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京兆府官吏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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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京兆府官吏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0

為官未可避事,夾判不合申台,既有舉明,須行責罰,府司官吏已下,等第書罰。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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