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芋法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種芋法
作者:黃省曾 

一之名[编辑]

  芋,《說文》曰:大葉,實根駭人,故謂之芋。徐鍇曰:芌,猶𠮱。𠮱,驚辭也,故曰駭人。齊人謂之莒。《孝經援神契》謂之莒芋。《廣雅》謂之渠,芋;葉謂之𦵸。載《廣志》凡十四等。有曰君子芋,大如斗,魁如杵旅。有曰車轂芋、有曰鋸子芋、有曰旁巨芋、有曰青邊芋,此四芋是多子。有曰談芋,魁大如瓶,小子,葉如散蓋,紺色而紫莖,其長丈餘,易熟長,是為芋之最善者,莖可作羹臛,肥澀,得飲乃下。有曰蔓芋,緣枝而生。有曰雞子芋,色黃。有曰百果芋,魁大而子繁多,畝收百斛,種以百畝,葉以養彘。有曰早芋,七月熟。有曰九面芋,大而不美。有曰象空芋,大而弱,使人易飢。有曰青芋、有素芋,子皆不可食。

  《唐本》注云,芋有六種。青芋,細長,毒多,初煮要須灰汁易水,熟乃堪食爾。白芋、圓芋、連禪芋、紫芋毒少並正爾,蒸煮噉之,員、白、連禪又可兼肉作羹。野芋,大毒,不可噉也,陶隱居謂之老芋,形葉相似如一,根並殺人,垂死者,飲以土漿、糞汁可活。《本草》謂之土芝,蜀謂之蹲鴟,前漢謂之芋魁,後漢謂之芋渠。葉俞縣有百子芋。新鄭有博士芋,蔓生而根如鵝鴨卵。今有南京芋,煮之,可拈皮而食,甘滑異於它品。茅山有紫芋。吳郡所產,大者謂之芋頭,旁生小者謂之芋妳。種之水田者為水芋,但《廣雅》曰,藉姑,水芋也,亦曰烏芋;《本草》烏芋,一名水萍,一名槎牙,一名茨菰,一名鳧茨;《毗陵錄》謂之燕尾草,以其葉如椏也,又名田酥,狀如澤瀉,不正似芋,根黃而小,恐自為一種,非土芝之水芋也。《吉安錄》有乾濕二種,濕名水芋,乾名黃芋,味差劣。《松志》蘇之西境多水芋,以芋魁為旱芋,嘉定名之博羅。又有皮黃肉白,甘美可食,莖葉如扁豆而細,謂之香芋。又有引蔓開花,花落卽生,名之曰落花生,皆嘉定有之。

二之食忌[编辑]

  《本草》云:有毒。陶隱居曰:生則有毒,性滑,尤為服餌家之所忌。《博物志》云:野芋,狀小于家芋,食之殺人,蓋蘝也。家芋,種之三年不收,旅生亦不可食。劉禹錫云:十月後曬乾收之,冬月食,不發病,它時月,不可食,久食則虛勞無力。《圖經》曰:食之過多則有損傷。《唐本》云:多食,動宿冷。

三之藝法[编辑]

  種芋之古法:

  《汜勝之書》曰:區方深皆三尺,取豆箕納區中,足踐之,厚尺五寸。取區上濕土和糞納區中箕上,厚尺二寸,以水澆之,足踐令保澤。取五芋子置四角及中央,足踐之。旱則數澆,箕爛,芋生子,皆長三尺。一區收三石。

  《齊民要術》云:宜擇肥緩土近水處,和柔,糞之。二月注雨,可種。率二尺下一本,芋生根欲深,劚其㫄以緩其土。旱則澆之,有草鋤之,不厭數多。治芋如此,其收常倍。

  崔寔曰:正月可菹芋。

  《家政法》曰:二月可種芋。

  《務本新書》曰:芋宜沙白地,地宜深耕,二月種為上時。相去六七寸下一芋,芋羞三目,眾人來往,眼目多見,并聞刷鍋聲處,多不滋𠉥。比及炎熱,苗高則旺,頻鋤其㫄。秋生子葉,以上壅其根,霜後收之。又云:區長丈餘,深闊各一尺,區行相間一步寬,則透風滋𠉥。

  《物類相感志》,江湖所生土芋,磊塊自實,若天雷頻則多生。若耕種欲取,不得名之,若呼芋字,則逡巡不見矣。

  種芋之今法:

  十月收芋子,不必芋魁,恐妨鬻食。但擇㫄生圓全者,每畝約留三千子,掘地尺五寸,窖藏之,上覆以土。若不藏,經凍則疎壞無力矣。至開春,地氣通,可耕。先鋤地摩塊,曬得白背,又倒土,以曬二三次,去其草。每畝用圊糞二十擔,勻澆,𠉀糞入土,卽再鋤轉,否則糞見日而力薄。臨種下水,之後再下豆餅五斗,清明後下秧,秧田、種田皆宜加以新土和柔之,否則蒔插硬礫,損子。秧田鋤過,曬得白背,車水作平,出所窖芋子,有芽者,以芽其上,無芽者,以根在下,密佈田中,以稻草蓋之。日曝,其芽蔞瘁,日澆水一次,或隔日亦可。待芽間吐發三四葉,長二三寸卽可種矣。葉多而太長,則種之必盡落,故葉而重吐發是為失時。種時相去一尺八寸下一芋子,或一尺六寸。種必在小滿前,種後肥土必沫沸,宜去其草,乾一二日,其根乃行,不乾則根腐,黃而不生。乾至小小土坼卽上水,若大坼則乾壞矣,常常使潤澤。種時以陰天乃為佳,至七月乃塘。塘法,在芋子四角之中掘其土,遍畝皆然,壅在根上,則土緩而結子圓大。霜後起之,芋魁每千可鬻白金一兩,芋妳千斤可鬻白金一兩五錢。田之有瓦礫者不可種,凡種二歲必再易田,不然則不長,所易之田,種禾乃佳。

  凡種旱芋,於二三月間往杭州買,白者方是須求。鬆土淺耕,下秧,俟秧出,復耕地,懸開三四寸。種後以土厚壅其根,日漑之以水糞,苗長,不必糞,則㫄生小者尤多於水芋。

  其種就留於地,冬間覆以稻草,至明年二三月間,起,曬乾,再下秧,復如其種。

四之事[编辑]

  《史記》卓王孫曰:岷山之下沃野,下有蹲鴟,至死不飢。蹲鴟者,大芋也。

  左思三都賦所謂蹲鴟之沃,則以為濟世陽九是也。

  袁安為陰平長,時年飢,租入不畢,安聽使輸芋,曰:百姓飢困,長何得食穀。先自引芋而食。

  薛包歸先人塚側種稻、芋,稻以祭先,芋以自給。

  李雄克成都,眾甚飢餒,乃將民就穀于〔妻刂〕,掘野芋而食之。

  《列仙傳》曰:酒客為梁,使蒸民益種芋,三年當大飢。卒如其言,梁民不死。

  《齊民要術》曰:芋可以度饑饉、度凶年,今中國多不以此為意。後生有耳目所不見聞者,及水旱、風蟲、霜雹之災,便能餓死,滿道白骨交橫,知而不種,坐致泯滅。悲夫,人君者,安可不督課之哉。

種芋法一卷止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