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錢公輔學士書
外观
比蒙以銘文見屬,足下於世為聞人,力足以得顯者銘父母,以屬於不腆之文,似其意非苟然,故輒為之而不辭。不圖乃猶未副所欲,欲有所增損。鄙文自有意義,不可改也。宜以見還,而求能如足下意者為之耳。
家廟以今法準之,恐足下未得立也。足下雖多聞,要與識者講之。如得甲科為通判,通判之署有池台竹林之勝,此何足以為太夫人之榮,而必欲書之乎?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苟不能行道,適足以為父母之羞,況一甲科通判!苟粗知為辭賦,雖市井小人,皆可以得之,何足道哉?何足道哉?故銘以謂閭巷之士以為太夫人榮,明天下有識者不以置悲歡榮辱於其心也。太夫人能異於閭巷之士而與天下有識同,此其所以為賢而宜銘者也。至於諸孫,亦不足列,孰有五子而無七孫者乎?七孫業之有可道,固不宜略。若皆兒童,賢不肖未可知,列之,於義何當也?諸不具道,計足下當與有識者講之。
南去愈遠,君子惟順愛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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