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惟錄 (四部叢刊本)/志卷二十一
罪惟錄 志卷二十一 明 查繼佐 撰 吳興劉氏嘉業堂藏手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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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惟録志之二十一
刑法志搃論
明開國所任法比扵漢武矦之治蜀元凌夷其急在救
嚴則知恩法與運行太祖之奉天審也以是𥘉示𫿞峻及
斟酌為祖訓曰吾姑任此吾子孫弗用是以守然殺運猶
未終方黄之𠩄賛不足以安建文之四年則祖訓當為仁
宣以後立也青田自言基為之數年後可以行寛政不知
何法遂能無靖難之舉惜不傳其指或觀天猶不及太祖
一指歟皇太子决囚不稱致㘴悸薨何况李左丞及三大功
臣漢法三章原以弛秦厲誘民其立法誠𫿞觀韓彭知寡
恩二字不足以少漢治明之代寛漢之代𫿞致不同而𠩄
操一壬午之役固乆在太祖圖度中矣明有重律不設以
不設無之也明有重律可不必設如採生之罪卒未甞一
見之有重律可無設如種烟之罪非有所害扵世也採生
從蠱意之古有是禁姑存之防或然耳烟之種不内地
今有是禁外之也而獨不詳扵刑人之律為明刑官一失
搃自𫞐𬐱積毁之致不傳初分司于刑部開國時猶以為
易制耳豈知其廟為天子𠩄不能加是冝属司扵部察院
制之而𫿞之以明訓都察院稍借言宦争之廷臣并争
之而司礼又湏内外共推然後除授仍碑于都察院之門
刑法志
呉元年定律令令一百四十五條律二百八十五條
洪武元年中書省御史䑓進𠩄大眀律令頒行
二年上諭刑部尚書周楨刑以輔治唐虞不免臯陶有云
與其殺不辜寕失不經卿當念之
四年論刑御史中丞陳寕請法厳而吏察上曰上鉗制則
下必顛躓上鈎宗則下必巧偽層累之峯勢非不峻草木
不茂金鐵之溪流非不清魚鱉不育秦時有鑿顛抽脅之
法囹圄城市未幾㓕亡重可鍳也寕慚而退時尚書開
滸議法巧宻上覧之為動色責之曰刑罰以使民遠罪非以阱
民也濟用心太刻�至無民竭澤焚林非朕𠩄以望濟
五年礼部尚書陶凱言古違令者加以律律与令相表裏
令律巳行而令仍缺畧未俻随㝎大明令不果行上嘗令
圗大辟诸囚入罪於錦衣衞外垣使人観省仍五刑
酷法有特詔官吏犯賍罪者不貸曰元末賄行此弊不革
善政必不可行于是郡縣貪酷吏律外存有膚刑賍至六
十両以上者梟示各立土神庙于堂皇之左扵此告神施
刑相傅皮塲庙即此㦯皮覆公座如褥嘗疊六七不
止後官坐此心𢧐
六年更㝎親屬互容隐律帷謀反𢙣廷如故刑部詳㝎
大明律随成随進每篇上親加栽㝎其篇目一准於唐合
六百有六條分為十三
九年重訂大眀律諭胡惟庸汪廣洋䓁曰古昔風俗淳禁綱踈
濶後丗人心漸漓刑法積以益宻漠萧何律九章至張湯猶
𣸪亂之况乎初未盡善安能永遠不敬其更詳議時奉命望
正者十有三條
十四年詔論囚必輪林院给事中及春坊正字司直𭅺會
議平𠃔覆葵乃决
十五年頒㝎軍法凡二十九條内載軍職𪧐娼最厳雖赦
终身勿叙議三審五覆之法更令刑部議㝎詐偽律條以
尚書開濟言禁奏劄母繁文惑出入人罪有犯以其罪罪
