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珠錄
道士王大霄撰
先師族王氏,俗諱暉,法名元覽。先祖自晉末從并州太原移來,今為廣漢綿竹普閏人也。太霄繼體承華,蒙恩入道,豈能敞先人之舊德,測天性之涯量哉?伏聞鄉老說,師年十五時,忽異常日,獨處靜室,不羣希言。自是之後,數道人之死生,兒童之壽命,皆如言。時人謂之「洞見」。至年三十餘,亦卜筮數年,云不定,棄之不為。而習弄元性燕反折法,捷利不可當,耽翫大乘,遇物成論,抄嚴子指,歸於三字。後注《孝經》兩卷,及乎神仙方法,丹藥節度,咸心謀手試。既獲其要,乃攜二三鄉友,往造茅山,半路覺同行人非仙才,遂卻歸鄉里。歎長生之道,無可共修,此身既乖,須取心證。於是坐起行住,惟道是務。二教經論,悉遍披討,究其源奧,慧發生知。思窮天縱,辯若懸河瀉水,注而不竭。而好為人相蠶種,逆知豐損,別宅地之利害,見墓田之氣色,識鬼神之情狀。況眾咸信重之。
嘗有一家欲造屋,材木已具,問立屋得不?不許立。至明年,又問得不?又言不得。更至明年,又問得不?亦言不好。於是數月間,家遭官事,屋宅資財,無以供賣,此人方念斯言。有一家兒子患眼,為祭其門前桑樹朽孔,遂差。或有問病,為處方合藥,驗後以為奇。有人平常請問災厄,或報云至明年四月一日方好,果至月前三十日夜中亡。縣中故人家有患難,無遠近皆往問,即便為言臧否,人信之,及還如所言。或到深厚家,莫不盡出子女親表求相,皆為列言其貧富壽夭,預鑒於未然。行事多奇,皆此類也。亦教人九宮六甲,陰陽術數。作《遁甲四合圖》,甚省要。
年四十七,益州長史李孝逸召見,深禮愛,與同遊諸寺,將諸德對論空義,皆語齊四句,理統一乘。問難雖眾,無能屈者。李公甚喜。時遇恩度為道士,隸籍於至真觀。太霄時年兩歲也,既處成都,遐邇瞻仰,四方人士,欽挹風猷,貴勝追尋,談經問道,將辭之際,多請著文。因是作《真人菩薩觀門》兩卷,貽諸好事。曾往還州路,遇道靜人稀時,有賢者在後數十步。有一老人,如隱者狀,逆行來過,顧視師良久。逢賢者語云:「此人是真人。」賢者問若為?老人曰:「眼瞳金色。」言訖行去。以是論之,亦元會於嘉號矣。年六十餘,漸不復言災祥,恒坐忘行心。時被他事繫獄一年,於獄中沈思,作《混或奧藏圖》。晚年又著《九真任證頌》、《道德諸行門》兩卷。益州謝法師、彭州杜尊師、漢州李煉師等及諸弟子,每諮論妙義,詢問經教,凡所受言,各錄為私記。因解「洪元」義已後,諸子因以號師曰:「洪元先生」,師亦不拒焉。又請釋《老經》,隨口便書。記為《老經》《口訣》兩卷,並傳於世。時年七十二。
則天神功元年戊戌歲,奉敕使張昌期就宅拜請,乘驛入都,閏十月九日,至洛州三鄉驛羽化。嗚呼!人而云亡,道焉乎在?非經文翰,千載誰傳?《蘇遊靈驗記》,雖略陳梗概,太霄以暗乏,不明慈訓,有預聞見,寡於深遠。謹集諸子私記,分為兩卷,並為序傳。題曰:「元珠」,取其明淨圓流,好道「元」。人可貴為心寶,故以「珠」名之。師亦名之為法寶,故《法寶序》云:聖人之經,淺者見之有淺義,深者見之有深理。深淺俱通,真偽等用。竊以往古當今,元文空論,清言脆句,趨道之速,未居於上。非得之於赤水,奚以鑒諸云爾。
卷上
[编辑]十方諸法,並可言得。所言諸法,並是虛妄;其不言之法,亦對此妄。言法既妄,不言亦妄。此等既並是妄,何處是真?即妄等之法,並悉是真,前者何故言妄?為起言故,所以說妄。何故說真?為起言故。所以說真。何故起言,欲達彼耳故。彼何須聽?欲通心故。何故通心?令得道故。
萬物稟道生,萬物有變異,其道無變異。此則動不乖寂。以物稟道故,物異道亦異,此則是道之應物。將印以泥印,泥中無數字,而本印字不減。本字雖不減,複能印多泥,多泥中字與本印字同。故曰:既以與人己愈有。
道無所不在,皆屬道應。若以應處為是者,不應不來。其應即死;若以不應處為是者,其應若來,不應處又死;何處是道?若能以至為是者,可與不可俱是道;若以為非者,可與不可俱非道。道在境智中間,是道在有知無知中間。睹縷推之,自得甚正。正之實性,與空合德。空故能生能滅,不生不滅。
道能遍物,即物是道。物既生滅,道亦生滅。為物是可,道皆是物。為道是常,物皆非常。
經云:自偽不別真,請問真道之行?答:境盡行周,名為正道。舒心遍境,出智依他,他若處周,則為大體,大體既就,即隳小身,兼以小身,並同境分。常以心道為能,境身為所能,能所互用;法法界圓成,能所各息,而真體常寂。
