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聞證誤/補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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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改乾德年號,宰相令文士檢閱前代不犯此名。既頒赦,果有言前偽蜀王衍有此號,太祖召宰相,語以檢閱失於精詳。趙普曰:「已頒行,不可追改。」自是始重博學多聞之士。 〈按改元時,趙中令未入相 闕書名〉 此亦誤。按,太祖以癸亥歲改乾德。三年春平蜀,蜀宮人有入掖庭者,太祖覽其鏡背云「乾德四年鑄」,上大驚,以問陶、竇二內相。二人曰:「蜀少主嘗有此號,鑑必蜀中所鑄。」上曰:「作宰相須用讀書人。」自是大重儒臣。此所云「既頒赦,果有言」,又云「趙韓王言不可改」,皆小誤。
王文正公扈從在澶淵,雍王元份留守。暴得疾,命公代之。公曰:「願宣寇準來,臣有所陳。」準至,公奏曰:「十日之間未有捷報時如何?」上良久乃黯然曰:「立皇太子。」 〈王文正遺事〉 按實錄,景德元年十二月癸巳,以參知政事王旦權東京留守,時契丹已平矣。後一日甲午,車駕即還京。攷之國史,是時悼獻太子已薨,仁宗未生,真宗未有嗣,不知王公欲誰立也?
寇準為樞密使,當罷,使人私求公,請為使相。公大驚曰:「將相之任豈容私請耶?」準恨之。已而制出,除準武勝軍節度使、同平章事。準入謝曰:「非陛下主張,臣安得有此命?」上曰:「王旦知卿」,具道公所以薦準語。準始愧歎,以為不可及。 〈闕書名〉 按故事,樞密相善罷,仍帶相印者,侍中延祚、曹侍中彬是也。樞密使不帶平章事,而以使相罷者,王中令顯是也。祥符中,王文穆、陳文忠為樞相,坐與馬正惠公忿爭,得罪,故罷守本官。寇忠愍以樞密使同平章事善罷,自不應解相印。其後曹鄆公、張徐公、王鄧公、復鄭公、王魯公、賈魏公、宋鄭公、富韓公、文潞公,自樞密相罷,皆為使相及使。侍中狄武襄青、張文節,仍自樞密使加平章事罷。萊公之命,殆常典也。
弭德超為諸司使,誣奏侍中曹公彬有不軌謀,太宗疑之,拜德超樞密副使。不數月,趙普再相,因為疑雪,上乃大悟,即逐德超,而待彬如故。 〈王沂公筆錄〉 按國史,太平興國六年九月,趙令相。八年正月,曹王罷,弭德超為樞副,此時趙令再相久矣。四月,德超流瓊州。十月,趙令罷相。蓋曹王初罷,趙令未敢爭。其後,始能從容解之耳。然德超之罷,亦坐有不遜語,為同列王顯所陳。此記微誤。
寇準知京兆府,都監朱能獻天書。上問王旦,旦曰:「始不信天書者,準也。今天書降,準所當,令準上之,則百姓將大服,而疑者不敢不信也。」上從之。使中貴人逼準,準亦因此復為中書侍郎平章事。 〈劉侍讀撰萊公傳〉 按萊公復相,天禧三年事也。前二歲王文正公已薨矣。
國朝舊制,有殿前承旨,頗甚繁雜。及公拜翰林承旨,上以其稱呼不別,又惡其與清貴混淆,詔改為三班奉職。 〈蘇耆次續翰林志〉 按實錄,淳化二年正月,改殿前承旨為三班奉職,時宋文安白為承旨久矣。九月,宋公貶,蘇文簡始為承旨學士。耆謬矣。
