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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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伯納在上海》序 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

──“學匪”派考古學之一
作者:魯迅
1933年

我怎麼做起小說來?
本作品收錄於《南腔北調集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三月十六日《论语》第十三期,署名何干。

  古之儒者不作興談女人,但有時總喜歡談到女人。例如“纏足”罷,從明朝到清朝的帶些考據氣息的著作中,往往有一篇關于這事起源的遲早的文章。為什麼要考究這樣下等事呢,現在不說他也罷,總而言之,是可以分為兩大派的,一派說起源早,一派說起源遲。說早的一派,看他的语氣,是贊成纏足的,事情愈古愈好,所以他一定要考出連孟子的母親,也是小腳婦人的證據來。說遲的一派卻相反,他不大恭維纏足,據說,至早,亦不過起于宋朝的末年。

  其實,宋末,也可以算得古的了。不過不纏之足,樣子卻還要古,學者應該“貴古而賤今”,斥纏足者,愛古也。但也有先懷了反對纏足的成見,假造證據的,例如前明才子杨升菴先生,他甚至于替漢朝人做《雜事秘辛》,來證明那時的腳是“底平趾斂”。

  于是又有人將這用作纏足起源之古的材料,說既然“趾斂”,可見是纏的了。但這是自甘于低能之談,這里不加評論。

  照我的意見來說,則以上兩大派的話,是都錯,也都對的。現在是古董出現的多了,我們不但能看見漢、唐的圖畫,也可以看到晋、唐古墳裏發掘出來的泥人兒。那些東西上所表現的女人的腳上,有圓頭履,有方頭履,可見是不纏足的。古人比今人聰明,她決不至于纏小腳而穿大鞋子,裏面塞些棉花,使自己走得一步一拐。

  但是,漢朝就確已有一種“利屣”,頭是尖尖的,平常大約未必穿罷,舞的時候,卻非此不可。不但走着爽利,“潭腿”似的踢開去之際,也不至于為裙子所礙,甚至于踢下裙子來。那時太太們固然也未始不舞,但舞的究以倡女為多,所以倡伎就大抵穿着“利屣”,穿得久了,也免不了要“趾斂”的。然而伎女的裝束,是閨秀們的大成至聖先師,這在現在還是如此,常穿利屣,即等于現在之穿高跟皮鞋,可以儼然居炎漢“摩登女郎”之列,于是乎雖是名門淑女,腳尖也就不免尖了起來。先是倡伎尖,後是摩登女郎尖,再後是大家閨秀尖,最後纔是“小家碧玉”一劉尖。待到這些“碧玉”們成了祖母時,就入于利屣制度統一腳壇的時代了。

  當民國初年,“不佞”觀光北京的時候,聽人說,北京女人看男人是否漂亮(自按:蓋即今之所謂“摩登”也)的時候,是從腳起,上看到頭的。所以男人的鞋襪,也得留心,腳樣更不消說,當然要弄得劉劉整整,這就是天下之所以有“包腳布”的原因。倉頡造字,我們是知道的,誰造這布的呢,卻還沒有研究出。但至少是“古已有之”,唐朝張鷟作的《朝野僉載》罷,他說武后朝有一位某男士,將腳裹得窄窄的,人們見了都發笑。可見盛唐之世,就已有了這一種玩意兒,不過還不是很極端,或者還沒有很普及。然而好像終于普及了。由宋至清,緜緜不絕,民元革命以後,革了與否,我不知道,因為我是專攻考“古”學的。

  然而奇怪得很,不知道怎的(自按:此處似略失學者態度),女士們之對于腳,尖還不够,並且勒令牠“小”起來了,最高模範,還竟至于以三寸為度。這麼一來,可以不必兼買利屣和方頭履兩種,從經濟的觀點來看,是不算壞的,可是從衛生的觀點來看,卻未免有些“過火”,換一句話,就是“走了極端”了。

