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僧道不守戒律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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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僧道不守戒律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9

緇黃二法,殊途一致,道存仁濟,業尚清虛。邇聞道僧,不守戒律。或公訟私競,或飲酒食肉,非處行宿,出入市廛,罔避嫌疑,莫遵本教。有一塵累,深壞法門。宜令州縣官嚴加捉搦禁止。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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