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答陳獨秀)
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答陳獨秀) 作者:胡适 |
我們的朋友陳獨秀是反對聯省自治的。他的《對於現在中國政治問題的我見》一篇的末三段就是討論這個問題的。他很武斷的責備那主張聯省自治的人“未曾研究中國政治糾紛的根源在那裡”。他自己斷定中國政治糾紛的根源在於“封建式的大小軍閥各霸一方,把持兵權財權政權,法律輿論都歸無效,實業教育一概停頓”。我們要很誠懇的替他指出:他所舉的只是糾紛的現狀,並不是糾紛的根源;只是亂,並不是亂源。試問,大小軍閥各霸一方,又是從那裡來的?獨秀說是“帝制遺下來的”。這又是“米是米甕裡生的”的故事了!我們如果進一步研究帝制運動的時代,就可以明白帝制的運動確可代表一種“強求統一”的迷夢。這個迷夢的來源長的很呢!自從秦始皇以來,二千多年的歷史確然呈現一種“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大勢。這二千年歷史的教訓是:中國太大了,不適於單一制的政治組織。所以中央的統治力一衰,全國立刻“分”了;直到大家打的筋疲力盡,都厭亂了,然後又“合”起來。明朝用極端的專制,只落得十七世紀的大亂,連一個“分”字都夠不上,只是“瓦解”了。清朝承大亂之後,恩威並用,也只能支持到一百五十年;乾隆末年,匪亂已四起了;鴉片之戰以後,中央的紙老虎已戳穿了,故有十九世紀中葉的大亂。洪秀全的徒黨在十八個月之內,自廣西直打到南京;全國也幾乎“瓦解”了。後來平亂的人,不是中央的軍隊,都是起於保衛鄉黨的新軍。我們看湘軍的組織和長江水師的歷史,可以想見當日的統一,實由於各省的自衛(長江水師與湘軍的餉費,皆不出於中央)。二十年的大亂之後,中國仍歸於統一,然而皇室與中央政府統治力的薄弱,早已完全暴露了。六十年來,中央的許可權一天天的縮小,地方的自覺一天天的增加;到了辛亥革命軍起,“省的獨立”遂成一件歷史的事實。當袁世凱的時代,這個現狀的意義已有人看出了,所以有民國二三四年間的“聯邦論”。“聯邦論”已起,而袁世凱還想做他的統一的迷夢。第一步是“袁家將”的分佈各省;然而軍閥分封之後,仍舊不能減除各省獨立的趨勢。袁氏誤解病源,以為皇帝的名號可以維繫那崩散的局面,故第二步才是帝制的運動。故從歷史上看來,軍閥的封建與帝制的運動都是武力統一的迷夢的結果。為強求統一而封建軍閥,然而封建軍閥卻使各省格外分裂,遂成了獨秀說的政治糾紛的現狀。
我們不願意用一兩個簡單的公式來解釋那複雜的政治問題。但我們從歷史的事實上看起來,不能不說:“用集權形式的政治組織,勉強施行於這最不適於集權政治的中國”,是中國今日軍閥割據的一個大原因。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說:根據于省自治的聯邦制,是今日打倒軍閥的一個重要武器。
我們且看看歷史上的事實,獨秀說:
此時全國兵馬財政大權都操在各省督軍總司令手裡,連國有的鐵路鹽稅他們都要瓜分了。若再要擴大地方權,不知還要擴大到什麼地步?
我們要知道,各省督軍總司令的權大,是一件事;地方的權大,另是一件事。在今日的制度之下,只是督軍權大,而地方權極小(這一點大家不可不特別注意)。就拿財政權來說罷:民國五年政府劃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權,把許多向來歸地方的收支,都劃歸中央管理,即如安徽一省十年度的“國家收支”,如下列表:
國家歲入經常門:
一,租稅 5064200元
二,雜收入 175880元
合計 5240080元
國家歲入臨時門:
合計 129198元
國家歲出經常門:
一,外交部管 9840元
二,內務部管 1471414元
三,財政部管 62159元
四,司法部管 560808元
五,農商部管 58304元
六,教育部管 35000元
七,陸軍部管 3800305元
合計 6557190元
國家歲出臨時門:
各部合計 375880元
國家歲出總計 6933070元
我們要知道,這五百多萬的收入,七百萬的支出,都是“國家的收支”,都是省議會無權過問的。所謂“地方的收支”,只限於本省的內務,財務,教育,實業四項,那是省議會可以過問的。自從民國五年以來,各省都是如此(參看《銀行月刊》第二卷第八號,劉大鈞《中央與各省之財政》)。因為地方的財政範圍縮小,因為省議會無權過問那絕大的“國家收支”,而中央又無力實行管理,所以各省的財政大權都操在督軍與總司令之手。兵馬權的歷史,更不用說了。所以我們說:今日只是督軍權大,而地方權小;若因為督軍權大而就說地方權大,那就是倒果為因的謬論了。
我們要知道,督軍總司令的權力所以擴大到那麼地步,正是因為他們現在處的地位,上不著天,下不著地;中央有“權”可管他們,而無“力”管他們;地方有潛勢力可管他們,而無“權”管他們。試問我們今日要想裁制軍閥的權力,還是希望那有權無力的中央呢?還是希望那有力無權的地方呢?我們的答案是:
增加地方的實權;使地方能充分發展他的潛勢力,來和軍閥作戰,來推翻軍閥。這是省自治的意義,這是聯邦運動的作用。
地方有了權,就可以裁制軍閥嗎?可以的。我們試看江蘇近幾個月的公債案,那便是一證。因為中央把地方的大部分財政權都收去了,故“地方收支”項下列有“公債”一門。公債既屬地方,地方便有權過問了。今年江蘇要發行四百萬公債,加上“江蘇國庫分金庫”的字樣,想只要財政部的批准,不經省議會的通過。但地方的反對究竟起來了。韓國鈞只得召集本省的紳士,開一個財政會議,改四百萬為七百萬,總想躲過省議會的一關。但地方的反對還是不息的。他們反對的最大理由是:
募集公債,非行政機關所得單獨行動者也。國家募集公債,須經國會之議決;省政府募集公債,須經省議會之議決。法律昭然,寧堪弁髦?
