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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決議二七五八(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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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2757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A/RES/2758(XXVI)
聯合國大會
1971年10月25日
聯合國大會2759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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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五八(二十六).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

大會,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爲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卽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九七六次全體會議。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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