人也。”又問:“識呂惠卿否?”曰:“不識。”上曰:“今之賢人也。”綰退,見安石,欣然如舊交。安石問:“家屬俱來乎?”綰曰:“承急召,未知所使,不敢俱來。”安石曰:“何不俱來?君不歸故官矣。”後數日,值安石致齋,陳升之與馮京以綰知邊事,奏除知寧州。綰聞大恨,公語朝士曰:“急召我來,乃使我還知寧州也?我已語介甫。”甚不平。朝士問曰:“君今當作何官?”綰曰:“我不失作館職。”或問:“君得無為諫官乎?”綰曰:“正自可以為之。”明日,果有此命。綰自至京師,不敢與鄉人相見,鄉人皆笑罵,綰曰:“笑罵從汝笑罵,好官我須為之。”尋又命綰兼編修中書戶房條例。

十一月十三日,押班李若愚廣西勾當公事,交趾叛將有率眾來降者,若愚曰:“此不可受,可以遙決,不必往彼也。”二十一日,太博陳箴換西閣副使、知彬州,李若愚更不知廣西,只令箴體量邊事。

折繼世以綏州功除左騏驥使、果州團練使,賞賜無算。去歲病風,以御藥使醫傅守視。繼世迎妖人馬誌誠,欲奉之發兵據青澗城,指揮使拓跋忠諫使止之,因下獄案驗,久不決。子華至延州,斬誌誠等二十餘人,以繼世有功,不問。

端明殿學士、尚書左丞王素為工部尚書、端明殿學士致仕,上亟從之。王安石言:“宜且降詔不允。”上曰:“素今在此,實知其病,便令致仕,何傷?”安石曰:“無傷也。”故事,致仕者例不帶職。王安石以為,致仕者,致其職事於君,無落職之理。故皆以本職致仕,自王素始。

王安石為政,欲理財富國,人言財利者輒賞之。舊制,太府寺造斗升,用火印,頒於天下諸州賣之;禁民私造升斗,其法甚嚴。熙寧四年,詔自今官司止賣印板,令民自造升斗,以省釘鍱之費。於是量法壞矣。又民侯氏世於司天監請曆本印賣,民間或更印小曆,每本直一二錢。至是盡禁小曆,官自印賣大曆,每本直錢數百,以收其利。又京東提刑王居卿上言:“天下官酒務皆令作連灶,以省薪蘇。”朝廷從之,畫圖頒於天下。又有班行上言:天下馬鋪每匹令日收糞錢一文,亦行之。其營利如此,而城綏州,築囉兀城,散青苗錢,所用官錢動以數十百億計。

劉摯為檢正官,介甫將黜富公,摯數諫止之,由是出為御史,富公竟坐奪使相。摯上言:“亳州簿尉典級等,皆坐不散青苗錢被劾,以前宰相所為,豈此曹所能製?”由是簿尉以下特宥之。當是時,摯在台諫中最為敢言者。

知雜鄧綰劾奏,富公除汝州,不肯之官,求西京養疾,跋扈不尊詔命。又言:“富公昔與劉沉書求汲引,云:‘願銜環顧印,以報厚德。’弼昔欲以禽蟲事執政,今恥以人臣事陛下,宜付之請室,賜以上刑。”上以其言險詖,寢不報。

去歲新堤第四埽先決;頃之,第五埽又決,第四埽水更微。程昉於嫩灘水上疊塞四水口,自知不測,未幾咽淩水盛,第四水口復決。昉憂懼而卒。

夔路有保塞民捍禦蠻寇,其酋領得理詞訟,擅決罰,由是大富。州縣提轄侵漁不已,其酋不堪命,遂寇略居民。轉運使張詵等發兵討擊,誅殺甚眾。鄧綰上言:“生蠻所以不能為蜀患者,以此民為之藩鄣。今詵等多殺不辜,以為己功,異日蠻必為患。”詵嘗事介甫於常州,善遇之,乃命章惇往體量。惇還,言:“其酋縱橫日久,或刳孕婦,或探人心而食之,誅之甚當。”於是,二漕皆遷官加職。

楊繪改知鄭州,仍押出門。

七月二十三日,有旨自今供奉官以下皆免常朝。祖宗時,供奉官等皆取將帥子弟為之,天子擇其才者使將命四方,有能辦事則稍加進拔,故曰奉朝請,侍廷中,謂之使臣。自後得之者浸多,及今八千人,任使不復如往時,而朝請如故。貧者或徒步泥中,至禁門,賃公服靴笏而入;富者以錢賂閣門,不來,亦不問。其徒甚以為患,故免之。

慶卒之變,密劄下經略司,應捉殺到叛卒妻子,並配諸州為奴婢。經略司謄下邠州牒,漏“捉殺到”三字,知邠州張靖以為招降者妻子豈可亦從孥戮,再申經略司。經略司令主者陳首下州改正,靖因奏其狀而不言已改正。介甫以鹽法事惡靖,以為傾險,欲直除水部員外分司。當事請先案實,乃命章惇製勘,謝景溫以文書證明,靖由是得免。

