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4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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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14年5月7日安全理事会第7169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不扩散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在第1540(2004)号决议通过十周年之际召开会议重申,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

  “安全理事会仍然严重关切恐怖主义的威胁和非国家行为者获取、开发、贩运或使用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风险。

  “安全理事会确认所有国家都迫切需要采取更多有效措施,防止核武器、化学武器或生物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重申各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国家行为者获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建立国内管制以防止它们的扩散。安全理事会促请所有国家进一步努力执行第1540(2004)号决议,重点关注那些可以加强措施的领域,以便这一决议在2021年得到全面执行。

  “安全理事会赞扬第1540(2004)号决议所设委员会作出的贡献,回顾第1977(2011)号决议将该委员会的任期延长十年,重申安理会继续支持该委员会。

  “安全理事会指示委员会监测决议的执行情况,敦促所有国家定期向委员会通报它们为执行决议已经采取或打算采取的措施。安全理事会尤其促请所有尚未提交首次第1540(2004)号决议执行情况报告的国家立即根据委员会关于普遍提交报告的目标,提交该报告。

  “安全理事会赞扬委员会考虑制定全面执行第1540(2004)号决议的战略的问题,并将这一战略列入委员会对第1540(2004)号决议执行情况的全面审查,审查结果定于2016年12月提交安全理事会。

  “安全理事会回顾它曾决定,会员国应立即向安全理事会通报任何违反第1540(2004)号决议的情况,包括非国际行为者获取化学武器及其运载工具和相关材料的情况,以便对其采取必要措施。

  “安全理事会确认许多国家仍然需要在执行第1540(2004)号决议方面获得援助,强调需要加强这方面的援助。安全理事会鼓励和支持国家、区域和次区域的能力建设活动,以支持第1540(2004)号决议执行工作。

  “安全理事会重申,需要继续在必要时加强委员会当前与其他各有关委员会之间的合作。

  “安全理事会确认,必须根据第1540(2004)号决议消除核、化学和生物威胁。安全理事会为此重申,必须防止非国家行为者获取或协助和资助获取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相关材料及其运载工具。安全理事会强调,委员会需要同其他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协调其防扩散工作。

  “安全理事会注意到,2014年3月的《海牙核安全峰会公报》赞扬联合国为加强核安全作出重大贡献,包括赞扬1540委员会所做工作。

  “安全理事会鼓励委员会在征得有关国家同意后酌情利用相关专业力量,包括民间社会、工业和私营部门的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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