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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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7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8号
S/PRST/1996/8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1996年2月23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9号
本作品收錄於《联合国安理会1996年主席声明》和《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6年2月23日安全理事会第3633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克罗地亚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审议了1996年2月14日秘书长根据安理会关于克罗地亚的第1019(1996)号决议提出的进一步报告(S/1996/109)。
“安全理事会回顾主席1996年1月8日的声明(S/PRST/1996/2)。安理会确认,侵害人权事件已经大为减少。但是,它对据报发生杀戮和其他侵害人权的孤立事件表示关切。安理会又确认,克罗地亚政府在减轻留在克罗地亚共和国以前各区的大多数为老年人的塞族居民的人道主义困境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安理会期望克罗地亚政府确保这些居民的安全和福祉,并确保提供基本人道主义援助,包括让他们得到医疗、养恤金津贴和财产。安理会又期望克罗地亚政府大力起诉涉嫌过去对当地塞裔少数民族干出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侵害人权行为 的人。
“安全理事会吁请克罗地亚政府认真考虑赦免被控参与冲突而仍被拘留的当地塞族人。
“安全理事会重申,所有国家必须与根据其第827(1993)号决议设立的国际法庭及其机关充分合作。它注意到据报道克罗地亚立法机构即将规定与国际法庭充分合作。安理会敦促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毫无保留和毫不迟延地遵守支持国际法庭的义务。
“安全理事会仍然深切关注愿意返回的克罗地亚共和国难民的情况。安理会对迄今尚未在这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表示谴责。安理会要求克罗地亚政府确保迅速处理难民提出的所有请求。安理会强调当地塞族居民行使其权利,包括留下、离开或安全、体面地返回家园及收回财产的权利,不能以克罗地亚共和国和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之间关系正常化的协定为条件。安理会要求克罗地亚政府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上述居民得以充分行使这些权利。安理会还吁请克罗地亚政府取消其以前作出的暂停执行影响到少数民族权利的宪政法中某些条款的决定,并着手设立一个临时人权法院。安理会再次提醒克罗地亚政府,促进严格尊重属于少数民族的塞族人的权利对于顺利执行1995年11月12日《关于东斯拉沃尼亚、巴拉尼亚和西锡尔米乌姆区域的基本协定》(S/1995/951,附件)至关重要。
“安全理事会欢迎并支持克罗地亚政府同意由欧洲安全和合作组织设立一个长期特派团,以监测克罗地亚共和国全境内尊重人权的情况。安理会赞扬联恢行动和欧洲共同体监测团过去一年来在这方面进行的有益工作。
“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定期通报安理会,无论如何不迟于1996年6月20日提出报告,除其他外利用包括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在内的联合国其他有关机关和欧洲共同体监测团提供的资料,说明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按照本声明采取措施的进展情况。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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