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370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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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369(2001)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370(2001)号决议
2001年9月18日安全理事会第4374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371(2001)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1999年12月22日第1270(1999)号、2000年2月7日第1289(2000)号、2000年8月4日第1313(2000)号、2000年9月5日第1317(2000)号、2000年9月20日第1321(2000)号和2001年3月30日第1346(2001)号决议,和2000年11月3日的主席声明(S/PRST/2000/31),以及关于塞拉利昂局势的所有其它有关决议和主席声明,
申明所有国家承诺尊重塞拉利昂的主权、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
表示关注马诺河各国脆弱的安全局势,特别是利比里亚境内持续发生战斗,对这些地区的平民、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造成严重的人道主义后果,
欢迎旨在实现塞拉利昂持续和平与安全的和平进程所取得的进展,赞扬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联塞特派团)在推动和平进程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确认必须使国家权力逐步扩展到全国各地,进行政治对话和民族和解,由塞拉利昂政府举行自由、公正和透明的选举,将革命联合阵线(联阵)转变为一个政党,充分尊重所有人的人权和法治,就有罪不罚和追究责任的问题采取有效行动,让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不受阻碍地自愿返回,充分实施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合法开采塞拉利昂的自然资源以造福该国人民,并强调联合国应继续支持实现这些目标,
审议了秘书长2001年9月7日的报告(S/2001/857),
1. 决定将联塞特派团的任务期限从2001年9月30日起延长六个月;
2. 表示感谢向联塞特派团派遣部队和支助人员的会员国和已承诺这样做的会员国;
3. 秘书长定期向安理会通报联塞特派团在执行其行动构想关键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并请他在下一份报告中评估为提高联塞特派团的效力而采取的步骤;
4. 表示继续深切关注据报联阵、民防部队和其他武装集团和个人侵犯平民人权和攻击平民,特别是广泛侵犯妇女和儿童的人权,包括性侵犯,要求立即停止这些行为,并请秘书长确保联塞特派团内所有人权监测职位都有人任职,以解决秘书长报告第40至第43段所关注的问题;
5. 欢迎塞拉利昂政府和联阵致力全面执行塞拉利昂政府和联阵2000年11月10日在阿布贾签署、并经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联合国、塞拉利昂政府和联阵2001年5月2日阿布贾会议重申的《停火协定》(S/2000/1091),并鼓励它们继续努力;
6. 特别是敦促联阵加紧努力,履行《停火协定》所规定的义务,以确保联合国有充分自由在全国各地部署部队,以及为了恢复塞拉利昂政府在全国各地的权力,确保人员、货物和人道援助物资能自由流动,人道主义机构、难民和流离失所者的行动安全无阻,立即归还所有夺取的武器、弹药和其他装备;
7. 鼓励塞拉利昂政府和联阵继续采取措施推进对话和民族和解,在这方面强调必须使联阵重新融入塞拉利昂社会和转变为一个政党,并要求联阵停止试图保留军事行动的选择;
8. 联塞特派团在其能力范围和部署地区内继续支持难民和流离失所者的返回,并鼓励联阵为此给予合作,以履行《阿布贾停火协定》规定的义务;
9. 秘书长继2001年5月23日的报告(S/2001/513)之后,就如何推动处理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问题,包括返回问题,向安理会提出最新看法;
10. 敦促有关各国政府和区域领导人继续同西非经共体和联合国充分合作,推动塞拉利昂冲突的所有各方作出努力,全面、和平地执行《阿布贾停火协定》,并为此目的提供资源;
11. 鼓励西非经共体为持久和最后解决马诺河联盟区域的危机而不断作出的努力,并强调联合国向这些努力提供持续的政治和其他方面的支持对稳定该地区至关重要;
12. 欢迎塞拉利昂和平进程所获进展对马诺河流域局势产生的正面影响,包括最近举行的马诺河联盟部长级会议和可能举行马诺河联盟各国总统首脑会议,并在这方面鼓励马诺河联盟妇女和平网为区域和平做出努力;
13. 强调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圆满执行对塞拉利昂长期稳定至关重要,欢迎该进程所获的进展,并敦促联阵、民防部队和其他集团继续对该方案做出承诺并积极参加该方案;
14. 关切地注意到,为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设立的多捐助方信托基金的资金极其短缺,敦促国际组织和捐助国慷慨和紧急地支助塞拉利昂政府在这方面的努力,并为冲突后迫切需要采取的各种活动、包括人道主义和复原需要提供更多资金;
15. 强调自由、公正、透明和包容各方的选举对塞拉利昂长期稳定至关重要,并注意到联塞特派团愿意在能力范围内提供支助,以促进顺利举行选举;
16. 强调塞拉利昂行政能力的发展和扩充是该国持续和平与发展和举行自由、公正和透明选举所必不可少的因素,因此敦促塞拉利昂政府在联塞特派团根据其任务提供的协助下,加紧和协调努力,在该国全境(包括钻石开采地区)恢复民政机构和基本公共服务,包括部署关键行政官员和塞拉利昂警察,使塞拉利昂军队逐步参与提供边防安全防范外来部队入侵,并鼓励各国、其他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这方面提供适当援助;
17. 鼓励塞拉利昂政府与秘书长、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和其他有关国际行动者一起,迅速设立2000年8月14日第1315(2000)号决议设想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和特别法庭,特别考虑到必须确保儿童得到适当的保护,并敦促捐助者向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紧急承付资金和向特别法庭信托基金缴付认捐的款项;
18. 欢迎秘书长打算严密审查塞拉利昂的安全、政治、人道主义和人权情势,并在同部队派遣国适当协商后向安理会提出报告和任何其他建议,包括在举行选举方面联塞特派团将如何向塞拉利昂政府提供支助;
19.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4374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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