問:經云,道與眾生相結連,若為同異?答:道與眾生,亦同亦異,亦常亦不常。何者?道與眾生相因生,所以同;眾生有生有滅,其道無生滅,所以異。異法不同處,名亦不相待。難:名既不相待,雲何則得名於同,則得名於異,則得言于常,及言於非常。答:其法中各無比故,各無因故,由何得其名?若許有名者,明知一法有兩名;若許無名者,明知一法無一名。答:我但強言之,所以有其名。雖強即一時強,是同亦是異,是常是無常。忘即一時忘,非同亦非異,非常非無常。其法真實性,無強無不強,無常無不常。雲何於無中,而強立名字?答:入默難。其法若定是於默,天下無強者;若也有強者,其默還非真。又答:只為見默故,所以于中見諸強。其默元來無,明知亦無強。
論云:道性眾生性,皆與自然同。眾生稟道生,眾生是道不?答:眾生稟道生,眾生非是道。何者?以是非道故,所以須修習。難:若眾生非是道,而修得道者,乃得身外道。眾生元不云,何言修得道?眾生無常性,所以因修而得道。其道無常性,所以感應眾生修。眾生不自名,因道始得名;其道不自名,乃因眾生而得名。若因之,始得名。明知道中有眾生,眾生中有道,所以眾生非是道;能修而得道,所以道非是眾生。能應眾生修,是故即道是眾生,即眾生是道。
起即一時起,忘即一時忘。其法真實性。非起亦非忘。亦非非起忘。入等存之,行者了之。得理則存,存中帶忘則觀,觀中得通則存。道與眾生互相因,若有眾生即有道,眾生即無道亦無。眾生與道而同彼,眾生與道而俱順,雲何立法教,獨勸眾生修。眾生若得道,得道離所修。道若應眾生,道即離所習。經即不許著,何得有修習?所言修習者,法因妄立名,妄法既非真,教言並糟粕。何故苦執教,而言有所修。是故道與眾生教,三皆不可得。三既不可得,亦乃非是空。不合亦不離,真實之如是。眾生與道不相離。當在眾生時,道隱眾生顯;當在得道時,道顯眾生隱。只是隱顯異,非是有無別。所以其道未顯時,修之欲遣顯;眾生未隱時,舍三欲遣隱。若得眾生隱,大道即圓通,圓通即受樂。當其道隱時,眾生俱煩惱,煩惱即為苦。避苦欲求樂,所以教遣修。修之既也證,離修復離教,所在皆解脫,假號為冥真。
道常隨生死,與生死而俱。彼眾生雖生道不生,眾生雖死道不死。眾生若死,其道與死合;眾生若生其道與生合。經生離死常與道合,方可方不可。若可與死者生,方則無道;若可與生者死,方則無道。其道無可無不可,所以知道常,生死而非常,生死之外無別道,其道外無別生死。生死與道不相舍離,亦未曾即合。常有生死故,所以不可即;不舍生死故,所以不可離。入等從等入觀,觀通入存,存若忘複觀。觀不妨存,存不妨觀。觀即存於存,存即存於觀。存觀不一不二,亦一亦二,入等複觀而存之。
諸法若起者,無一物而不起。起自眾生起,道體何曾起?諸法若忘者,無一物而不忘。忘自眾生忘,道體何曾忘?道之真實性,非起亦非忘,起忘因何有?道即不遍於起忘,何由得名道?何由名起忘?還因起忘知實性,複因實性識起忘。成即一時成。滅即一時滅。入等諭明暗,雖生滅未曾舍虛空。虛空雖常住,未曾舍明暗。明暗有生滅,虛空不生滅。虛空有明暗,明暗非虛空。只是明暗空,複是空明暗。明暗與空不曾一不曾二,亦是一亦是二,亦非一非二,入等乃存。
常以所知為己身,以能知為己心,即知見等法為可道,知見性空為真道,知見無邊為大身,似見為打眼,似聲為大耳。識所知為大心,大心性空為解脫。解脫即心漏盡,心漏盡即身漏盡,身漏盡而非無,此等而即體常空。能觀所觀,總同屬心,亦同屬境。心之與境,各處其方實不來往,從何而起?若悟起同不起,即得於心定矣。
一切眾生欲求道,當滅知見,知見滅盡,乃得道矣。雖眾生死滅後,知見自然滅,何假苦勸修,強令滅知見?釋:死不自由死,死時由他死,死後知見滅,此滅並由他。後身出生時,生時會由他。知見隨生起,所以身被纏,不得道矣。若使身在未滅時,知見先以無;至已後生時,自然不受生,無生無知見,是故得解脫。贊曰:死不自由死,死後有他生;知見有我滅,由我後不生。
身有重先了。身中諸有既空,其空亦空,心有天遊;空有俱空,心無所系。
將巡以約人,隨人有終始。何以故?人環共生巡故。難:此巡處在何方?人環元不增,雲何得有巡?答:諦而觀此巡,不在人環外,而得有此巡。巡又非聲色,畢竟皆空。行者當以知,則同無知,無知誰當與?此等既無不有知,亦無有無知。又曰:其若有知,卻有名無知,其知元不有,無有無無知。心中本無知,對境始生知;心中非無知,不對剩無知,人道木火亦然。故曰:無常可使有,有常可使無,因有對不對,有知有不知;不因對不對,無知無不知。有知有不知,有所而不知;無知無不知;無所而不知。故曰:身之所見,舊國舊都,望之暢然,況歸無知至性至體之都邑乎!則洞然妙矣!
