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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民國10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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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民國100年1月18日)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1 月2 1 日
2011年1月21日
總統令 (民國100年1月25日)
本作品收錄於《總統府公報 (民國100年2月1日)
總統府公報第6960號第78至80頁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1 月2 1 日

  任命許滿顯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星宇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呂雅婷、陳宏賓、彭師偉、李姿慧、連凡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嘉澍、游燕琪、張啟源、張靜雯、張雅玲、卜春梅、宋婷仙、馬春嬌、張志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玉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淑麗、陳惠敏、蔡開宇、許博洋、林宣宇、胡裴茵、黃婷意、郭秀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耀中、張孟堅、陳鴻達、邱聖捷、賴碧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思齊、李思嫺、蔡宜綾、馮淑芬、魏姵淇、林佳蓁、胡麗蘋、陳嬿伃、郭佳音、陳名揚、陳秀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秋萍、張毓珊、廖榮志、簡精俞、黃銘宏、林瑞芬、石淑敏、張皓禎、游少槐、胡裕昇、戴宏光、黃崇仁、林振鴻、顏世維、杜如茵、林家弘、林佳芸、陳志權、陳柏蓁、張哲源、李佩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嘉佑、蔡旻茜、簡銘志、黃美綺、許軍駐、蔡旻易、徐子芳、徐瑞怡、姚鈺雯、鍾和達、張亞婷、劉益郎、劉俞均、蕭素媚、張浩杰、劉宗軒、林瓊珠、陳姵蓉、王志宏、梁鍾廷、盧羿廷、張雅萍、許琬晴、丁偉鵬、吳嘉雯、黃惠香、劉錦燕、楊頂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雪霞、蘇彥誠、龔益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董意如、林順福、阮振碩、林文彬、江忠義、陳婉文、鄭詠鍬、王泊清、邱覺生、方智賢、方淑寧、方建程、孫允昌、田堯仁、郭民聖、陳音全、王雪齡、陳品潔、張如君、蔡雅婷、黃勝隆、曾慶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慧儀、湯建威、邱貴美、紀泓昇、鍾玉眉、邱秀卿、鄭俐娟、蔡雅伶、許幸娥、陳佩娟、李麗英、李晏瑜、洪素雲、蔡允真、劉淨行、鄭朝興、葛梅香、李麗玉、蘇信源、謝麗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毓蓁、李若瑜、林信宏、陳茂銓、葉青峯、鄧俞君、詹喻雯、廖偉真、鍾衍元、梁雅婷、蕭景鴻、謝芸晉、林沉魚、蔣昌達、游享城、曾奕達、吳建生、鄧智豪、黃郁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芯如、賴楠弘、蔡智雄、張雅婷、謝惠婷、邱浩泉、張家瑋、賴佩伃、林書羽、王昱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美娟、張執中、賴智榮、魏麗珠、李錦芬、郭育誠、陳瑞芠、鍾威霆、楊小味、廖炯傑、周呈瑋、田莉雪、汪家源、張琬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峰彬、呂昌軒、洪祥閔、陳俊德、黃奕銓、莊品琬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1 月2 1 日

  任命林哲立、梁仁城、陳榮財、林建成、邱勝民、吳狄陽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洪秋棟、張應欽、鄧朝鴻、簡鉞寓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邱逸民、陳坤耀、曾智宏、黃亦祥、章志強、洪柏軒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總統依據《公文程式條例》歷次條文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叫做「令」的總統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正式內容仍應以《總統府公報》公佈者作準。維基文庫不提供法律咨詢,而其收錄的內容,也不是中華民國政府機構認可的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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