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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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焦作市统计局
2022年03月08日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根据省三调办的要求,2018年12月,我市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上千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5.79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耕地[编辑]

耕地182684.71公顷(2740270.65亩)。其中,水田2562.11公顷(38431.65亩),占1.40%;水浇地170967.11公顷(2564506.65亩),占93.59%;旱地9155.49公顷(137332.35亩),占5.01%。耕地主要分布在武陟县、温县、孟州市、沁阳市,四个县(市)耕地占全市耕地的73.0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74048.11公顷(2610721.65亩),占全市耕地的95.2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290.66公顷(79359.90亩),占全市耕地的2.9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070.44公顷(46056.60亩),占全市耕地的1.6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50.68公顷(3760.20亩),占全市耕地的0.1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4.82公顷(372.30亩),占全市耕地的0.01%。

园地[编辑]

园地9586.17公顷(143792.55亩)。其中,果园9233.72公顷(138505.80亩),占96.32%;茶园0.12公顷(1.80亩);其他园地352.33公顷(5284.95亩),占3.68%。

林地[编辑]

林地83709.43公顷(1255641.45亩)。其中,乔木林地18086.33公顷(271294.95亩),占21.60%;竹林地432.41公顷(6486.15亩),占0.52%;灌木林地47462.54公顷(711938.10亩),占56.70%;其他林地17728.15公顷(265922.25亩),占21.18%。林地主要分布在修武县、博爱县、沁阳市,三个县(市)林地占全市林地的69.71%。

草地[编辑]

草地2334.60公顷(35019.00亩)。其中,其他草地2334.60公顷(35019.00亩),占100.00%。草地主要分布在修武县、沁阳市、马村区,三个县(市、区)草地占全市草地的74.10%。

湿地[编辑]

湿地1706.96公顷(25604.4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内陆滩涂1706.96公顷(25604.40亩),占100%。湿地主要分布在武陟县、孟州市、沁阳市,三个县(市)湿地占全市湿地的80.15%。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编辑]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3960.54公顷(1259408.10亩)。其中,城市用地12357.19公顷(185357.85亩),占14.71%;建制镇用地16936.29公顷(254044.35亩),占20.17%;村庄用地50459.78公顷(756896.70亩),占60.10%;采矿用地3186.42公顷(47796.30亩),占3.8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20.86公顷(15312.90亩),占1.22%。

交通运输用地[编辑]

交通运输用地12713.90公顷(190708.50亩)。其中,铁路用地1070.67公顷(16060.05亩),占8.42%;公路用地7170.21公顷(107553.15亩),占56.40%;农村道路4459.72公顷(66895.80亩),占35.08%;管道运输用地13.30公顷(199.50亩),占0.10%。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编辑]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487.65公顷(217314.75亩)。其中,河流水面6392.63公顷(95889.45亩),占44.13%;水库水面714.45公顷(10716.75亩),占4.93%;坑塘水面1182.41公顷(17736.15亩),占8.16%;沟渠2982.92公顷(44743.80亩),占20.59%;水工建筑用地3215.24公顷(48228.60亩),占22.1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武陟县、孟州市、温县、沁阳市,四个县(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0.00%。

总结[编辑]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要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全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落实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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