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901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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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900(200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901(2009)号决议
2009年12月16日安全理事会第6243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902(2009)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注意到2009年11月2日和2009年11月23日秘书长给安理会主席的信(分别为S/2009/571和S/2009/601),其中分别附有2009年10月15日和2009年11月6日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国际法庭”)庭长的信,
回顾其1994年11月8日第955(1994)号、1998年4月30日第1165(1998)号、2000年11月30日第1329(2000)号、2002年5月17日第1411(2002)号、2002年8月14日第1431(2002)号、2006年10月13日第1717(2006)号、2008年7月18日第1824(2008)号、2008年12月19日第1855(2008)号和2009年7月7日第1878(2009)号决议,
尤其回顾其2003年8月28日第1503(2003)号和2004年3月26日第1534(2004)号决议,其中安全理事会吁请国际法庭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在2004年年底以前完成调查,在2008年年底以前完成所有一审工作,并在2010年完成全部工作,
注意到国际法庭在其关于《完成工作战略》的报告(S/2009/587)中提出的关于法庭无法在2010年内完成其所有工作的评估意见,
回顾安全理事会在其第1878(2009)号决议中,将担任审判分庭法官的常任法官和审案法官的任期延至2010年12月31日,如指派其审理的案件在此之前结案,任期则提前结束;并决定2009年12月31日前根据国际法庭在执行《完成工作战略》方面的进展情况,审查关于延长担任上诉分庭法官的国际法庭常任法官任期的问题;
深信延长第1855(2008)号决议给予秘书长的授权是明智之举,以便在《国际法庭规约》规定的9名审案法官以外任命新的审案法官,作为一项临时措施,使国际法庭能够尽快完成庭审并进行更多庭审,以实现《完成工作战略》中的各项目标,
敦促国际法庭采取一切可能措施,迅速完成工作,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着重指出,安理会打算在2010年6月30日前,根据国际法庭的审判预测时间表延长法庭所有审判法官的任期,并将所有上诉法官的任期延至2012年12月31日,如指派其审理的案件在此之前结案,任期则提前结束;国际法庭庭长向安理会提交经更新的审判和上诉时间表,包括将寻求延长任期或调往上诉分庭的法官的资料;
2. 决定,为了让国际法庭完成现有庭审并进行更多庭审,在国际法庭任职的审案法官总数有时可暂时超过《国际法庭规约》第11条第1款规定的9人上限,任何一段时间里最多可达12人,但至迟应于2010年12月31日恢复到9人上限;
3. 决定,尽管埃里克·莫塞法官的任期于2009年12月31日届满,该法官仍应审结他在任期届满前开始的“塞塔科案”;并注意到国际法庭打算在2010年2月底之前审结该案;
4.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6243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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