保安軍奏獲李繼遷母,太宗甚喜。是時寇準為樞密副使,呂端為宰相。上獨召準與之謀,準請斬於保安軍北門之外,以戒凶逆。上然之。端聞,請對,具道其不可,請置於延州,使善養視,以招來繼遷。上拊髀稱善曰:「微卿,幾誤我事。」即用端策。其母後病亡,繼遷亦死,其子竟納款請命。 〈溫公涑水記聞〉 按,寇忠愍公淳化二年為樞密副使,時李文正、張文定在相府。四年六月,寇公罷,呂公始拜參知政事。又二年,呂公相。又三年,呂罷相而薨。後十七年,寇準始為樞密使,二公未嘗同在兩府也。考之國史,雍熙二年九月,獲繼遷母,此時二公皆未執政,溫公誤矣。
李繼隆與轉運使盧之翰有隙,誣奏乏軍興,太宗大怒,立召中使一人付三函,令馳取盧之翰、竇玭及某人首。丞相呂端、樞密使柴禹錫皆不敢言,惟副使錢若水力爭之,上大怒。已而意解,三人皆黜為行軍副使。及鞫驗,事皆虛,繼隆坐罷招討,知秦州。 〈闕書名〉 按國史,至道二年四月,以李繼遷剽掠芻粟,命李繼隆討之。轉運副使竇玭以違詔運糧被掠,繫獄。七月,玭及轉運使宋太初、副使盧之翰並除名。方玭繫獄時,繼隆初受命,非用繼隆奏也。柴禹錫前一年罷,此時亦不在樞府。其年十一月,漕臣陳緯、梁鼎乃用繼隆奏,削三資。溫公皆誤。明年,真宗即位,罷西討,繼隆自都部署還朝,未嘗為招討使也。
上將立章獻后,李迪為翰林學士,屢上疏諫,以后起於寒微,不可母天下。由是章獻深銜之。 〈闕書名〉 按國史,大中祥符五年立劉德妃為皇后。後四年,李文定始為學士。
文臣為樞密使,皆帶檢校太尉、太傅兼本官。乾興元年,錢文僖以兵部尚書充使,不帶檢校官,蓋有司之失也。 〈闕書名〉 按拜罷錄,太平興國六年,石元懿自樞密副使除兵部尚書充使,不帶檢校官。大中祥符後,王文穆、陳文忠、馮文懿始皆帶檢校太傅。丁晉公、寇萊公始皆帶檢校太尉。 〈建隆初,趙韓王帶檢校太保充使,蓋自兵部侍郎換宣徽南院使,不帶文官故也。〉
國朝范魯公、王沂公、魏僕射三相罷,趙令獨相,始置參知政事,自是一相或二相。至咸平中,始有呂文穆、李文靖、向文簡三相。又至和中,文潞公、劉丞相、富鄭公三相。 〈闕書名〉 按,開寶九年,薛文惠、沈恭惠、盧崖州;太平興國六年,趙忠獻、沈恭惠、盧崖州,亦三相。
楚王元佐,太宗之長子,將立為嗣,堅辭不肯,欲立太祖之子,由此遂廢。故當時以為狂,而實非狂也。 〈龍川志〉 按國史,太平興國四年,太祖長子武功郡王德昭暴薨。六年,其弟滎陽公德芳繼卒。明年,宰相趙普如京使柴禹錫告秦王廷美與盧多遜交通,言涉不順,坐是廢死房陵,於是太祖子弟盡矣。其年,太宗乃封長子元佐為衛王。明年,進封楚王。又三年,元佐以病狂縱火廢。此時太祖諸子之卒久矣。 〈或曰元佐請秦王之罪,忤上旨,因得心疾也。〉
真宗疾甚,丁謂、李迪俱罷相。中人雷允恭傳宣謂家,以中書闕人,權留謂發遣。謂召學士劉筠謂曰:「聖旨令謂復相,可草麻。」筠不可。佗日,又語學士錢惟演,惟演即從命。 〈闕書名〉 按,此天禧四年十一月事也。時錢文僖執政久矣。草謂制乃晏元獻也。
真宗時,嘗遣曾致堯副溫仲舒安撫陝西。致堯於閤門疏劾仲舒,言「不足與共事」,輕銳之黨無不稱快。李沆在中書,不喜也。因用佗人為副,而罷致堯。 〈闕書名〉 按實錄,咸平五年,右僕射張齊賢為邠寧等路經略使,曾致堯為判官。既而致堯以狂躁上章,責黃州副使,此史官所書也。王文公撰致堯神道碑略曰:「張齊賢經略陝西,署公判官以從。公曰:『西兵十萬皆屬王超,恐丞相不能制。』真宗難其言,會行,召賜金紫。公謝曰:『臣嘗言丞相向敏中未效,不敢受賜。』」由是貶黃州。蓋曾未嘗副溫恭肅也。蘇所記誤。是時呂公蒙正為首相,文靖乃次揆耳。
