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民國100年2月10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總統令 (民國100年2月9日)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2 月1 0 日
2011年2月9日
總統府華總法字第09910089903號令
本作品收錄於《總統府公報 (民國100年2月16日)
總統府公報第6962號第3至5頁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2 月1 0 日

  任命黃錦桂為新竹市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田飛鵬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謝彩環為嘉義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徐金山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劉丁乾為澎湖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世芳、楊慧娟、吳政達、陳依言、高慧祥、夏海興、王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井長瑞、魏永信、謝蕙如、官荻偉、鄭柔佑、梁輝旭、胡蓬芄、許曉婷、陳逸儒、蕭玲如、李文琪、王蕙蘭、邱月鳳、林如惠、古京卉、詹森巖、李同浩、林嘉凌、陳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佳蓉、林麗露、李花、彭乾輝、蔡菊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碧蓮、鄭金蓮、許祐國、黃秋枝、羅明秀、林玉卿、李玲華、林素珍、蔣瑩青、馬維聰、鄭淑娟、陳彥承、邱詒絜、劉育慈、林育文、張維貴、劉元強、羅雪琴、黃升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淑珍、李品菁、周佩姍、葉清水、柯淑惠、蕭麗娜、林惠珍、蔡瓊瑢、蔡雪昭、陳美君、何明芬、洪世恩、周世明、林羿、賴雅惠、蔡佳曄、曾楙鈁、蕭莉惠、吳佩容、洪宗賢、陳愛陵、陳立偉、呂雅茹、李宜蓁、胡睿芳、蕭仲訓、張月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蕙芬、謝英暖、吳升分、簡志伸、葉玲玲、鄒月珍、陳顯武、尤憲照、林素玉、楊月英、蘇玉娟、王惠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慧菁、王宣蘋、黃朱淳、張喬雯、吳昌翰、施宏楷、吳鴻森、王麗惠、吳淑珍、陳涵妮、王永亮、連乾閔、徐尉晏、蔡芯汝、蔡春蘭、吳淑惠、蔡燕琴、廖淑德、陳世英、吳育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藝芝、何文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芳琪、朱世賢、張雅枝、邱玉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千惠、李振康、王文章、王美好、王惠瑛、呂季燕、李昕頤、莊婌琴、魏曉金、李玉梅、潘正雄、許馨文、楊利媛、林玲娟、黃明智、王常安、李德福、潘碧滿、林明珠、陳順英、羅金月、黃玉華、王素清、蔡美蓉、洪俊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以立、張政堯、林宛禛、簡孜宇、吳亞芸、賴玉枝、游茂山、游本興、林珠亮、陳燕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政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宗欽、闕秀凌、吳珮君、郭佳倫、黃國峯、呂敬豐、張亦君、黃鼎元、邱毓婷、張宗顯、張慧娟、林佳儀、黃郁婷、蔡玉龍、盧彥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政文、王煥真、許惠真、孔百合、張淑惠、陳信任、陳嘉睿、林玉隆、林景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金桃、曾雅鳳、羅淑惠、呂妍瑾、許伯駿、程威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鴻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2 月1 0 日

  任命陳俊宏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總統依據《公文程式條例》歷次條文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叫做「令」的總統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正式內容仍應以《總統府公報》公佈者作準。維基文庫不提供法律咨詢,而其收錄的內容,也不是中華民國政府機構認可的正式版本。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