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民國10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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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4 月2 5 日
2011年4月25日
總統府公報第6973號第14至17頁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4 月2 5 日

  任命朱慶倫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素春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邱鈺鐘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施淑惠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周順然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技術監主任秘書。
  任命鍾鳳玲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王俊人、許金標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美玉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吳憲璋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詹哲峯、黃昭正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吳友銘、周輝煌、謝琨琦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劉梅仙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葉雪美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陳肇成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吳美玉為經濟部水利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胡茂榮為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蘇振維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盈蓉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張本松為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田瑋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邱建發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吳超男為臺中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添輝為臺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林暉月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河松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永泰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莊德樑為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吳欣修為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黃進雄、利明輝為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張寵文、龔振霖為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簡麗月為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劉鐘麟為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葉秀榮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郭慧龍為新竹縣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許義豐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龔永宏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林廣雄、魏秀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鮑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侑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麥揚竣、黃筠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淑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沛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弘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田美月、潘真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涂淑惠、楊幼敏、蘇正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吳雲鳳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4 月2 5 日

  任命游榮修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王建閔、顏文川、蕭印弼、闕伶珊、林志明、陳映如、李文志、吳嘉麟、蔡武璋、游勝福、林一男、郭錫昌、陳毓娟、廖述俊、王志宏、王承祖、張育倫、徐建華、李忠男、洪偉仁、賴坤隆、侯順淵、張嘉斌、陳敬成、葉商敬、周傳賢、彭彥龍、蘇天送、劉國仁、鄭永昌、王建和、葉宜周、陳立宗、潘建龍、陳瑞明、陳柏任、陳柏賢、曹國隆、賈憲生、陳俊耀、廖振利、許耀仁、洪煌凱、林景森、陳勝雄、徐志勝、張昭順、王岩浚、周憲聰、楊宗益、陳瑞宗、蔡英信、吳智強、李承峻、陳泰成、莊啟志、謝東文、王威文、王利平、江文龍、蔡振昌、陸小萍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甘能兆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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