丁謂復相,逐李文定公及其黨,正人為之一空。將草公責詞,時宋宣獻當直,請其罪名。謂曰:「春秋無將,漢法不道,皆其事也。」宋不得已,從之。以仁宗實錄攷之,李公責詞但言「附下濟惡」耳,無「無將」「不道」之語也。 〈闕書名 荃孫按,「從之」以下當是心傳按語〉 真宗皇帝時,向文簡除右僕射。麻下日,李昌武為翰林學士,當對。上謂之曰:「朕自即位以來,未嘗除僕射,今日以命敏中,此殊命也。敏中必甚喜,卿往觀之。」昌武歸候丞相,丞相方謝客,門闌悄然。昌武徑入敘賀,公但唯唯。明日,具以所見對。上笑曰:「向敏中大耐官職。」 〈沈存中筆談〉 按國史,天僖元年,向文簡以集賢相轉右僕射。前此,呂正惠、呂文穆、李文靖、王文正、王文穆皆先拜僕射,在文簡前,真宗不應云「朕即位以來,未嘗除僕射」也。是歲,學士乃晁文元、李文定、李觀察維三人,時李昌武之卒久矣。 〈據張文定、陳文忠亦先拜僕射,然皆在罷政後。今但記宰相為右僕射者,凡五人耳。〉
國朝未改官制以前,異姓未有兼中書令者,惟贈官方有之。元豐中,曹郡王以元舅兼中書令,下度支給俸,有司言,自來未有活中書令,請受則例。 〈闕書名〉 按,國朝異姓中書令宰相特拜者一人,趙忠獻是也。節度使兼者十二人,王元靖、石武烈等是也。安得謂「自來未有活中書令」?存中誤矣。
天聖中,宋莒公知制誥,仁宗眷之厚,即除同知樞密院事。王沂公為相,以故事未有知制誥除二府者,乃改翰林學士。明年,遂除參政。 〈闕書名〉 此寶元元年三月一日事也,王沂公之薨久矣。 〈下有闕文〉 亦載此事,但云,中書言故事無知制誥除執政者,乃先召入翰林。謹按國史,是日王章惠、陳文惠二公同罷相,韓忠憲、石文定二參同罷政,張文懿、章文憲、王忠穆、李康靖四人同入中書,恐未必即日進擬也。國朝政事,副樞密二員。是日,王仲明、陳恭公已並除同知院,疑無闕。若謂前此將除宋公,則當時章文憲、王忠穆 〈下闕〉
〈上闕〉 三司使,而以晉公為集賢院學士,判院事。 〈闕書名〉 按實錄,咸平六年,復合鹽鐵、度支、戶部為一使,以權知開封府寇準為三司使,而吏部侍郎陳恕代知開封。鹽鐵使王嗣宗、戶部使梁顥、判度支薛映皆以佗官罷。此時晉公罷鹽鐵使已久,萊公未為樞密使也。明年,晉公始自京尹罷為集賢院學士。
駙馬都尉石保吉求為使相,仁宗以問李文靖公,公執不可,遂寢其事。及公薨數日,乃卒拜焉。 〈闕書名〉 按仁錄,天聖四年正月甲辰,上謂宰相曰:「駙馬都尉柴宗慶求為使相如何?」王曾曰:「先朝石保吉、魏咸信皆歷行陣有勞,晚年方除使相,豈容私請也?」乃止。其後王公罷,柴竟為使相。又按,李文靖、石莊武皆定陵時薨,未嘗逮事仁廟也。道輔記之不審,誤以王為李,柴為石爾。 〈國史,景德元年七月,李沆薨。八月,石保吉平章。〉
寶元中,御史府久闕中丞,仁宗偶問李淑,李奏曰:「此乃呂夷簡欲用蘇紳。臣聞夷簡已許紳矣。」仁宗疑之。異時因問許公曰:「何故久不除中丞?」許公奏曰:「中丞風憲之長,當出自聖擇。」仁宗頷之。自是知其直矣。 〈闕書名〉 按國史,寶元元年、二年,宰相王章惠隨、陳文憲堯佐、張文懿士遜、章文憲得象也。康定元年五月,張文懿致仕,呂許公始再入。按,是時孔原魯道輔為中丞。寶元二年,原魯罷,即以柳翰林植代其位。此謂「久闕中丞」者誤也。蘇儀甫慶曆元年始自知制誥除學士,無緣寶元中呂公已許用為中丞,況呂公此時正在北京,道輔誤矣。李獻臣固非長者,然道輔記之不詳,不可不辨。