將心對境,心境互起,境不搖心,是心妄起。心自不起,因境而起。無心之境,境不自起,無境之心,亦不自起。可道為假道,常道為真道,若住於者,此常會是可。何者?常獨住常而不遍可,故此常對可,故其常會成可。起言已出世,言常亦言可。常可既元無,亦無無常可。若在眾言等,則是有言觀其徼;若悟眾言空,則是無欲觀其妙。
體用不相是,何者?體非用,用非體。諦而觀之,動體將作用,其用會是體;息用以歸體,其體是用。存之有四,忘之無一。
天下無窮法,莫過有與無。一切有無中,不過常與斷。所生不過四生,生居不過大道。
不但可道可,亦是常道可;不但常道常,亦是可道常。皆是相因生,其生無所生;亦是相因滅,其滅無所滅。
空見與有見,並在一心中,此心若也無,空有之見當何在?一切諸心數,其義亦如是。是故心生諸法生,心滅諸法滅,若證無心,定無生,亦無滅。
通常四是,一常二非,平之則墮一,不平不見一,道則平與不平俱是道。
絕聖棄智,從凡至聖,此聖還對凡。當其在凡時,與凡早已謝,其凡既謝聖亦謝。凡聖兩俱忘,無智亦無仁,寡欲而歸道。問:絕聖已至於聖者,可許令其絕?元未至聖者,若為遣其絕?答:止論已至聖,不論未至者。未至元無聖,無聖若為紀。
大道應感性,此性不可見。眾生愚智性,二性俱不見。以其不見故,能與至玄同。曆劫無二故,所以名為同。又言:是亦不可。大道體真,未曾非道;眾生體假,未曾不變。曆劫殊方,所以名異。
大人握玄本,無心應物通。識通大道,是名大人。大道雖殊,無非大者,故名玄本。
大道師玄寂,其有息心者,此處名為寂。其有不息者,此處名非寂。明知一處中,有寂有不寂;其有起心者,是寂是不寂;其有不起者,無寂無不寂。如此四句,大道在其中。又曰:有為動,無為寂。要搖始動,不搖自寂。只於動處寂,只於寂處動,只將動,動於寂;只將寂,寂若動。動寂雖異,正性出一,正性雖一,不關動寂,動寂雖二,正性不關,亦知泥印矣。若將寂心以至動,雖動心常寂,若將動心至寂,雖寂而常動。常有定故破其先,常有先故破其定。違則交相隱顯,合則定慧二俱。
一心一念裏,並悉合古今。是故一念與一動,非短亦非長,一塵一世界,非大亦非小。故聖人在今,能說古事,皆用追文逆曆而得其實。是以今文說古事,古有皆可行,古無不可行,故曰:玉曆出世,含歸萬理。
問曰:雲何今日心,乃能念古事?雲何古昔事,謂在今念裏?古事若在今,則知過去未過去;今心若在古,則知未來猶已來。若雲定未來,雲何有今能知古?若雲定過去。雲何古實猶在今?既將今心念古事,複將古事系今心。明知一心一念裏,含古複含今。以是今古故,一心不可得;以是一心故,二心不可得。是則不一亦不二,能一亦能二,是有亦是無,無無亦無有。以其是有故,將有以曆之,以其是無故,將無以曆之。棄無而入道,將有以曆之;棄有而出世,世法既生滅;棄世而入道,道性無生滅,今古現無窮。故云:廓然眾垢淨,洞然至太清,世界非常宅,玄都是舊京。
問:絲中有五音不?答:有五音性。其絲未成弦,絲中無五音,絲中亦無性,亦無相結連。其絲若成弦,彈之有音相,不彈有音性,二有相結連。明知一絲中,有有亦有無,其中之性,非有亦非無。若欲破於有,絲中音性非是有;若又破於無,絲中音性非是無。以非有無故,破之不可得。
問:絲中無音,彈會出音;乘中無牛,鞭之即有,二無雲何同?絲中有性,其性常有;絲中有音,音有興廢,二有雲何同?答:各是二有二無,相因相結連,所以有無是各同煩惱。眾生修得聖人道,又見得道之時無煩惱。徵得道之時,煩惱在何方?道複從誰得?又云:諦自觀之,煩惱無藏處,而複無煩惱。明知煩惱滅,其道無他與,而複得道者,明知是道生。若許定如是,俱悉受生滅。其道亦不優,煩惱亦不劣,何須苦欲滅煩惱?求欲至道場,道於煩惱究竟並無餘。又答:言道言我,道體本末之如是,於今不曾生煩惱。又答云:畢竟之如是,於今未曾滅,何故言道與煩惱,妄雲有生滅。何者?諦觀此四,畢竟不可違,乃於此法中,無餘無不足。若言常住四,於法則不周,其一與無量,明知則不遍。若許能遍者,其四非真實。不審此複雲何?答:其四各相違,生滅不同時,處一而三廢,在二亦不懼。將一曆諸,何多而不道?有一複有多,故能有一有無量,故能有有複有無,故能常有斷複有常,有優複有劣。大道正性中,無優亦無劣,不有亦不無,遣誰有生滅?既無物而生滅,故雲道場與煩惱,畢竟並無餘。行者行道之時,當守於正心,無失於正性。
問:性複是誰性,心複是誰心?答:還是四句。心複是諸法性。若無四句,並無其心;若無諸法,並無其性,有則一時有,遍法界而無方;無即一時無,並纖密而懼盡。在此無所言,強名為大道。
