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西洋堂事務大臣敬徵奏請恩准欽天監左監副西洋人高守謙回國終養摺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奏請恩准欽天監左監副西洋人高守謙回國終養摺
大清管理西洋堂事務大臣 敬徵
道光六年九月十二日
1826年10月12日
兩廣總督李鴻賓奏報護送監副高守謙由省起程已交澳門夷目收領俟遇便即搭船回國摺

  管理西洋堂事務奴才宗室敬徵謹奏,爲據情代奏,仰祈聖鑒事。

  據欽天監左監副西洋人高守謙呈稱:竊職於嘉慶九年來京當差,十三年授爲左監副,本應報效,奈職老母現年七十八歲,舉目無親,職又隔九萬里,每念老親終日倚門之望,甚爲可憐,使職身心兩地,旦夕不安,懇乞賞假回國,俾得終養親年。等因。呈遞前來。

  奴才查,嘉慶十年効力西洋人慕王化,因思念父母患病,呈請告假,回國省親,經管理西洋堂事務·步軍統領祿康等代奏,奉旨:効力西洋人慕王化現在患病,著准其回國,並著該管大臣等即傳知慕王化,伊於調理就痊後,亦不必再行來京,所有經過各地方,均著派員帶同前往,不可任其沿途逗遛,與人交接,致滋事端。欽此。欽遵。辦理在案。

  今欽天監左監副西洋人高守謙,自嘉慶九年來京,於十三年授爲左監副,現因親老呈請回國終養,理合據情代奏,可否准其回國之處,出自皇上天恩,如蒙俞允,請旨飭下順天府,委員將高守謙伴送至直隸保定府,由直隸、山東、江南、江西、廣東各督撫一體委員接替伴送至廣東澳門,交與兩廣總督妥爲料理,令其即回西洋本國,毋許逗遛。

  俟高守謙自澳門起程時,由兩廣總督繕摺具奏,以備稽查。奴才未敢擅便,爲此,謹奏。請旨。

  道光六年九月十二日

  (軍機處録副奏摺)

本作品來自清朝時期的法令約章文書案牘。依據1910年12月18日頒佈的《大清著作權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該類別不能得著作權。


清朝政府結束超過一百年,再同時根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以及通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作品保護期所約定,該類作品已無事實持有者而無論在何地均屬於公有領域。而該類作品因屬政府公文,故在美國亦為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