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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菌致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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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菌致病說
作者:惲代英
中華民國7年(1918年)9月15日
1918年9月15日
公布於東方雜誌1918年15卷第9期
本作品收錄於《東方雜誌

細菌致病說之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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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生物學爲法國科學家巴斯底Paster氏所創。其成立專科。在距今四十年之前。一八五七年。巴氏證知凡生物死後之腐敗。皆由生存空氣中之細菌吸食。以供其自身滋養之故。於是利用此理。發明罐頭貯物法。由此可知食物不與細菌接觸。卽當永久不腐也。

  由是不及二十年。巴氏又宣布謂傳染病之流行。亦由細菌所致。彼初試牛腫雞瘟等症。使之互相傳染。至一八八○年。乃發明種痘術。又五年。應用此術以治瘋犬焉。

  一八八○年。德國科學家羅伯可赫Robert Koch發現肺癆菌。未幾。羅佛勒Loeffier發現喉痧菌。梅幾尼可夫Metchnikoff直承巴氏微生物學之業者也。發現白血球有撲滅侵入血液中病菌之力。梅氏此等發現。甚有價値。蓋由此吾人乃知何以生存於此無數可畏病菌之中。而仍能保其生活也。

  如已死之動物。置之於生前所居同等温度之地。則細菌之侵入極速。其滋長之率亦鉅。不頃刻而腐壞矣。然其生前何以能忍受此等細菌之侵襲。六七十年而不腐壞乎。病菌者不可抵禦之物。彼之入於吾人之毛孔。猶鼠子之出入鐵路之隧道。至其出入其他較大之器官。其自由無論矣。然吾人終能與之相持。而不受其害者。可知此中自有一種生活力。而此力至死卽失喪。故死後頃刻。不勝細菌之侵襲而腐壞也。人身之組織。由細胞集合而成。其筋肉或皮膚之細胞。聚族以居。其狀可比之如珊瑚蟲然。此外尙有自由遊行之細胞。是爲白血球。爲抵禦侵入人身病菌之軍隊。梅幾尼可夫言。就顯微鏡下觀之。吾人可見白血球勇猛抵禦微生物而呑食之之狀態。白血球呑食若干量微生物後。亦力竭而死。此等之死白血球。卽疱癤瘡傷所現膿血之所由構成也。

  前九十年。白倫勳爵Von Beliring始創毒素反毒素之說。至近二十年。種痘及注射血淸及反毒素之法。日益盛行。可以防止天花、癲狂、熱病、霍亂、時疫、百日咳、猩紅熱、腦膜炎、傷風等病。或就病旣起而療治之。甚至風溼一症。亦以爲係菌類之病。現已得二種痘苗。皆有療治風溼之功用。將來此二種用於注射之菌類中。必可發明其某一種爲此病之原因也。

  故在今日。吾可分病之種類如下。

  (一)未經發明病菌之病。如不消化症、尿崩症、血枯症、乃至足繭、肥胖等。無關於外來生物之侵害。

  (二)業經發現病菌、及合用之痘苗反毒素之病。如腸熱喉痧是。

  (三)業經發現病菌。而未有痘苗。經醫界承認爲滿意者之病。如楊梅及肺癆是。

  (四)未經發現病菌。而先發明合用之痘苗者。如天花症、犬瘈症、及小兒驚風症等是。

病菌與病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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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人用藥之習慣。乃自古代野蠻之藥師與巫者相傳而來。彼等以爲此有毒之藥。有驅逐病魔之功。蓋以人之有病。由病魔之侵入人身所致。故驅逐病魔。爲治病良法也。在病魔之迷信。旣經排斥。病菌之原理。尙未發明之時。病之原理及用藥之故。無充足理由以解釋之。僅謂病爲由違反自然律所致。自病菌之發明。有一定之物。可指爲疾病之原因。且古人病魔之說。恃古代宗教爲之根本。近日病菌之說。則一以科學爲依據。由實地試驗而知之。試入科學家之試驗室。可於顯微鏡中親見有蠕蠕動者。是卽疾病之源。其視病魔之附會。相去可以道里計耶。