至道常玄寂,言說則非真,為欲化眾生,所以強言之。言有四句,道皆起應,起應彼矣,便成四病。然句之所起,前後不同時,應一而三廢。或言初而三未來,或言終而三已去。然一之所起,由三而得,此三即廢,一亦不獨立。當正在一時,此三早已忘,其三既忘一亦忘。
問:道何故起言要要須廢?答:為眾生有興廢故,所以將廢廢於興,所以將興興於廢。大道正性中,無性亦無廢。處此地約四句而言,名為四句。心當在此處時,元無有四句。四句既無,其心亦無,始名大四句。心、大道、正性、真實之如是。
問:前言處一而三廢,起四還廢三,何不只起一?一若有優劣,何不簡要者?一若無優劣,何須複曆三?又:若使一言足,不須更起三;若使四言足,此三不應廢。何故起四還廢三?何故曆三獨存一?答:四言之中無優劣。眾生未悟,故一言不足,故要假四言,故四句不同時,曆一常三廢,其三既廢一亦廢,何止在三。
問:此四句是生滅正法,道何故處其中?答:道無所不在,常在四句。所在皆無,四句非道。又問:四句中有有,何須以有而生有?四句中無無,何須以無而滅無?答:四句中有有,生之不可得;四句中有無,滅之不可得。此是自然生,此是自然滅,不由生者生。不由滅者滅。在是但有是,不生亦不滅,亦不不生滅。然此四句曾經言,故雖廢不與未言時同;故悟人處俗曾經悟;故雖返不與未悟人同。一得正性,終不染俗,故曰一性不變異。
一切萬物,各有四句。四句之中,各有其心。心心不異,通之為一,故名大一,亦可冥合為一,將四句以求心,得心會是皮,乃至無皮無心處,是名為大一。諭論芭蕉,剝皮欲求心,得心會成皮,剝皮乃至無皮無心處,是名為正一。故曰:逾近彼,逾遠實。若得無盡無彼實,是名為真一。見無所見見無色,無色故則無見,無念亦然。守一破一知,雖守會同睡,譬如精思,閉眼思見,開眼思存,乃得內外之所用。
其道未曾四,以其性一故;其道未嘗一,以週四物故。亦一亦四,非一非四,適其中實起,則名真一。真一者,寄言耳。只為法不言,所以見言法。其法若有言,複見不言法,遙相因待,交相見之。其中隱度,前後符信。從古至今,無此是,無隱度;從古至今,有此是,有隱度。是知有無相違,今古異世,唯有符中正,一四象,同歸實性,自然而然。化方待孰而變?草木雖無知,落實會生死;真道雖無知,落實是常住。
此處雖無知,會有無知見。非心則不知,非眼則不見。此知既非心,則是知無所知,此見既非眼,則知見無所見。故曰:能知無知,道之樞機。
當知三世之中,三世皆空,三世者,一半已去,一半未來,中間無餘方,故皆空也。知三世空,喻如於燈。當欲滅燈時,滅時見燈不?滅時若見燈,此時滅未來;滅時不見燈,此燈已過去;滅不滅中間,于何而性立?過去未來之中間,但有名而無體,故知三世空矣。空故無身,無身何愛?既無所愛。即於道同。與道同空。故名愛道;空與身同,故名道愛。
道體實是空,不與空同,空但能空,不能應物;道體雖空,空能應物。
問:道能應物,物能得道不?物若得道,得道應便住,雲何更受生?物若非道者,所修但得身外道。物終不得道,不假用修習。答:眾生無常故,所以須假修,道是無常故,眾生修即得。眾生不自得,因道方始得。道名不自起,因眾生方起,起即一時起,無一物而不起;忘即一時忘,無一物而不忘。優劣一時俱,有何道與物。眾生雖生道不生,眾生雖滅道不滅;眾生生時道始生,眾生滅時道亦滅。若許無私者,元始得道我未得;若使有私者,元始得道我不得。眾生未生已先有道,有道非我道,獨是于古道。我今所得道,會得古道體,此乃古道即今道,今道即我道。何者?曆劫以來,唯智一道,眾生而得者,即是眾生之私道,只是汛眾道,應私名私道。
破名者,指竹為水,指空為竹,是則一時是,非則一時非。
破體者,隨眾生識變而見有無不同。或見空處有,或見有處空,則破體也。名法觀之有,或但變而不空,如見牛變成馬,之言是馬,不言是牛,亦非代彼立名。如一人得清淨識見者,諸法亦清淨;眾人不得者,諸法亦濁穢。明知還是穢,法淨複是淨,法穢亦是有,法無亦是無法有。
識體是常是清淨,識用是變是眾生。眾生修變求不變,修用以歸體,自是變用識相死,非是清淨真體死。
住以本實,不受虛名,虛名來者,各還與其虛。若將實來取,我即受其一;若將虛來取,我即受其二;如人不語來取,住實只得其一。
卷下
[编辑]諸法未出時,非道亦非俗,諸法若出時,是道亦是俗。其法若出時,無一物而不出,諸法盡相違;其法若不出,無一物而出,亦是盡相違。若出世起,相因而生諸法;若沒世起,相違而滅諸法。出時不言生,入時不言死,未生之時若也空,複將何物出?已破之後若也無,複將何物歸?