  我中華民族雖然常常的自命為愛“中庸”,行“中庸”的人民,其實是頗不免于過激的。譬如對于敌人罷,有時是壓服不够,還要“除惡務盡”,殺掉不够,還要“食肉寢皮”。但有時候,卻又謙虛到“侵略者要進來,讓他們進來。也許他們會殺了十萬中國人。不要緊,中國人有的是,我們再有人上去”。這真教人會猜不出是真癡還是假呆。而女人的腳尤其是一個鐵證,不小則已,小則必求其三寸,寧可走不成路,擺擺搖搖。慨自辮子肅清以後,纏足本已一同解放的了,老新黨的母親們,鑒于自己在皮鞋裏塞棉花之麻煩,一時也確給她的女兒留了天足。然而我們中華民族是究竟有些“極端”的,不多久,老病復發,有些女士們已在别想花樣,用一枝細黑柱子將腳跟支起,叫牠離開地球。她到底非要她的腳變把戲不可。由過去以測將來,則四朝(假如仍舊有朝代的話)之後,全國女人的腳趾都和小腿成一直線,是可以有八九成把握的。

  然則聖人為什麼大呼“中庸”呢?曰:這正因為大家並不中庸的緣故。人必有所缺,這纔想起他所需。窮教員養不活老婆了,于是覺到女子自食其力說之合理,並且附帶地向男女平權論點頭;富翁胖到要發哮喘病了,纔去打高而富球,從此主張運動的緊要。我們平時,是決不記得自己有一個頭,或一個肚子,應該加以優待的,然而一旦頭痛肚瀉,這纔記起了他們,並且大有休息要緊,飲食小心的議論。倘有誰聽了這些議論之後,便貿貿然決定這議論者為衛生家,可就失之十丈,差以億里了。

  倒相反,他是不衛生家,議論衛生,正是他向來的不衛生的结果的表現。孔子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以孔子交遊之廣,事實上沒法子只好尋狂狷相與,這便是他在理想上之所以哼着“中庸,中庸”的原因。

  以上的推定假使沒有錯,那麼,我們就可以進而推定孔子晚年,是生了胃病的了。“割不正不食”,這是他老先生的古板規矩,但“食不厭精,膾不厭細”的條令卻有些稀奇。他並非百萬富翁或能收許多版税的文學家,想不至于這麼奢侈的,除了只為衛生,意在容易消化之外,别無解法。況且“不撤薑食”,又簡直是省不掉暖胃藥了。何必如此獨厚于胃,念念不忘呢?曰,以其有胃病之故也。

  倘說:坐在家裏,不大走動的人們很容易生胃病,孔子周遊歷國,運動王公,該可以不生病證的了。那就是犯了知今而不知古的錯誤。蓋當時花旗白麫,尚未输入,土磨麥粉,多含灰沙,所以分量較今麫為重;國道尚未修成,泥路甚多凹凸,孔子如果肯走,那是不大要緊的,而不幸他偏有一車兩馬。胃裏袋着沉重的麫食,坐在車子裏走着七高八低的道路,一顛一頓,一掀一墜,胃就被墜得大起來,消化力隨之減少,時時作痛;每餐非喫“生姜”不可了。所以那病的名目,該是“胃擴張”;那時候,則是“晚年”,約在周敬王十年以後。

  以上的推定,雖然簡略,卻都是“讀書得間”的成功。但若急于近功,妄加猜測,即很容易陷于“多疑”的謬誤。例如罷,二月十四日《申報》載南京專電云:“中執委會令各級黨部及人民團體製‘忠孝仁愛信義和平’ 匾額,懸掛禮堂中央,以資啟迪。”看了之後,切不可便推定為各要人譏大家為“忘八”;三月一日《大晚報》 載新聞云:“孫總理夫人宋慶齡女士自歸國寓滬後,關于政治方面,不聞不問,惟對社會團體之組織非常熱心。據本報記者所得報告,前日有人由郵政局致宋女士之索詐信□(自按:原缺)件,業經本市局派駐郵局檢查處檢查員查獲,當將索詐信截留,轉輾呈報市府。”看了之後,也切不可便推定雖為總理夫人宋女士的信件,也常在郵局被當局派員所檢查。

  蓋雖“學匪派考古學”,亦當不離于“學”,而以“考古”為限的。

  (三月四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