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禁屠殺馬牛驢詔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禁屠殺馬牛驢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7

自古見其生不食其肉,資其力必報其功。馬牛驢皆能任重致遠,濟人使用,先有處分,不令宰殺。如聞比來尚未全斷,郡牧之內,此弊尤多。自今以後,非祠祭所須,更不得進獻牛馬驢肉。其王公以下,及天下諸州諸軍,宴設及監牧,皆不得輒有殺害。仍令州縣及監牧使諸軍長官切加禁斷,兼委御史隨事糾彈。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