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暂时停止实施海钓经营许可的决定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暂时停止实施海钓经营许可的决定
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暂时停止实施海钓经营许可的决定在维基数据编辑
法律位阶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在维基数据编辑
立法机关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维基数据编辑
有效区域舟山市在维基数据编辑
公布日期2019年12月11日在维基数据编辑
施行日期2019年12月11日在维基数据编辑
收录于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在维基数据编辑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暂时停止实施海钓经营许可的决定

(2019年11月15日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9年11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根据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和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的要求,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暂时停止实施《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海钓经营许可的规定。暂时停止实施的期限为三年,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算。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