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外观
翁源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翁源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翁源县自然资源局、翁源县统计局 2022年4月28日 |
http://www.wengyuan.gov.cn/sgwyzrzyj/gkmlpt/content/2/2193/mpost_2193616.html#2604 |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翁源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三调”广泛运用“互联网+调查”方式方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调查人员历时三年,调查图斑91573个,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23210.92公顷(34.82万亩)。其中,水田18956.53公顷(28.43万亩),占81.67%;水浇地833.20公顷(1.25万亩),占3.59%;旱地3421.19公顷(5.13万亩),占14.74%。龙仙镇、坝仔镇、江尾镇、官渡镇、周陂镇等5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77.4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5016.12公顷(22.52万亩),占全县耕地的64.6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972.37公顷(10.46万亩),占30.0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167.91公顷(1.75万亩),占5.0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3.07公顷(0.06万亩),占0.1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45公顷(0.02万亩),占0.05%。
(二)园地5746.95公顷(8.62万亩)。其中,果园4039.61公顷(6.06万亩),占70.29%;茶园113.55公顷(0.17万亩),占1.98%;橡胶园2.80公顷(42.00亩),占0.05%;其他园地1590.99公顷(2.39万亩),占27.68%。龙仙镇、坝仔镇、江尾镇、官渡镇、周陂镇等5个乡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92.58%。
(三)林地168251.81公顷(252.3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47737.13公顷(221.61万亩),占87.81%;竹林地11939.44公顷(17.91万亩),占7.10%;灌木林地581.03公顷(0.87万亩),占0.34%;其他林地7994.21公顷(11.99万亩),占4.75%。龙仙镇、坝仔镇、江尾镇、官渡镇、新江镇等5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80.72%。
(四)草地1122.15公顷(1.68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0.52公顷(7.80亩),占0.05%;其他草地1121.63公顷(1.68万亩),占99.95%。龙仙镇、坝仔镇、江尾镇、官渡镇、周陂镇等5个乡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78.12%。
(五)湿地199.13公顷(0.30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0.07公顷(1.05亩),占0.04%;内陆滩涂199.06公顷(0.30万亩),占99.96%。龙仙镇、江尾镇、铁龙镇等3个乡镇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76.7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300.85公顷(12.45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150.85公顷(3.23万亩),占25.91%;村庄用地5114.84公顷(7.67万亩),占61.62%;采矿用地925.69公顷(1.39万亩),占11.1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9.47公顷(0.16万亩),占1.32%。
(七)交通运输用地3002.05公顷(4.50万亩)。其中,公路用地2161.48公顷(3.24万亩),占72.00%;农村道路838.65公顷(1.26万亩),占27.94%;管道运输用地1.92公顷(28.80亩),占0.0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169.70公顷(9.2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906.95公顷(2.86万亩),占30.91%;湖泊水面0.47公顷(7.05亩),占不足0.01%;水库水面847.51公顷(1.27万亩),占13.74%;坑塘水面2842.30公顷(4.26万亩),占46.07%;沟渠323.05公顷(0.48万亩),占5.24%;水工建筑用地249.42公顷(0.37万亩),占4.04%。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行林长制,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大力挖潜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特别是存量工业用地,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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