之榜示
十六年与刑部論囚有曰獄必原情人命至重心存平恕
猶𢙢失之况益以深文乎
十八年㝎大誥三篇内奸犯科凡誅賄敗官吏具列姓
名無隐令朝野臣民家傳口誦仍須學校出題考貢即有
他犯藏此書者淂喊等論無此書加等以後止有减等不
问藏書偶吏部奏庶官罪黜冝除廣東儋崖䓁䖏上曰前
代儋崖在化外今天下一家何乃為此彼地俗未淳正冝
擇良吏化道之豈冝罪人居此以長其不肖
十九年左都御史徽以𠩄上獄上多𠩄矜恤特請重法使
人知畏上曰律貴淂中縦不可濫亦未是貴乎刑清而己
勿多求
二十年軍人犯罪冝杖徽欲併前己宥之罪合淪之坐死
上曰吾前宥而今𣸪論是吾言不信扵前也此係故入㝎罪
者不免矣止扵杖弛両姨姑舅子女為婚之禁先是犯禁
坐離異杖之時翰林待朱善以為言上可行未經入律
律相沿猶載犯者杖八十终眀之世疑不敢行律犯雕青
有罪罪戍雕青者古呉文身法也西臂股皆刺龍鳯花鳥
以繁細者為貴元時豪侠子弟皆務此夸炫啟俗時與種
烟同禁以示中國之别于外尋以錦衣衛非法雲立
毁刑具盡以𠩄繋囚送刑部先是上屡示明刑而錦衣衛
猶沿非法如刷洗沃沃沸湯剥及梟鈞脊�毕挑墜石
道鈎膓挑膝肋錫蛇逰䓁間㦯𥝠行是後列朝遂無溢五
刑之外者有司犯䡖罪者議宥㝎有戴罪復職及錄過
𣸪官之例
二十二年更㝎大明律頒天下時凡三裁訂始稱畫一合
四百六十條
二十三年上諭刑部楊靖䓁曰除十𢙣不赦外餘罪按輕
重分例輸粟北邊以贖力不及者或二人三人并刀自運
有差且曰善為政者以生道𣗳徳不以残鷙立威
二十六年𣸪申鞫刑之禁以罪囚俱送法司
二十八年引大誥减䓁例令法司重訂祖訓有曰朕自𧺫
兵四十餘年祗因情犯深重特令法外加刑此特權冝䖏
置非守成之君所遵守以後止守律典大誥並不许用黥
刺腓劓閹割之刑
三十年莭畧大誥要條附扵律名曰大明誥律刑部都察院
請加𨒫案三族法不許又置政平訟理二旛諭刑部曰武臣
死罪朕親審之其餘但以𠩄犯来奏于承天门外有未服者
行人持詔理旛諭之訟理其應䆁者持政平旙宣徳意遣之
寔犯死罪如律犯死罪准贖
按洪武𥘉日炤民江伯児刲脇療母疾至扵殺其三𡻕子
食母母愈有司請旌上以法無賊性杖伯児百戍之以
示戒
民有随母改嫁割股愈後父病事聞上曰毋再嫁与民
父何親傷其父遺体以活父之非親不孝寘诸法
李秉者坐戍赦帰帰無貲鬻其四𡻕中道上以為忍腐
之
十六年有子犯法當死其父行賄求免�御史執之併欲
罪其父以聞上曰父子至情不知為犯法但論其子赦父
十三年殺左丞相胡惟庸及御史大夫陳寕尋凡入𨒫案
為胡黨多𠩄連及太史李善長以下咸不免罪歴乆而增
十七年太平民有毆傷孕婦死者律當絞其子乞代大
理寺郷鄒俊議曰与其存犯法之父孰若全無罪之男
詔不许代
二十三年刑部尚書楊靖録一武弁门䘚檢弁身淂一
大珠庭陳之僚属駭瞩靖曰丗安淂有許大殊此必偽
物立碎之上闻之曰輕千金之珠不頋猶易事碎之免
枝莭靖有𬨨人之智变之才嘉賞移刻
二十六年凉國公藍玉誅玉僣侈罪溢坐𨒫案為
黨多𠩄連及時有陕西民坐罪戍邊妻病㽞中途其弟
夫婦請代徃監送者聴之御史責弟不當代并罪監送
者事�上曰弟代兄至情也監者容之見慈隐命賜弟
道里費而賞監者
三十年駙馬都尉歐陽倫坐販私茶爭賜死
建文元年駙馬都尉王寕弽叛幽扵其家是𡻕録囚比徃
𡻕减十之三
永樂元年詔誣告反坐冝重及三四人者杖西三年五
