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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妹等四人各封長公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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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妹等四人各封長公主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錄於《文苑英華 (四庫全書本)/卷0446》和《唐大詔令集 (四庫全書本)/卷041》以及《全唐文/卷0663

勑:古者帝子下嫁,必使王公主焉;近代或有未筓年而賜湯沐者,亦加公主之號以寵重之。第十二妹等,先皇帝之子也,比朕之子,宜加等焉。故當幼年,各封善地,咸命為長公主,未及釐降,先開邑封,所以慰太后慈念之心,表先帝肅雍之訓,亦欲使吾孝理之道,敦睦之風,自骨肉間以及天下。可依前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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