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額外徵錢奏(元和五年正月度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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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額外徵錢奏(元和五年正月度支)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64

諸州府見錢,準敕宜於管內州據都徵錢數逐貫均配。其先不徵見錢州郡,不在分配限,都配定一州見錢數,任刺史著百姓隱便處置。其敕文不加減者,即準州府所申為定額。如於敕額見錢外,輒擅配一錢,及納物不依送省中估,刺史、縣令、錄事、參軍,請與節級科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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