眼色共生見,其見在何邊?見時是化生,不見是化滅。其中眾生命,其相亦如是。不從二相來,不從無相來。若從二相來,工相生二見,雲何止一見?若從無相來,無相則無見,雲何複有見?如此之見體,見故不可無,無由不可有,求之不可得,其相複宛爾。將眼以接色,將身以接識,在內而生心,在外而生見,心見得相連,心見不相是,人心之與道連,是亦如之。
說法因心而用口,聽者耳聞而意取。意歸道,而歸聲。說亦從道來,言亦為彼塵。對觀四事,共出一化,化之生滅,有無何寄?雖複無寄,不可無化。
常道本不可,可道則無常。不可生天地,可道生萬物。有生則有死,是故可道稱無常。無常生其形,常法生其實。常有無常形,常有有常實。此道有可是濫道,此神有可是濫神,自是濫神濫道是無常,非是道實神實是無常。若也生物形,因形生濫神,所以約形生神,名則是濫。欲濫無欲,若能自了于真常,濫則同不濫,生亦同不生,不生則不可,所以得清淨。之法則不可,可法則無淨,淨心能照妙,則是無欲之妙門。因濫玄入重玄,此是眾妙之門。妙門則生無生,但是濫生實無生也,其道只是濫可實無可也。行者觀而思之,存而守之則解脫,得此是濫脫實無脫也。無可既無可,誰知此無可?淨心知無可,無可常清淨,淨故常無知。得此淨無知,則是無知淨,是名淨心知。如鏡照色,鏡雖受不失本清。此清雖濫,實無生死。
將言體以說無,物一言不一,其物被言說,言多物不多。若許如是者,言應不說物,言實說物。所說若依物,雲何得言多,未審言與物,何者是為妄,物與言互真。觀言如言法,觀物如物形,此是言物一時真。若也約物以言觀,約言以觀物,此是言物一時妄,則知言物體非真,亦非妄,是真亦是妄。我若去肴亂,何曾有真妄,則入於環中。在中不見邊,以是中亦遣,所以曠然無懷,乘之以遊。
以言言物,言與物彼;而物非言。言與物對。雖彼常異,雖對常因。對之無彼,言常非物。故言不濫物,物不濫言,其中真理,非言非物。
十方所有物,並是一識知;是故十方知,並在一識內。其識若也出,身中複無識,其識若不出,十方複無知。十方照我體,我體即是畸。畸在十方中,還在天地內。一切色見法,俱在十方中,我得十方身,法身無不遍。
一切待十方,十方並同一。十方所有法,一識一心知。將此十方知,還在一識內,明是一中多,亦是多中一,
物無本住,法合則生,生無本常,法散則滅。實性本真,無生無滅,即生滅為可道,本實為真常。二物共迴圈,始終之間無餘道。道在始終,於始終為變通,故道不常得。道常順生死,而非是生死。空常順明暗,明暗之外無別虛空,虛空之外無別明暗,此二不曾是,不曾非,不一不異,而常是非一異。
知是一心,境是二心,心之與境,共成一知。明此一知,非心非境,而不離心境。其性于知于心境,自然解脫,非有非無。此法不曾二,以是一知故,此法不曾一,以因心境故。心之與境,常以心為主,以法因人故,所以是因緣;無人無所因,所以是自然。
若爭是者,即落妄河;若悟此者,即入真海。受真之物,不覺不知,只是爭者雲受爭,非是受爭之者雲受爭。
若因有,始無名,有即在無內。有若在無內,有即自妨無,其無無由名。有若在無外,有即無由名,若無有得有名,無由亦名無。有無一時俱有,既相違,同處則不可。
空中無有物,無物無有見;空中既無物,無物無無見,雲何苦破見?欲言於不見有,即一時有有,見有無見物,則一時無無。有有見有無,見見能覺知,為之有滅。然無既為之空,無境則無知,為非有;有境則念起,為非無。欲修之者,莫令心住有,莫令心住空;莫令心離有,莫令心離空,莫令心住四,莫令心住一;莫令心不住,莫令住無心,於中無抑制,任之取自在,是則為正行。
隨言起見者,將恬以養知;隨體滅見者,將知以養恬。無體則無言,知寂恬亦寂;有言則有體,恬起知亦起。即起於寂,寂起於起,此法不得二,無二無寂起;此法不得一,守之令不出、不入、不合、不散。
將眼對色,則生一見。未審此見,當屬何方?若在色方,不假於眼;若在眼方,何假於色?若在兩方,則成二見,而見實非二。若見是一,色眼則不用,未審此見因何而生?入等觀之,是名迴圈,迴圈則無窮盡。
眼搖見物搖,其物實不搖;眼靜見物靜,其物實不靜。為有二眼故,見物有動靜;二眼既也無,動靜亦不有。諸法二相自性離,故帶空名為法,帶有名為物。
勿舉心向有,勿舉心向無,勿舉心向有無,勿舉心向無有。
沖虛遍物,不盈於物,物得道遍而不盈於道,道物相依成一虛一實。
天地法道於萬物以等行,聖人法天地,百姓亦然。等行中有遭傷者,不回行制之,有功利者亦然。虛而不屈,動而愈出,天地空虛,正行無竭。
