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聯合國大會決議二七五八(二十六)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重定向自第2758号决议
聯合國大會2757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A/RES/2758(XXVI)
聯合國大會
1971年10月25日
聯合國大會2759號決議
维基百科 参阅维基百科中的:台灣問題一个中国中國與聯合國的關係两个中国
維基大典 閲文言維基大典文:臺灣問題
二七五八(二十六).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

大會,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爲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卽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九七六次全體會議。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信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信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