王參政化基,興國二年及第於呂蒙正榜。釋褐,授贊善,知嵐州。趙韓王學術平淺,議以驟進少年,無益於治,抽詔改淮幕。公抗表自薦,太宗壯之,曰:「化基自結人主,慷慨之士也!」亟用之。 〈闕書名〉 按實錄,呂許公榜及第進士凡百三十人,並除京官、通判,諸科出身人乃除幕職耳。道輔所記恐誤。是時薛文惠昭文、沈恭惠史館、盧崖州集賢,趙韓王罷政久矣。
澶淵之役,唯寇萊公首乞親征,李沆、宋湜贊之。時下終以未必勝為言。上召萊公問之云云,遂決澶淵之行。 〈闕書名〉 按,宋持正之薨,咸平三年也。李文靖之薨,景德元年七月也。澶淵之役元年十一月也。道輔誤甚矣。按,咸平二年,契丹入寇,真宗嘗幸北邊,於時李、宋皆在政府,疑道輔指此而言。然是年契丹不大侵,萊公亦未再秉政,此錄抵牾。
曰:「真嗣君也。」乃下拜。#曰:「見嗣君未得拜,當聽吾令。」遂直入殿中,舉仁宗帽就視之,揮其#真宗寢疾,仁宗幼沖,流言有奪嫡之議。高瓊時統禁旅,亦聞之。仁宗即位,瓊帥將校將入賀,乃約其 〈傅獻簡嘉話〉 按國史,此時高烈武王之卒十有七年矣。
嘉祐末,仁宗曲宴玉殿,公以監察御史與焉。近世臺諫官未嘗得預曲宴,當時以為榮。 〈闕書名〉 按諫官與曲宴自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始。御史與賞花觀書之會,自真宗天禧二年始。非始於嘉祐也。
澶淵之役,章聖既渡大河,至浮橋一半,高瓊執御轡曰:「此處好喚宰相吟兩首詩也。」蓋當時宰相王欽若、陳堯叟輩好為詩賦以薄此輩,故平日憾之,而有此語。 〈馬永卿編元城語錄〉 按國史,是時畢文簡、寇忠愍為宰相,王文穆才參知政事,陳文忠簽書樞密院事。
神宗自潁川郡王即位,熙寧初,陞潁州為順昌軍。久之,知其謬,遂陞許州為順昌府。 〈張芸叟畫墁集〉 按國史,裕陵先領忠武軍節度使,許州也。久之,進封潁王,潁州也。裕陵嘗封淮陽郡王耳,未嘗封潁川郡王。潁乃王封,陞軍額非謬也。
李文定公參知政事,曹利用為樞密使。一日宰相馮文懿公在告,閤門以利用為班首,文定亟前謂閤門吏曰:「但道參知政事李迪以下起居」,時議壯之。 〈闕書名〉 此王沂公與曹利用爭宮觀使班也。時馮文懿久已薨,國朝參知政事亦無位樞密使上者。蔣實甚誤。
王荊公執政時,上元夜,其家於宣德門棚上觀燈,有親事官於棚下喧鬨,諸弟令押赴開封府,而荊公不知也。楊景略謂兩府判,云執政家所送當便與行遣,於是兩府判不立案,各斷臀杖十七。中官張若水奏之,荊公聞,急請治開封府官吏。蓋禁圍親事官,非開封府當決。上怒兩府判,皆贖金。 〈闕書名〉 此熙寧六年事也。其實荊公從上觀燈,乘馬入宣德門,衛士呵止之,撾傷其馬。荊公怒白罷句當御藥院內侍,又執衛士十人付開封杖之。已而,御史蔡持正言,宰相下馬失其處,衛士所當呵,而府官乃科以不應為之法,由是兩府判皆金。荊公猶不平,力求解政,上遣元澤諭解之,乃出視事。蔣誤也。
薛文惠公相太祖,嘗請建儲。太宗即位,召問公,且詰之曰:「獨不聞太后遺詔乎?」公曰:「此母子私恩,臣之所言萬世大法也。且太祖皇帝已誤,陛下無容復誤也。」太宗不能奪。 〈闕書名〉 按,「太祖已誤」,乃趙韓王答太宗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