滅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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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旣知病菌之原理。得對待病菌之法有四種。(一)撲滅身外之病菌。(二)病菌之已入體中者。用化學的毒液撲滅之。(三)使患者由生理方面。輔進其抵抗病菌之能力。(四)就馬牛或豚鼠等身中。取其由抵抗病菌所生物質。而注射人身。以增進人身抵抗之力。

撲滅身外之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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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人如能使病菌不入身內。卽不有菌類病之發生。因此硏究撲滅病菌之計畫。然防禦不可見之物。爲吾人至不易之事。病菌之微。其出入於極微之穴孔。數千萬枚。可跳躍於鍼端之上。而綽然有餘裕。則其難防。又何待論乎。就喉痧菌言。 一勺之多。以五百萬兆枚計。而每一病菌。足以致人於病。其效力與百萬病菌等。故一勺之腸熱病菌。其三千分之一。卽足以掃除一切人類。故如欲致一家於死亡之運命。初不待二箇以上之病菌。彼不待雌雄之交尾。抑且彼本無雌雄之別。其生殖蓋純然分裂也。每一病菌。在半小時可分爲二。及一小時而四矣。二小時而十六矣。四小時而二百五十六矣。逾一日之久。其數當不可計。逾一星期之久。雖使塡塞大海。以成爲陸地。亦無難矣。

  觀於病菌分殖之速。不急圖之。人類且將滅跡於地上。故凡發見一病菌。或想像其存在於某地者。吾人必盡力撲滅之。撲滅之法。卽所謂免疫法是也。夫免疫法者。與古代淸潔主義無異。汚穢致病。淸潔免疫。此定理也。稍進用熱力與化學品。以輔助撲滅一切可見不可見之人類仇敵。此皆對待身外病菌之方法也。

撲滅身內之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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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對待身內病菌之方法。較爲不易。何者。此不良之菌類。所恃以生活之血液。卽爲人生細胞之所恃以爲養料。今以毒汁毒殺菌類。而欲無害於吾人生命所託之細胞。此無異置毒於池。以殺鯰魚。而欲無傷於其同時寄居之鱘魚也。各種細胞之生活狀態。大抵與病菌相等。故凡毒汁之可以殺一種病菌者。至少亦足大傷他種細胞。或亦能毒殺之。夫細胞對於毒汁之抵抗力。其大小固不必皆同。故有能毒殺一種細胞。而不能毒殺他種者。惟病菌在生物中。其程度較人生細胞爲卑賤。故其對於毒汁之抵抗力較大。用藥者未能撲滅病菌之前。而人生細胞。先不勝其戕賊矣。

  醫學界之發明。必得能加害於病菌之毒汁。而同時無害於人類細胞者。如金雞納之治瘧。無損於人身組織。近如撒爾發散。爲治楊梅之最良毒藥。而無所損於細胞。在此藥未發明以前。醫士多用水銀。以爲梅毒之聖藥。不知水銀爲物。若用之過量。其力固足以殺梅毒之菌。卽地上一切生物。亦皆可以殺之也。又如外傷疱癤癰疽等。於一定地方。易受外界菌類侵襲之病者。防腐劑之使用。實爲必要。以所殺者爲病菌。雖因此有傷人類之細胞。而新細胞不旋踵而生。初亦無害。且吾人欲撲滅細菌。當確認仇敵之所在。不可自戕其重要之細胞。於是種痘術及血淸反毒素之法興矣。

種痘療病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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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種痘以防傳染病。其方法之發明。在病菌學說出現以前。蓋二三百年前。歐洲天花盛行。女子之能幸而不麻其面者。人皆以爲奇美而不易見。此時之人。以天花乃不可免之病。而病愈者乃終身有益之事。以爲可以不復犯。此等意見。蓋猶今日鄕民之以疹痲爲不可免之病也。然麻面者非人之所欲也。卽不免於麻面。亦欲不較他人爲特甚。故彼等注意考察。覺有時天花之症。較他時所流傳爲輕。而輕症來時。凡未染天花者。皆願得於此時患之。以求速愈。然有欲患而不得患之者矣。醫士乃設法割破此人之臂。而以患天花者身上之瘡痂接種之。此卽種痘術之第一步也。旣而又有人漸察知取牛乳之婢女。多不患如城市中流傳猛烈之天花症。因悟此係彼曾染牛痘。故足以保護之。於是乃進而發明取牛所患痘症。移種於人身。此則所謂種牛痘也。

