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撤销石码镇设立石码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撤销石码镇设立石码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闽政文〔2003〕243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03年8月13日
[1]

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龙海市撤销石码镇设立石码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漳政〔2003〕69号)文悉。经研究,同意龙海市撤销石码镇,设立石码街道办事处,石码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及驻地与原石码镇所辖行政区域及驻地相同。请你市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调整事项,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周密协调各有关单位的相关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各项相关事宜,确保各方面工作紧密衔接和正常运行,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街道办事处的各类机构要按照 “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八月十三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