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批复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批复
甘政函〔2014〕153号
2014年12月17日
发布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

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请示》(甘文局发〔2014〕28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与有关单位划定的47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公布,并协调各市州政府和有关单位对划定的保护范围做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