谷神不死,穀神上下二養,存存者坐忘養,存者隨形養,形養將形仙,坐忘養舍形入真。亦有修子至母者,亦有修母者,亦有直修子不至母者。修子不至母者,神仙;修子至母者、直修母者,解形至道也。
天地不自生,待萬物合而乃成,故天地者,萬物之總名;人者,六根之總名;車者,眾木之總名。總物不曾無,故能長久。是故天地先萬物而後其身;人則先六根而後其身;車則先眾木而後其身。故其名既成,但言其總,不言其物;但言其果,不言雜緣。故為雜緣先大身成為無私。
上善若水,水性謙柔,不與物爭。行者用之,處物無違,于中萬施,詳之以遇,遇皆善也。智莫過實,財莫過足。行莫過力,則能互相優養,各得其全。若遇則費而且傷,大者傷命,小者成災。良為違天背道,法所不容。適足則已,用天之德。
視之不見名曰夷。視之是量內,不是量外,此量內以視明不視。江量外贖量內,將不視以明視,視亦成不視。量內不可見,只使其色見;量外不可見,只使其理見。量內有色,故將色為理眼;量外有理,故將理為色眼。又視之為色法,不視為理法;可視為量內,不見為量外。故將量內色,以明量外理;複以量內理,以明量外色。量內之理既依色,量外之理亦依色。不見之理既無窮,有視之色亦無極。故約色有內外,所以有高下;約理無高下,是故名曰夷。
止見定中無邊際,不見慧中無邊際;止見定中有邊際,不見慧中有邊際。只為一有一無故,所以定慧相容入,此則尋名名不盡,尋色色無窮。定為名本,慧為定元。若將定以當世,可與不可俱在其中;若將慧以當世,定與不定俱在其中。
譬身同木樹,譬心同虛空,樹邊譬生死,空邊譬有無。生若木樹,死若槁枝,有即感通,無常寂滅。眾生與道,能疏能密。泥土能疏不能密,玉白能密不能疏。身與道識是疏義,道與識空是密義。玉白一物二名,土水二物二名。人是身識總,泥是水土德。
法體本來,體自空曠。空曠無有無見。空者,見色不住眼,對境不搖心。
外心寂,寂無間;內心盡,盡無間。有心有垢,無心無垢。行者增降,隨分受證。
出則徧諸法,入則一毫無。持一空符,以印諸有,有來隨應,有去隨亡。有若不來,還歸空淨。空中有分別,有分別亦空;空中無分別,無分別亦空。
無能消有,有能消無。有無雖相對,會以無為本;明暗雖相對,會以暗為本。見無所見。既無所見,有何見見?有色即有住,無色有何住?出則有二,入則無一。無入無出,則為實相。
有為有四是有四,非勤;無無無四是無四,非寂。虛空有二,是有二非;虛空無二,是無二非。起唯法起,虛空有四;滅唯法滅,虛空無一。
恬淡是虛心,思道是本真,歸志心不移,守一心不散。無今無古,無出無入,無前無後,無內無外,無有無空。平等是名太定,開是名天光。徧著太定名為種,徧著世界名為乾慧。存言無甘露,忘言無照心。忘言為太定,起言為天光。今古時不同,同在一念中,則是前後不異事。今身與前身,同是一法體。空見與有見,並在一心中,此心若也無,空有諸見當何在?一切諸心數,其義亦如是。是故心生諸法生,是故心滅諸法滅,若得無心,定無生亦無滅。
持法諸邊是正用,平等簡法是論釋,為四句義。無題本無名,餌人強立名,立名將作有,其物便為有,此有是人名,非是物自名。深觀彼物體,實地本無名。何者?將言以言物,物處本無言,其物被人言,言處複無物。
有法無法有無法,非有法,非無法,非有無法。正性處之,實無所有。無時無有有,無法從何名?有時無無有,有法從何生?二法不同處,雲何和合成?若有有無法,可許非有非無成。有無既也破,非有非無破。二法既也破,雲何和合名?出諸名相而入真空,真空亦空而非無也。
法空不空,不空法不空,有法不有,不有法不有,空法豁爾,不可言其空,若言空者,還成有相;不空而有,有則有礙。
合法不合,不合法不合。合法常為一,一法未曾合;不合法常二,二法豈名合。
從一至二相因生,至二一滅相因滅。一物生法者,不假和合成;多物生法者,其法應多成。
言空之時若有有。有不名空;言空之時若無有,有無空亦無,雲何得名空?言有亦如此,有無是相因,有有則有無,有無是相違;無時無有有,有無無亦無,前後是相隨。前言有分別,後說無分別。在無分別時,有分別已謝,是則前謝後亦謝。有無相因生,有有無亦有,無有有亦有,此名橫相因;各於有無中,是有是非有,是無是非無,此是豎相因。以上三法為三事,三事有分別。
開化說諸法,借四相待,相因生之;道之以歸真,借四相違,相因以滅之。
先觀思,睹縷等是;後存守,無處等是。
