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者張惠蒙,從予南遷。予遊南華,使惠蒙守船。明年六月,南華禪師使人於惠。惠蒙曰:「去歲不得一禮祖師,參辯公,乃可恨。」欲與是人俱往,請留十日而還。予嘉其意,許之,且令持此請教誨於辯公,可痛與提耳也。紹聖二年六月十一日。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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