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9年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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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9年7月22日安全理事会第6165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冲突后建设和平”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主席声明(PRST/2008/16),强调冲突后建设和平作为冲突结束后建立可持续和平与发展的基础的至关重要性。
“安全理事会欢迎秘书长关于冲突结束后立即建设和平的报告(S/2009/304),认为这是对国际社会更有效、更一致应对冲突后建设和平的重要贡献。安理会还欢迎秘书长在报告中表示坚定致力于改善联合国的建设和平工作,敦促他谋求实现这些目标。
“安全理事会强调国家自主的重要性,并且强调国家当局必须尽快负起责任,重建政府机构,恢复法治,振兴经济,改革安全部门,提供基本服务,满足其他关键的建设和平需要。安理会强调联合国与国际伙伴密切协商在支持国家当局制定早期战略以处理这些优先事项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并鼓励国际伙伴为这一战略提供财政、技术和政治支持。
“安全理事会强调刚摆脱冲突的国家需要尽早借助和发展现有的国家能力,此外也必须建立可迅速部署的文职专家队伍以帮助实现这一目标,包括酌情建立该区域的相关专家队伍。在这方面,安理会欢迎秘书长建议进行一次审查以分析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如何能够帮助扩大和深化文职专家储备库,同时特别关注动员发展中国家的能力,特别是妇女的能力。
“安全理事会确认冲突后局势需要从一开始就有经验丰富、技能娴熟、配备有效支助团队的实地领导,请联合国在这方面作出更大努力。安理会欢迎秘书长努力加强联合国高级代表履行义务和责任的权力和问责制。
“安全理事会强调,联合国系统需要加强与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的战略伙伴关系,在2009年底前说明各项主要建设和平需求的作用和责任,并且不断加以定期审查,以便形成适当的专门知识,及时做出可预测的回应。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第1645(2005)号决议,确认建设和平委员会在促进和支持对建设和平采取统筹、协调一致做法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欢迎该委员会已取得的进展,吁请该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其咨询作用以及为其议程所列国家提供的支助,期待在2010年对授权成立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审查时就如何继续加强其作用提出建议。
“安全理事会确认以迅速、灵活和可预测方式筹措冲突后建设和平经费的至关重要性。安理会敦促会员国帮助实现这一目标,借鉴报告中的各项建议,特别是提高建设和平基金的影响,改善捐助方的做法以更快、更灵活地筹措经费,并且利用旨在满足捐助方筹资需要的国内多方捐助者信托基金。
“安全理事会重申,正摆脱冲突的社会如要正视过去虐待受武装冲突影响平民的行为并防止今后发生这类侵害行为,就必须杜绝有罪不罚现象。安理会指出,司法与和解机制不仅有助于追究个人对严重罪行的责任,而且也可促进和平、真相、和解及受害者权利。
“安全理事会根据其第1325(2000)号和第1820(2008)号决议,强调妇女和青年可在重建社会结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强调需要他们参与制订和实施冲突后战略,以便照顾到其观点和需要。
“安全理事会重申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八章预防、管理和解决冲突方面的作用,并重申需要加强它们在冲突后建设和平的能力。
“安全理事会确认尽早启动建设和平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安理会申明必须早日在其自身审议工作中考虑建设和平问题,并确保建立和平、维持和平、建设和平与发展之间的协调一致,以早日有效应对冲突后局势。安理会将努力实行这一综合办法,请秘书长在这方面加紧努力。
“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在12个月内向安全理事会和大会提出报告,说明在执行他关于改善联合国建设和平工作的行动议程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同时考虑到建设和平委员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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