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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朝快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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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朝快史
作者:朱正初 西泠散人 
1895年
朱正初的原著《新趣小說》(八回),1895年參加傅蘭雅的“時新小說”徵文比賽(截稿日期9月18日)。三個月後(約12月)被西泠散人修改成《新輯熙朝快史》,於香港出版。 此稿錄自開放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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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呼!小說豈易言者哉!其為文也俚,一話也必如其人初脫諸口,摹繪以得其神;其為事也瑣,一境也必如吾身親歷其中,曲折以達其見。夫天下之人不同也,則天下之事不同也。以一人之筆寫一人之事易,以一人之筆寫眾人之事難;以一人之筆寫一人之事之不同者易,以一人之筆寫眾人之事而不同者難。況乎以事之不可同者而從同寫之,以人之本可同者而不同寫之,則是書之為難能而可貴也。

試觀是書所論「時文三弊」[1]不可同也,自作者寫之而不可同者竟同矣。所演之康、林二人本可同也,自作者寫之而可同者竟不同矣。吾益知著書之難,非胸羅數百倍之人譜,身歷數十年之世故,則嬉笑怒罵一事有一事之情形,貞淫正邪一人有一人之體段,安能薈萃一人之書、一人之筆而唯妙唯肖邪!

且夫今之所謂小說者亦夥矣!非淫詞艷說、盪人心志,即剿襲雷同、厭人聽睹,欲求其自抒心裁、有關風化者,蓋不數數覯矣。是書以時文三弊為經,以康、林二人為緯,初閱之若慷不於倫,而同所不同,不同其所同,讀者考書始終自曉然。於言雖近而旨遠,意雖奇而詞正,主文而譎諫,蓋亦竊附於「言者無罪、聞者足戒」之微意焉。然則小說豈易言哉!或謂作者胸有不平之事而故為遊戲之筆,自娛以娛人也。是猶未知作者之苦心也夫。

時 光绪乙末冬至后一日 西泠散人 撰於 臥義堂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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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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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弊」指鴉片、時文、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