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從弟某論釋服作樂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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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從弟某論釋服作樂書
作者:袁枚 清朝
本作品收錄於《小倉山房文集/15

聞弟釋服有日,邑之客有強余賀者云:「南中風俗,是日設酒作樂。」余聞之瞿然。

夫服中月而禫,再期而除,非孝子所得已也。先王制禮,賢者不敢過,愚者不敢不及。天下賢者少,愚者多。然如禮而除,其哀忘否,未可知也。未可知,則禮外之意存,而先王教孝之心,亦終不沒。今將欣欣然曰:「某服釋,可賀。」受賀者亦欣欣然曰:「既釋服,可作樂。」賀者若逆知其哀之已忘而薄待焉。受賀者又若惟恐人不知其哀之已忘,而故以酒食歌舞自章明焉。凶禮畢而賀,得毋嘉禮畢則弔乎?

夫衰麻苴絰,非先王以之苦人也。念孝子哀痛之心,誠於中,形於外,其服食起居有不至於是而不安者,故為之制,而又為之節。非若囚拘束縛身受者,得早脫一日為快。故禮曰:「親喪外除。」言外除者,明乎其內未除也。且凡雲賀者,皆人人危得之,不可必得而竟得之,故賀也。如遷官,如介壽,如獲重器、異寶是也。若夫三年之喪,轉瞬而除。衰麻終身,世無其事。有何慶羨慕悅而為之賀哉?

魯人有朝祥而暮歌者,子路笑之。晉梁龕明日當除父服而奏伎置酒,劉隗彈之。天性之地,不內自訟,而使外人笑且彈耶?弟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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