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联合国安理会第1609号决议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联合国安理会第1608(2005)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609(2005)号决议
2005年6月24日安全理事会第5213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610(2005)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科特迪瓦局势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
还回顾其2004年9月17日关于利比里亚局势的第1561(2004)号决议和2004年9月17日关于塞拉利昂局势的第1562(2004)号决议,
重申对科特迪瓦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统一的坚定承诺,并回顾睦邻、互不干涉和区域合作原则的重要性,
回顾安理会赞同2003年1月24日科特迪瓦各政治力量在利纳-马库锡签署、经2003年1月25日和26日在巴黎举行的科特迪瓦问题国家元首会议核可的协定(S/2003/99)(《利纳-马库锡协定》),2004年7月30日在阿克拉签署的协定(《阿克拉协定三》),以及2005年4月6日在比勒陀利亚签署的协定(《比勒陀利亚协定》),
注意到2005年6月17日秘书长的报告(S/2005/398和S/2005/398/Add.1)和2005年3月2日关于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和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间合作和可能跨国界行动的报告(S/2005/135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
深切关注安全和人道主义局势继续恶化,尤其是该国西部发生突发事件后,
认定科特迪瓦局势继续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决定在这一特殊情况下将联科行动和支助它的法国部队的任务期限延长7个月,至2006年1月24日;
2. 决定联科行动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以下任务:
监测停止敌对行动的遵守情况和武装团体的动态
(a) 观察和监测2005年4月6日的结束战争联合声明和2003年5月3日全面停火协定的执行情况,在其能力范围内,在部署地区,尤其是在信任区内,防止任何敌对行动,并调查违反停火的情况,
(b) 同科特迪瓦国家武装部队(科武装部队)和新生力量军事部门联络,以便协同法国部队,促使科特迪瓦所有有关部队彼此重新建立信任,
(c) 协助民族和解政府监测边界,尤其注意利比里亚难民的状况和战斗人员的任何跨界移动,
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遣返和重新安置
(d) 协助民族和解政府集结科特迪瓦所有有关部队,并协助确保这些部队解除武装、驻扎和复员地点的安全,
(e) 支持民族和解政府实施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国家方案,特别注意妇女和儿童的特殊需要,
(f) 与联合国驻塞拉利昂和利比里亚的特派团密切协调,实施一项外籍前战斗人员自愿遣返和重新安置方案,特别注意妇女和儿童的特殊需要,支持民族和解政府的努力,并同有关各国政府、相关的国际金融机构、国际发展组织和捐助国合作,
(g) 确保(e)和(f)段所述的方案考虑到协调采取区域性做法的必要性,
(h) 收缴前战斗人员交出的任何武器、弹药或任何其他军用物资,消除其杀伤力或加以销毁,
民兵解除武装和解散
(i) 协助民族和解政府总理拟订《比勒陀利亚协定》第4条所设想的民兵解除武装和解散联合行动计划并监测其执行情况,
(j) 收缴民兵交出的所有武器、弹药和其他军用物资,消除其杀伤力或加以销毁,
保护联合国人员、机构和平民
(k) 保护联合国人员、设施和设备,保障联合国人员的安全和行动自由,并在不影响民族和解政府职责的情况下,根据其能力在部署地区内保护濒临人身暴力威胁的平民,
(l) 与科特迪瓦当局和南非当局协调,协助保障民族和解政府成员的安全,
监测武器禁运
(m) 监测第1572(2004)号决议第7段所定措施的遵守情况,就此同第1584(2005)号决议所设专家组、并酌情同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联利特派团)、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联塞特派团)及有关各国政府合作,包括视需要在不予通知的情况下,检查使用科特迪瓦境内港口、空港、机场、军事基地和边界过境点的飞机和任何运输工具装载的货物,
(n) 酌情收集违反第1572(2004)号决议第7段所定措施带进科特迪瓦境内的武器和任何有关物资,并以适当方式处置此类武器和物资,
支持人道主义援助工作
(o) 为人员、货物和人道主义援助的自由流动提供便利,特别是协助创造必要的安全条件,并考虑到弱势群体,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支持国家行政机构的重新部署
(p) 在非洲联盟、西非经共体和其他国际伙伴支援下,协助民族和解政府在科特迪瓦全境重新确立国家权力,这是促进该国社会和经济复苏所不可或缺的,
支持举行公开、自由、公正和透明的选举
