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經/0701
脈經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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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可發汗証第二 |
病不可發汗証第一
[编辑]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裡,不可發其汗。
脈浮而緊,法當身體疼痛,當以汗解。假令尺中脈遲者,不可發其汗。何以知然?此為榮氣不足,血微少故也。
少陰病,脈微。不可發其汗,無陽故也。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膶。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沖,正在心端。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疼,目運惡寒,食即反吐,穀不得前。(一云穀不消化。)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微絕,手足逆冷,欲得蜷臥,不能自溫。
諸脈數,動微弱,並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胃燥而煩。其形相象根本異源。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 汗,發汗則寒栗,不能自還。
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飢煩, 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虛而寒栗。咳而發汗,蜷而苦滿,腹中復堅。
厥,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穀不得前。
諸逆發汗,微者難癒,劇者言亂,睛眩者死,命將難全。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而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續自可,一日再三發,其脈微而惡寒,此為陰陽俱虛,不可復發汗也。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則無陽也,不可復發其汗。咽乾燥者,不可發汗。
亡血家,不可攻其表,汗出則寒栗而振。
衄家,不可攻其表,汗出必額陷,脈上促急而緊,直視而不能,不得眠。
汗家,重發其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可與禹餘糧圓。
淋家,不可發汗,發其汗,必便血。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攻其表,汗出則痤(一作痙,下同。)
冬時發其汗,必吐利,口中爛,生瘡。
下利清穀,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脹滿。
欬而小便利,若失小便,不可攻其表,汗出則厥逆冷。汗出多極,發其汗,亦堅。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厥者後必熱,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其汗,必口傷爛赤。病患脈數,數為有熱,當消穀引食。反吐者,醫發其汗,陽微,膈氣虛,脈則為數,數為客陽,不能消穀,胃中虛冷,故令吐也。
傷寒四、五日,其脈沉,煩而喘滿,脈沉者,病為在裡,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表虛裡實,久則譫語。
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又自嘔者,下之益煩,心懊憹如飢,發汗則致,身強難以屈伸,熏 之則發黃,不得小便,久則發咳唾。
太陽病,發其汗,因致痓。
傷寒脈弦細,頭痛而反發熱,此屬少陽,少陽不可發其汗。
太陽與少陽並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堅者,不可發其汗。
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者,此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
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一本作耳目)者是為下厥上竭,為難治。
傷寒有五,皆熱病之類也。同病異名,同脈異經。病雖俱傷於風,其人自有痼疾,則不得同法,其人素傷於風,因 復傷於熱,風熱相薄,則發風溫,四肢不收,頭痛身熱,常汗出不解,治在少陰、厥陰,不可發汗。汗出譫言獨語,內 煩,躁擾不得臥,善驚,目亂無精,治之復發其汗,如此者醫殺之也。
傷寒濕溫,其人常傷於濕,因而中,濕熱相薄,則發濕溫。病苦兩脛逆冷,腹滿叉胸,頭目痛苦,妄言,治在足太陰,不可發汗。汗出必不能言,耳聾,不知痛所在,身青,面色變,名曰重,如此者死醫殺之也。(右二首出《醫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