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批公告
外观
自然资源部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批公告 自然资源部2021年第23号 2021年4月6日 发布机关:自然资源部 |
自然资源部网站 |
自然资源部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批公告
2021年第23号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的规定,我部开展了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的受理审查工作。经审查,共有61个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提交的77个甲级资质申请予以通过,现予公告。
鉴于现阶段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资质申请予以通过单位的证书将由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邮寄送达。请资质延续申请通过的单位收到我部邮寄的证书后,将原甲级资质证书原件邮寄到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010-66558739
自然资源部
2021年4月6日
附件:
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予以通过名单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