有異世間有,不隨世有滅;空異世間空,異空能感應。為其有視故,不離於世間;以其不見故,不在於世間。
有視有不見,所以不得一;即視是不見,所以不得二。為我不是一,亦乃不是二。為不一二故,所以得稱夷。有一複有二。一二有多少?多少有高下,所以不為夷。我若常住夷,複失於高下;我若住高下,複乃失於夷。若得真道之正性,不住高下不住夷。
心有十方分,而無十方悟。若有十方悟,自是於天尊。
即有始有無,此是前後之有無;即有是於無,此是同時之有無。
心不緣根,天無氛穢。根不著境,地無(示夭)塵。心不住內謂之冥,身不住外謂之慧。
色非是色,假名為色。明知色既非空,亦得名空。無名強作名,名色亦名空,若也不假名,無名無色空,亦無無色空。若住無色空,是中還有受;無名強作名。是法還有受;有名強無名,是法亦有受。有受有生滅。故法無受者,想行識亦複如是。
色心非一故,所以心觀色;色心非二故,實無能所觀。無觀即是觀,觀即是無觀,定即亂,亂即定,不一不異。
心解脫即無心,無心則無知,誰當知脫者?心心知法,法處無心,法被心知,心處無法。二除即無增減,故知無觀無法。無法則心生不知,無心則諸妄不起。一切各定,無複相須而因待者,故前念滅則後年生,前念不滅則後年不生。念既不生,則無有念。無年則無心無識,亦無有迷者覺者,是故行人當須識心。
法本由人起,法本由人滅,起滅自由人,法本無起滅。
因空以立義,此是即空有;因有以力義,此是即有空。
得一以生物,生竟不得一。雖複不得一,常在於一中。
元來有於眼,欲將觀於色,眼中既有色,還不目見眼。
心常知不知,眼常見不見,雲何兩常中,而生兩不常?此二為當一?為當異?答:不一亦不異,既不一異亦不常。斷四可為生死,不可為正常。
眼色合,共生見;眼色離,共生滅。生是化生,滅是幻滅。既雲生滅,如何證真不爾。但是顯非是生,但是隱不是滅。以不生滅故,所以得證真人等。若也作幻見,真之與幻俱成幻;若也作真見,化之與真俱是真。諸法實相中,無幻亦無真。
道物一時生,物生始見道,將見見道物,道物逐見生,元來無有見,道物何嘗生?
諸法先來有,不應因見生;諸法先來無,不因舍見滅。
出則有二,入則無一。出則有二,亦有亦無;入則無一,非有非無,非有則無有,非無則無無。有無二俱無,雲何得有一?
將言言法體,取體不取言。但取法體真,不取多言妄。
但取其會歸,不必一一曲相生。說一法亦是假,二法亦是假,乃至十方無量法,並悉是於假。假中求真亦不得,假外求真亦不得,乃至十方無量法,並悉求真無有真。明知一切假,即是一切真。若也起言者,言假複言真;若也不起言,無真亦無假。
共時亦不動,不共亦不寂。動寂無二相,亦複非是一。一本無我,合業為我;我本無心,合生為心;心本無知,合境為知;合時既無,外入有著,並悉是空。空則無我、無生、無心、無識。既無所有,誰當受生滅者哉!
色無界,色盡故為空生。空中精靈名為識,識體是空名為定,定即非心。名為想本。聖人非此四而歸。一切物而無,所歸何者?不合則無我,是故離於宅,因合知有我,所以名為歸。我雖歸物而不將物歸,是故其物有生滅,而我不生滅;其我是真常,而物非真常。
觀思同是存,守覺了同空。一切所有法,不過見與知。若於見知外,更無有餘法。既有見知,知見何法?只將我知知我見,還將我見見我知,法若有所屬,有所而不屬;法若無所屬,無所而不屬。
外捨身妄似冥眠,內忘心法如先死。若住於空中,無色而可對。既住而無對,無由輒喚空,若許輒喚者,喚空亦喚色;若也不許喚,無空亦無色。
顯與生同,隱與滅同。
無生有者,有不常斷;是身義無,無不常斷;是心義有,無不常斷;是身心義,皆先有因,非無因而得有。諸法無自性,隨離合變為相、為性。觀相性中,無主、無我、無受生死者。雖無主我,而常為相性。將金以作釧,將金以作鈐,金無自性故,作釧複作鈐。釧鈐無自性,作花複作像,花像無自性,不作複還金。雖言還不還,所在不離金,何曾得有還?釧鈐相異故,所以有生死;所在不離金,故得為真常。
土中無正性,能生無量器,已成於器迄,器更不能器。土中之本性,能生一切器,器器雖不同,性皆不異土。空中無正性,能生無量識,已生於識迄,識竟更不識。空中之本性,能生一切識,識識皆不同,不同不異空,智中智相空,二空相既同,無愚亦無智。愚中有愚空,智中有智空,二空不同名,名異體亦異,勝劣亦爾。當在於愚時,見有智可得,既也得于智,其愚又已謝。愚亦既已謝,其智非為智,何以故?相因而得名,因謝異亦謝,亦無有愚智。未生之時若也空,複將何物出;已破之後若也滅,複將何物歸?