六人者流三千里十人凡上凌遅枭示家属𨗇几外嚴邊
将律鹵盗邊殺五人以上擄离産九頭以上皆坐死後遂
相蒙必不及額𠩄為律重徒長欺也京官乃在外五品
以上有犯許特奏請旨不許三法司擅行提問上廵狩時
皇太子監國有㽞守事冝曾破此律後多援此為例
二年詔許北�𠩄屬吏民有犯徒流者恩免即彂夲�人
少䖏為民種田不待候報恐徃返數月或多瘐死仍令有犯
應决者許𭣣贖北軍士初犯罪蒙宥上曰天不於𢙣木
芽蘖人君不扵𢙣人惜矝憐其再犯不赦儋州知州陳
敏同千户陳善䓁運粮風壞擅以官粮濟軍士法司請逮
治上曰此権冝救飢不问時�囚仍依洪武中例會官承
天門覆審施行上親錄囚多𠩄矝宥且曰囚久于獄或雖
枉而不求辯今至朕前或畏威而不敢言此二者𠩄當知
之
九年詔自今凡情罪可原者必先具奏
十六年申𫿞官吏犯賍之罪
按上自燕入主大統其前列奸黨正罪外其降燕者仍
多不免元年承天門有木牌遺地上書寳鈔提舉司字
様無姓名後條列夲司官吏不法券事上曰匿名書有
眀禁矣此小人借公論報私𬽦其速毁之自今有此弗
問有重孫坐毆祖母在繫刑部主事李厚以童無知請
釋之上呼童孫御前方令�左右箸不爽坐如法厚被
謫安南召還尚書李至剛妻父犯法至剛乞免扵上上曰法
司鞫獄輕重未對簿外人何由知之對曰副都御史王信
与臣言信伏誅以懲漏泄獄事厯城矦盛庸坐異圖削爵
死長興矦耿炳文坐僣侈籍自盡咸拒燕而歸燕者
二年李景隆与弟増枝坐匿亾命革爵没其家獄死浦江知
縣周益以罪當刑其妻梅氏訴益母老無飬願代益死
上惘之特赦益
三年礼書至剛有罪下獄
八年歸燕寕建矦何福惧自殺
九年都御史陳瑛坐誣䧟李貞方命廢事下獄死籍其家
民有盗𭄿善書者刑部請黥戍邊上曰黥即為棄人矣
盗勧善書豈与盗財者一律令去𠩄黥字黄𫿞民偶持
建文時士人包彛古𠩄上椘王書稿与衆聚𮗚中有干
犯語為怨家𠩄彂上曰曾谕白司朕未即位前事𠩄干
犯悉毁之有告訐勿行朕不不信吾言其勿问有内
官奏千户不待命彂兵捕盗上曰待命晚矣非
十年殺歸燕浙江按察使周新有老婦告前夫之子失
飬請治以不孝按𠩄告為前夫嫡出老婦係継母工曰
子母無绝道者非谓継母継母又失莭于人乃責前夫
非己出之子以飬置不淪
十三年交趾右参議死子獄
洪熈元年詔諭羣臣若朕有律外藉没及遅之刑許法
司𠕂三執奏三奏不𠃔五奏五奏又不𠃔同三公及大臣
共執奏必𠃔後巳永為例通州衛千户趙璉侵軍粮二十
石坐斬上曰五品軍官丗襲犯此何異剖腹而藏珠免死
戍邊衞立功以贖無功坐原罪
宣徳元年諭法司古者孟夏断薄刑岀輕繋仲夏㧞重囚
𠩄以順時令重人命也今天氣向炎不分輕重概繫之非
欽恤之道其求𠩄以浫刑名曰𤍽審赦交趾之淂罪者
二年軍民词必自下而上時奸人黠吏卒𬋩官司如必
理屈不勝行诬奏以快一時及廷鞫十常九虚而訐
者己破敗極矣上以御史裴俊言除軍民机宻重事許寔
封餘不許越控違者枷示三法司府衞之门
三年上語侍臣肉刑之𢡖對曰自古云漢文除肉刑人輕
冐法上曰古教化周詳故犯法少不必全係肉刑存否隋
唐以後但笞杖徒流死诚良法也唐太宗観明堂鍼於圖
禁背培养國脉享祚長久有以㢤
按永楽末年漸任中官時林碩為浙江按察使湯千户
者漁獵甚慮不免賄中官裴可力誣奏碩誹謗沮格
㫖上親視之白碩馳責可加踰年工部尚書吳中𥝠遺
太監楊官木等治第踰制上登皇城楼見之淂其寔
𭣣中獄不聞逮