(q) 在非洲联盟、西非经共体和其他国际伙伴支助下,向民族和解政府、独立选举委员会和其他相关机构或机关提供一切必要的技术援助,以便在《科特迪瓦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期限内,举行公开、自由、公正和透明的总统选举和立法选举,
(r) 酌情向2005年6月3日第1603(2005)号决议第7段所述高级代表提供技术信息、咨询和援助,
(s) 根据其能力在部署地区内协助保障举行投票的地区的安全,
人权领域的援助
(t) 协助在科特迪瓦促进和保护人权,特别注意对儿童和妇女的暴力行为,监测和帮助调查侵犯人权行为,以期终止有罪不罚现象,并定期向第1572(2004)号决议所设委员会通报这方面的事态发展,
公共信息
(u) 利用特派团在公共信息方面的能力,包括其无线电广播功能,促进地方社区和各方了解和平进程及联科行动的作用,
(v) 监测科特迪瓦媒体,尤其注意任何媒体煽动仇恨、不容忍和暴力的事件,并定期向安全理事会第1572(2004)号决议所设委员会通报这方面的情况,
法律和秩序
(w) 协同非洲联盟、西非经共体和其他国际组织帮助民族和解政府在科特迪瓦全境恢复民警维持治安,就国内治安部门的改组向民族和解政府提供咨询,并帮助科特迪瓦各方按《比勒陀利亚协定》第6段的规定,在该国北部执行暂订的临时安全措施,
(x) 协同非洲联盟、西非经共体和其他国际组织帮助民族和解政府在科特迪瓦全境重新建立司法权威和法治;
3. 授权在上文第1段规定的时期内,在联科行动的军事部门增加至多850名人员,民警部门最多增加725人,其中包括三个建制警察部队和必要的文职增派人员;
4. 授权秘书长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酌情执行秘书长2005年3月2日关于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联塞特派团)、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联利特派团)和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联科行动)间合作和可能跨国界行动的报告(S/2005/135)第19至23段和第76(b)至(e)段设想的相关措施,但要征得部队派遣国的同意,并酌情征得有关国家政府的同意,且不妨碍上述联合国特派团执行任务;
5. 秘书长征得向联利特派团、联塞特派团和联科行动派遣军事人员和民警人员的国家的同意,同意在需要时临时重新部署这类人员,以酌情加强上述三个特派团中的另一个特派团,同时考虑到要确保这些特派团有效执行现有任务;
6. 授权在联利特派团、联塞特派团和联科行动之间临时重新部署军事人员和民警人员,以应对在某一特派团核定兵员最高限额范围内无法应付的挑战,但要事先采取上文第4和5段提到的必要步骤,包括征得部队派遣国,并酌情征得有关政府的同意,且符合以下条件:
(a) 秘书长须事先通知安全理事会他打算进行这样的重新部署,包括部署的规模和时间,但有一项谅解,即进行上述增调要由安全理事会作出相应决定,
(b) 重新部署的部队仍应算在其调用前所属特派团军事人员和民警人员的兵员最高限额内,而不应算在调用他们的特派团的最高限额内,
(c) 这类调用均不应增加安全理事会在联利特派团、联塞特派团和联科行动三个特派团各自任务规定中规定的这三个特派团部署的军事和民警人员最高限额的总和,
(d) 这类的调用均不应致使按原特派团任务规定部署的人员的部署期限有所延长,除非安全理事会另有规定;
7. 决定在2005年12月31日前,根据科特迪瓦举行大选后的局势,并根据有待完成的剩余任务,审查联科行动的兵员人数,包括民警人数,以期酌情进一步缩减;
8. 授权联科行动根据其能力,在部署地区内使用一切必要手段完成任务;
9. 联科行动在与联合国驻塞拉利昂和利比里亚的特派团保持密切联系的情况下执行任务,特别是在防止武器和战斗人员越过共同边界及执行解除武装和复员方案方面;
10. 强调将社会性别观点纳入维持和平行动和冲突后建设和平的主流以及在这方面拥有适当专门知识的重要性,并鼓励联科行动积极处理这个问题;
11. 欢迎联科行动作出努力,执行秘书长对性剥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并确保其人员全面遵守联合国的行为守则,请秘书长在这方面继续采取一切必要行动,随时向安理会通报情况,敦促部队派遣国采取适当的预防行动,包括进行部署前提高认识培训,并采取惩戒行动和其他行动,确保在涉及本国人员的案件中,对此类行为进行适当调查和惩处;
12. 授权法国部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根据联科行动与法国当局达成的协定,使用一切必要手段支持联科行动,尤其是:
- 协助维持国际部队活动地区的总体安全,
- 应联科行动的请求进行干预,支援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联科行动成员,
- 与联科行动协商,在安全情况有此需要时,在联科行动部署地区以外进行干预,制止交战行动,
- 帮助保护其各单位部署地区内的平民,
- 根据第1584(2005)号决议第2段和第3段,协助监测第1572(2004)号决议规定的武器禁运的遵守情况;
13.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5213次会议一致通过。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信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信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