一物不自住。總物得常住;總物常無常,一物不獨常。
將人以磨鏡,鏡明非人明;因經得悟道,人悟非經悟,體用不相是。何者?體非用,用非體。諦而觀之,動體將作用,其用會是體;息用以歸體,其體會是用。有之有四,忘之無一。
了知無知同無知,如此無知與未了無知。同相若同有識處,隨識而起名。識多名亦多,識少名亦少;若也無有識,無相亦無名,亦無于無名。道其非是門,此方因見得。若道真是門。他方複不喚,未知欲何依?答:言一時依。又云:若言一時依,其道即有二,其道若有二,乃有於三者,此則為無窮。此法若無窮,此法是生滅,生滅即非道,所以此二不可依。隨方起見。其方既多,其名亦多。諦觀諸體,而實不多。若言不多,應常是一,若常是一,不遍諸方之名。答云:此法非一多,而能應一多,各由起見故,而體常不住一物,亦非不住物。各由見者而見多一,性體解脫,故非多一。
見若屬於眼。無色處能見;見若屬於無,無眼處能見。見若屬色複屬眼,合時應當有二見。若也見時無二者,明知眼色不能見;若即於二者,應當有二見;若舍於二者,應當無一見,雲何複一見?一見色之時,始名眼;有知之時,始名心;若使無知無色時。年名於心眼。
瞋喜無自性,回緣即乃生;生法無自性,舍遇即複滅,是故瞋喜如幻化。能了幻化空,瞋喜自然息。又問:瞋喜在身內?瞋喜在身外?瞋喜若在內。此身常瞋喜;瞋喜若在外,元來不關身,雲何得瞋喜?非外非內,發生於冥。非冥非內外,發生於遇緣。非緣不離緣,瞋喜如幻化,雖化未嘗不瞋喜,如此瞋喜與天地共。共即為大身。此並是意生身。意想如幻化,即是性生身。其性如虛空,即是無生身。無則無生身,無身則是無瞋喜。此則無物亦無道,而有幻化等,是名為自然。自然而然,不知所以然。
一法無自性,複因內外有;有複無自性,因一因內外;因又無自性,非一非內外。化生幻滅,自然而爾。
人心之正性,能應一切法,能生一切知,能運一切用,而本性無增滅。諭如對境有喜怒,正性應之生喜怒;對境有去來,正性無去來。若無有正性,怒性則不生,怒雖因正生,然怒非是正。以怒非正故,目滅正不滅。以正不滅故,所以複至喜。若無於正性,其喜則不生。喜雖因正生,然喜非是正。以喜非正故,喜滅正不滅。若雲怒獨滅於前,喜獨生於後者,喜怒則兩心,前後不相知,雲何在喜時,而複能念怒?以能念怒故,喜怒同一性,故喜時即是怒滅,怒滅即是喜生。動時即是寂,寂時即是動,動即是神力不共,法正性之變通。
心中無喜怒。境中無喜怒,心境相對時,於中生喜怒。二處既各無,和合若為生?當其妄生時,二處不生增,二處既不增,和合雲何生?於中有生者,此生若夢幻。化生二滅幻,二生各不知。不知而有生,此生是阿誰?若離此等法,無聖亦無凡。此等法既幻,凡聖亦如幻。幻法不曾斷,所以不是空;不曾不是幻,所以是不有。先相因生諸法,次相違滅諸法,後泯二相入真空。相因以為言,因無而有有,有有亦無有,無有有亦有。相違以為言,有時無有無,無時無有有。就無以為言,一無二亦無,何故得有時?就有以為言,一有二亦有,何故得相違?舉過以明見,獨住二時以相違;舉見以明來,所以違時一滅二亦滅。
煩惱空,故不可得;至道空,故不可得。二和俱是空,空相無分別。
以其迷見故,即為煩惱;以其悟見故,即為至道。煩惱不可得,還是煩惱空;至道不可得,還是至道空。二空不同名,名異體亦異,優劣亦爾。又言:對二有二故,所以言其異;若合二以為一,其一非道一,亦非煩惱一。
真妄二事,四言說之,以顯於真性。四言即是妄,法性即是真。因言以觀性,此性從言生。即言非正性,離言無正性。此性亦是言,此性不離言,即妄亦非真。離妄亦無真。由妄得真故,此真不離妄。真妄是同時。真妄即同時,凡時即是聖,何假更修習?真妄若不同,其真在妄外。若許在妄外,修凡不成聖,何假更修習?為起二見故,言真複言妄。於法實性中,不有真妄,故不可言同時,不可言異時。同異既不可,是名出諸邊,於中非無法。雖然有於法,有法非諸邊,是故得解脫。
道體如鏡,明不間色,亦不執色,其色變改去來而鏡體不動。
眾生隨起知見而生心,隨造善惡而成業。不造則業滅,不知見則心亡,心亡則後念不生,業滅則因亡果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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