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霍山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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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霍山敕
作者:李豫 
(唐代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48

三代之初,皆有神降,監其德也,天實啟之。恭惟王業之初,師及霍邑,堅城未下,大將阻兵,連雨積旬,糧儲不給。有白衣老父忽詣軍門,稱霍山之神謁大唐皇帝,雲東南取路,八日雨止,助帝破敵,盡如其言。岩岩霍山,九州之鎮。興雲致雨,功已洽於生人;親道輔德,力更宣於王室。朕纘承大寶,膺受鴻休,蚃之間,誠明可接。永言幽讚,茲謂有孚,惟天命神,據我斯意。宜令禮儀使判官司封員外郎薛頎即往霍山致祭,正詞以薦,稱朕意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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