  種牛痘之法。使其爲害。限於所接種之一部分。如痘苗淸潔。其中不含他種病菌。則所種之痘。其患甚輕。然手術不愼。或痘苗乃取自汚濁之人體。而非取於幼犢之身者。則可因而傳染梅毒。脊柱炎。若有其他更惡之病菌。與痘苗相混。其結果更不良焉。

  凡患眞正之天花一次者。其後常不復患此病。惟間有例外耳。牛痘旣與天花同爲痘類。古代發明家以爲患牛痘一次。其後亦可不患天花。雖自病菌學說論之。各種之病。皆由各種不同之病菌而生。牛痘之菌。非卽天花之菌。惟以其爲同類。故有密切關係。可以發生相似之毒。身體旣能抵抗牛痘之毒。則自易於抵抗天花病菌之毒。而驅除之。至二種病菌。究爲何物。則皆未經發明也。

血淸與反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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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血淸及反素毒以抵抗病菌。此亦對待病菌之一法也。此法之用意。甚爲神奇。蓋以人工助身體以抵抗病菌。爲古人所不及贊一辭者。

  凡病菌之所謂病。由菌類聚集。而排泄一種毒汁。影響及於人身細胞之結果。血淸療病法之最要的根據。爲反毒素之原理。病菌毒汁。生於體中之時。同時體中或血中。卽發先一種反對之物質。謂之反毒素。此反毒素。能克服病菌。消滅其所生毒汁。以此等抵抗病菌之原素。由血液中產出。故可由一種動物體中所生之此等原素。用血淸注射法。移注之於人身。亦有同一抵抗病菌之效力。此血淸療病法之原理也。此法之意。非謂經血淸注射以後。能增加身體上對於某種病菌之抵抗力。而療治之。或無病者能保不再罹此病。其故因凡曾罹某種專染病者。卽不易更罹此同一之病。則知其身已生一種特質。足以抵抗此項之病菌也。病菌之毒汁爲毒素。則消滅病菌毒汁之物質爲反毒素。然此等物質之化學的性質與成分。均未能發明。但以其居於血淸之中。名曰血淸反毒素。預防喉痧與腸熱症之血淸。其成績最爲人所注意。今述製造喉痧症反毒素之方法如左。可謂製造一般反毒素之比例。

  喉痧症之病菌。取自人之喉中。生殖之於稀羹之中。俟其所生毒素漸多。乃將此生活之病菌。用炭酸勦滅而濾除之。於是以此含毒素之水。射於健康之幼馬體中。此毒素三分之一滴。卽足殺豚鼠八尾。其效力可謂巨矣。於是此馬患熱病。其所以不患喉痧症者。因病菌已勦滅故也。俟馬熱病旣退。則又與以略多量之毒素。使其再發熱。如此逐漸增加毒素之量。行之數月。此馬居然能勝多量喉痧毒汁而無恙矣。蓋每次增加注射毒汁之時。此馬卽發生多量反毒素。足以抵抗毒汁。而不受其害。於是取出其血中之血淸。注射於人之脈管中。以療治喉痧。遂奏奇效矣。

  爲人類產血淸最合宜之物。莫過於馬。然各種動物。皆經試驗。亦具有此能力。數年前一德國醫士言。彼已發明療治肺癆之血淸。因以前之實驗者。從多數熱血動物體中。取此項血淸。故不能得。彼今取之於鼈。居然成功。所惜者。彼旣不肯吿其同業。如何能使鼈患肺癆。而發生此項血淸。其同業亦遂不承受彼之血淸而屛逐之。至今僅引爲笑談焉。