我們可以預料江蘇這七百萬的公債是發不成的。我們再曹錕、曹銳威權之下的直隸省議會;他們別的成績雖不足道,但這幾年中省議會始終不肯通過一個公債案。我們於此可見地方權力的範圍之內,軍閥的權威也不能不受限制。在今日地方權力薄弱之時,這種裁制是不能完全有效的(如奉天、廣東之借外債)。但將來地方的許可權加多,中央的掣肘全去,地方變成了可決否決的最後一關,那時候的軍閥就不能再有現在的容易日子了,那時候,全省的視線都注在省議會,本省的人才也會回到省議會去努力,省議會就成了軍閥與人民決鬥的戰場。軍閥也許用金錢與武力來作最後的奮鬥,——如山東的現狀,——但這種奮鬥的結果,一定是軍閥失敗的。
總括起來,我們的意見是:
(1)中國不適宜於單一的國家組織;軍閥的割據是武力統一的迷夢的惡果。
(2)今日只是督軍總司令的權大,而地方的權極小。這兩件事決不可混作一件事。
(3)軍閥的許可權所以大到這個地步,是因為地方沒有權,又因為中央雖有權而無力裁制軍闊。
(4)今日決不能希望中央來裁制軍閥;裁制軍閥與倒軍閥的一個重要武器在於增加地方許可權,在於根據于省自治的聯邦制。
至於獨秀說的“聯邦制若建設在人民經濟狀況不同及語言宗教不同的理由上面,到也無可非難,奈中國的狀況決不是這樣”。——我對於這種論調,真不懂得了。獨秀在前面明明指出中國的經濟狀況,從家庭農業,到近代資本主義式的工商業,有三種懸絕的狀況。至於語言宗教的不同也有許多不可掩的事實(語言更明顯)。何以他又說中國的狀況“決不是”這樣呢?況且稍研究聯邦國家的人,也應該知道聯邦制並不必建築在經濟狀況及語言宗教不同的理由上面。美國不是一個例嗎?獨秀又說:
他們的聯省論,完全建設在武人割據的欲望上面,決不是建設在人民實際生活的需要上面……不過聯省自治其名,聯督割據其實,不啻明目張膽提倡武人割據,替武人割據的現狀加上一層憲法保障。
這也是不研究歷史事實的攏統話。我們且不論辛亥以前提倡的“新湖南”、“新廣東”、“新江蘇”、“新浙江”;我們且不談民國三四年的聯邦論;即論最近三年來的聯省自治運動,那一省不是先由反對軍閥反對駐防的人提倡的?聯省自治的聲浪傳播遠了,事實上已不容易壓制了,“聯省自治”四個字已成為可以號召的旗幟了,於是軍閥也不能不注意他了。軍閥之中,對於這個運動,有兩種態度。一派是投降在這個旗幟之下,想借他的招牌來苟延殘喘的。湖南的趙,浙江的盧,便是這一派的代表。孤立的盧永祥甚至於不惜冒籍浙江,這是誰投降誰的表示?一派是還想做“武力統一”的迷夢的;他們的地盤大都根據在駐防異省的制度之上,聯省自治便是他們的致命之傷;他們既不能學盧永祥的冒籍,自然不能不出來反對聯省自治了。我們試看湖南爭省長的一幕戲,便可以瞭解直系武人反對聯省自治的心理了。明明是武人軍閥最忌的一個武器,偏有人說他是“完全建設在武人割據的欲望上面”,豈非大錯!
我們可以大膽說:
打倒軍閥割據的第一步是建設在省自治上面的聯邦的統一國家。
凡反抗這個旗幟的,沒有不失敗的。
十一,九,八
(原載1922年9月10日《努力週報》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