四年宥左都御史劉觀死与其子輻戍邊𮗚賍𥝠狼籍
子滛戻不勝数法司論観斬輻流上曰刑不上大夫父子
與其党御史𫿞暟李綸𭅺中許性䓁咸彂遼東充軍
五年大盗吴福金久繋刑部獄擬秋後忽報福金病死獄
有官一再勘之死状押之郊外無何福金活岀
𣸪為盗又𬨨建者以貲誣後事白𠩄彂某廵檢慮罪忽
報建獄病死時趙翀為刑部以此二事訐翀竟無罪
正統八年大理寺少卿薛瑄忤中官王振𭣣獄坐大辟己
免死除名放㷌
十二年覇州知州張需有異政亦忤振戍邊
天順元年逮尚書王文于謙及都督范廣太監王誠舒良
等赴西市
三年定遠矦石彪坐逆繋獄死命三法司霜䧏後會官慮囚
成化元年以大理卿王概言𫿞軍民詞訟越奏京師之律
七年録洪武以来凡一切獄訟奏議榜通政司門災異録
囚有例時𢙢差官費姑以𠡠行在外官司科罰始則寄庫
為名宾則入己假立文簿支銷是教貪也𫿞革之
十一年除重刑外餘不許夾棍傷人達者入酷考選進士
楊茂元等二十人同刑部現任官問刑以僣他日主事之
缺𠩄謂観政者是也後以其名矣
十三年凡武職侵尅月粮依律擬律不許仍前𬋩事立功
自贖為名湏𢃄俸差操满日䧏一級
十五年毁刊行會㝎現行律條一百八欵按大明律四百六
十條名例律者以断罪而無正律湏比附加减始為𠃔
當此會㝎不知始何時内兵律多支𢊬給刑律罵制使及夲
管長官皆重失倫上以廵撫王恕奏詔擅用會㝎者以故
出入人罪論
按成化未年京城外有軍民葉紀靳鵉䓁夜彂人墓髑
髅及項偽為葛巴刺椀稱西畨𠩄産愚人市利番僧
知其偽嘗買以惑内官致献宫中事覺坐大辟緝捕其
黨盡礼部致仕侍𭅺楊宣妻王氏己受封誥妱悍甚杖
殺使婢十餘人宣不能制東厰廉其事以聞逮治王氏
併及宣各擬合坐者侓宣贖杖仍仕王氏送刑部决
杖五十太監厰𭄿上設西厰遂有琶刑每上琶遍身
骨莭離寸許汗雨下
𪪺治二年刑部尚書何喬新以大明侓其間計賍科罪者多
請計賍并估鈔方可㝎罪以鈔有貴賤如國𥘉制銀一两准
鈔一貫仐准鈔八十貫冝以時損益之不果行
十三年命法司删㝎問刑條例以景朝徐例繁多難以畫
一于是刑部尚書自昂會九卿大臣刪正頒行
按原條例中如殺耕牛一罪償十未㡬邊将奏皮骨筋
角軍需缺用于是不淂己縦殺牛全東厰勿刺訪如寡
婦立嗣以其𠩄爱論者謂他日暱𠩄爱情不可知又𥝠
後軍役及當田地夲利已足許還田主諸大不便
正徳元年凡三法司讞獄必司監一人主之破祖制後遂
沿習為例吏部尚書始有坐罪死戍者
六年州縣官經賊破城者比邊将例死
按太監劉瑾与天順朝石彪皆非叛律縁吏部尚書張
綵以瑾黨詞引東陽太監張永改瑾謀反律併誅綵
等杜交口上南廵以國姓故禁牢猪犯者戍
嘉靖六年妖人李福逹正罪頒讞詞扵天下
十一年荊州知府孫存集大明律讀法書刋行
按指揮孫璟以公事鞭戍䘚死䘚妻女痛䘚相継死谳
者擬璟殺一家無罪三人僉都御史王翺覆判䘚罪以
死璟非有他女死其父妻死其夫與璟何預
萬暦中沿例𤍠審之外凡遇丙辛年𠡠掌印太監一員前
徃三法司録囚名曰大審時三法司作啟敦請監臣陳矩
立刑
論曰國初㝎律大率仍晋唐舊文文深而㫖奥至大學
士丘文荘常云湏儒臣通法者為之觧使人人易曉不
俟揣摹奸吏不淂容情賣法己而陳侍御刻廣編恤刑
書未成而吴侍御貴𠩄刻律集觧成何孟春曰攵荘地下有
知為皷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