九月初四日,張觀文判南京留台。安道素與介甫不善,上初即位,人薦介甫之賢者甚眾,上訪於安道,安道曰:“是人有虛名而無實用,晉之王夷甫。若果用之,恐敗天下風俗。”介甫聞而銜之。故安道以參知政事丁父憂,服除而不復舊位,知陳州,內不自安,故稱疾而去。

齊恢溫厚長者,而不偏倚。先知審刑,議謀殺人許首事,恢以為不可,守之甚堅,時人稱之。

前宣州旌德尉王雱上殿,除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雱,介甫之子也,進士及第,好高論,父常與之議大政,時人謂之“小聖人”。張仲成曰:“當世薦雱有經濟之方,今抱疾,陛下宜速召對,與論天下事。”故有是命。

鄭毅夫提舉鴻慶宮。初,介甫惡滕元發,以毅夫為元發黨,毅夫自杭移青得疾,一臂不能舉,因而罷之。

才元、子容得外官,勝之以故事餞之,和叔、曾布皆不赴。明日,中書送舍人院吏於京府杖之,曰:“何為擅用官錢餞外官?”中書熟狀,董氈以明堂恩加光祿大夫、食邑二千戶。學士院奏:董氈舊階特進,食邑二千五百戶。上以讓中書曰:“非學士院覺舉,幾為外國笑。”其檢正官皆上簿,堂吏皆責降。由是諸檢正皆怒責勝之,以不申堂而直奏,罷直院。

諸直講盡代去,以舊國子監為內舍,武成王廟為外舍,錫慶院為上舍。上舍生百員,內舍倍之,外舍無限員。凡入學者,先就外舍,每春秋考試,合格者升之內舍,內舍升之上舍。上舍若有秀出者,中書覆試除官,且令在學,遇直講或外州教授有闕則補之。又以朝集院為錫慶院,天聖尼院為朝集院。

席汝明曰:沈遼素為介甫所厚,嘗對人竊議新制是非,介甫聞之,立衝替。

熙寧五年正月,有旨令曾布撰詔書付直史館,進從來所解經義,委太學編次,以教後生。是月,命皇城司卒七千餘人巡察京城,謗議時政者收罪之。

上密諭陝漕張詵,便除所招慶卒。詵既去,諫官張琥言:“既赦而復誅之,何以信後?”上怒,詰琥從何得此語,琥云風聞,又云得之李定,又云得之理大丞沈邁、著作陳大順,又云得之蘇液。液,詵婿也。上怒其語異同,故奪三職,且使鞫問。詵密以語之介甫,欲為三人之地,建言:“若加窮核,密語必布,使降卒反側,非宜。”乃令陳大順所言為虛語以誑。定云介甫素善待蘇液,尤不欲罪之,乃諷法官駁案,更令沈衡鞫之,歸,而衡鞫李德芻,改命祝諮鞫之。德芻亦介甫所左右也。

劉仲通言:上密與張詵謀伐夏,介甫漏之,張琥諫,上怒,推跡所從來。介甫懼,使章惇語陳大順引虛,己受其無咎,大順許諾。己而恐介甫不能庇,乃翻云:“惇使我去然。”故並惇付祝諮鞫之。

范百祿言:上怒張琥,疑中書佑之,使密院詰問,既又下台鞫問,辭與密院異同,但令陳大順獨承鹵莽,故又使祝諮鞫之。

同管勾福建路常平等事、著作佐郎曾默為太子中允、權發遣本路轉運判官,以行青苗、助役法有功,故特遷之。

熙寧四年十月十三日,吳積曰:嵬名山弟亡在折繼世所,繼世以種諤夜引兵抵其居土窟中,使其弟叩門呼曰:“官軍大集,兄速降,不則滅族。”名山使內其手捫之,少一指,信之,遂牽數千戶二萬餘口降。已而見官軍少,大悔之。名山今為供備使、高州刺史。

又繼世以綏州功除騏驥使、果州團練使,賞賜無算。去歲病風,賜以御藥,使醫守視。繼世迎妖人馬誌誠,欲奉之發兵據青澗城,指揮使拓拔忠諫捕之,因下獄案驗,久不決。子華至延州,斬誌誠等二十餘人,以繼世有功不問。趙卨奏以團練致仕,遷之華州,悉散其部落於諸族。嵬名山之眾稍稍亡去,今在者才百餘口。

初建東宮,英宗命以蔡亢為詹事,韓琦因薦王陶,文彥博私謂琦:“盍止用亢?”琦不從,遂並用二人。及琦為陶所攻,彥博謂琦曰:“頗記除彩率狽?”琦大愧,曰:“見事之晚,真宜受撻。”

樂道之與長文哄也,秉國、曼叔、彥先更上殿言。樂道出,秉國亦求出,命知潁州。

翰林書待詔請春詞,以立春日剪貼於禁中門帳。皇帝閣六篇,其一曰:“漠然天造與時新,根著浮流一氣均。萬物不須雕刻巧,正如恭己布深仁。”皇後閣五篇,其一曰:“春衣不用蕙蘭薰,領緣無煩刺繡紋。曾在蠶宮親織就,方知縷縷盡辛勤。”夫人閣四篇,其一曰:“聖主終朝親萬幾,燕居專事養希夷。千門永晝春岑寂,不用車前插竹枝。”

其母素微,生壽昌歲餘,遣出之。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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