  血淸療法之較種痘療法爲優者。以血淸中無生活之菌類故也。血淸學中。包含有人體血液之化學。此乃化學中最複雜最玄祕最晦昧之一部分。依此學言之。凡注射一種動物之血。於他一種動物血液中。常發生極奇特之效果。然反對者則謂以人之血淸注射他人。其有效誠不誣。以動物之血淸注射於人。人之血液。驟加變動。而分解所注射動物之血淸。則勞而無益。總之自血淸發明。將來或藉此法可致人於長生不老之域。爲科學界名譽之中心。或因醫界之進步。而血淸二字。逐漸成爲歷史上名詞。皆未可知。醫界之見解。月異而歲不同。此時代風行之學說。不久而匿跡銷聲。另由一完全不同之意見代起。此乃常見之事。而在今日。則如喉痧。如腸熱。舍此初無治法。造福人類。不可誣也。

衞生爲拒菌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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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欲建造健康。療治病患。最重要之事。爲加增生活力。蓋人之有正當的健康者。必內部淸潔。機能健全。滋養適當。抵抗力甚高。則病菌不能侵入之。故此正當的健康。卽能隔絕病菌之維一方法。試舉二家庭爲例。此二家庭。皆居於同一病菌充塞之環境也。然在一家。則見健康茁壯強有力從不患病之小兒。其滋養甚佳。活潑而向上。顯然一生活力健全之小兒也。其鄰居之小兒。則面白柔弱。時罹此病。時罹彼病。若終其生命。不過永遠對於病之戰爭而已。故患痲症方愈。又患猩紅熱矣。不數星期。又患喉痧矣。又患百日咳矣。又患痄腮疔瘡發炎。乃至驚風矣。吾此言初非形容過當。此類小兒。吾人應不難見之。試問前述一小兒。與此小兒居於同一之環境。乃能逃避此一切之病。並有時能逃避不可逃之小兒病。其故何歟。此卽一能隔離病菌。而其一特別易染病故也。由是以思。病菌之眞正意義。究爲菌類足以致人於病乎。抑病之易於招致菌類乎。抑病之生。菌類之聚集。皆由其他原因之所致乎。夫病菌者。無往而不存在者也。空氣者。充滿傳染病之分子者也。向使人類易於染受菌類病。並無天然之抵拒力。則不終日且滅其種。且一人之死。必不獨患某種之病。其所患病。必複雜至不可辨也。更就事實論之。固有若干種菌類。普通具於人人體中。尤以腸管爲多種菌類聚集之處。然此等菌類之在人體中。不發生特別之病患者。不名之爲病菌。所謂病菌者。多爲不常存在於健康人身之物。如腸熱菌之存在。必引起腸熱症。是其例也。然肺癆之病菌。存在於人身內外者甚多。卽未有犯肺癆明證之人。其呼出之氣中。仍常有此項病菌之存在。故腸熱症稱爲急傳染症。肺癆症稱爲緩傳染症。然無論緩急二性。要之吾人決非一經接近病菌。卽得傳染也。有醫士言。彼曾偶誤取一甁。含無量數腸熱菌之液體。以爲水而飮之。然卒無害。又如一家之人。所飮水或乳中。有同時含此項病菌者。然或染病。或無恙。又如以肺癆論。城市居民。每日接近此項病菌。無慮數百次。亦未見人人生肺癆。皆其例也。

  隔離病菌之能力。視各種病菌及各個人生活力而異。有一種病菌。於一千人中。九百九十九人皆無所害。而其他之一人。則大受其害焉。又其人能抵抗九百九十九種之病菌。獨不能不屈服於其他之一種。美國衞生部所調查。謂二千零七十人中。與驚風病接觸而傳染者。僅十四人。此外之二千零五十六人。果以何力抵抗此病菌而不病乎。此必有一種能力。而爲上述十四人所未有者明矣。然則非病菌致人於病也。無抵抗力致人於病。槪可知矣。

  然則吾人由此可得一結論。卽凡疾病之生。必有二種原因。一爲病菌。 一爲病者對於病菌之承受性。卽抵抗力之強弱。或有無。是也。如燃煤氣燈者。問小兒何物能燃燒乎。彼必曰煤氣。然如彼他日而習化學。自知空氣中酸與炭氣和合。乃能燃燒。徒有煤氣而無空氣之不能燃燒。猶徒有空氣而無煤氣之不能燃燒也。病菌與疾病之關係。亦復如是。故個人衞生及體育。乃抵抗無量不可見而常時侵襲吾人之仇敵。最完滿安全之方法也。 (靑年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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