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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存恤從征家口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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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存恤從征家口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0

諸軍鎮行人家,緣其身在征戍,事須優矜。比來頻有處分,令州縣長官,存問簡較。如聞每事牽挽,不異居人,竟不存恤,是何道理?宜令所司,申明前後敕嚴加處分。如是侵擾,委御史台采訪奏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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