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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燈論釋/卷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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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二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明菩薩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觀因果和合品第二十

釋曰。今此品者。亦為遮空所對治。以鞞世師等於前品中立時不成故說。鞞婆沙人及僧佉人等言。第一義中有如是時。果有生滅故。如種子與水土和合。以時節有體故而芽得生。若無因者。果則不生。以是故如前所說。因有力故。當知有時。論者言。若有說言因緣和合有果生者。今當答之。如論偈說。

 若謂眾因緣  和合而果生  是果先已有  何須和合生

釋曰。和合中若有果者。得如是過。何以故。有不生故。若有而從和合中生者。有云何生。若言生者。和合中則無。何以故。有之與生二法相違。復次若有果則不生。已有故。果若已有不須更生。何以故。生與不生此二相違。若有言因緣和合中無果而能生果者。今當答之。如論偈說。

 若謂眾因緣  和合而果生  和合中無果  何須和合生

釋曰。此謂果不生。無有生故。譬如兔角。若無生者。生法體壞。是汝立義等過。若立因緣和合中有果者。今當重破。如論偈說。

 若謂眾因緣  和合而有果  是果應可取  而實不可取

釋曰。此謂果不可取。何以故。一心欲取而不能取。以果無故。此下作驗和合中有芽名果亦不可取。何以故。和合中無果故不可取。若不可取者。是中則無。譬如種中無有瓶絹。如是於和合中無芽名果故不可取。僧佉人言。彼說和合中不可取者。亦有是義。所謂極遠極近及諸根損患。心迷悶時。有隔障等。能障於取。雖有物體而不可取。非一向無故不可取。若言無者。是彼出因立義之過。復次更有異僧佉人言。如前所說過者。今當更說。彼上出因言不可取者。此因有何等義。為是現量不可取耶。如諸根識而實是有。亦不為現量所取故。彼立因者。非是一向。若以驗量不可取者。因義不成。猶如驗因中果。有取可量故。若可量者。因則不空。譬如有果體。如是苦樂二種能為貪瞋諸見三煩惱因。色聲五種亦能為貪瞋等三煩惱因。以是因等有驗量故。因中果有取。汝雖言現量不可取。然今驗量。有可取故。彼出因義不成。若現量及驗量俱不可取者。此違我義。及因不成。論者言。我道不可取者。謂於因緣和合中畢竟無果故不可取。汝言極遠等亦不可取。非一向無者。世諦之中亦無此理。何況第一義耶。於第一義中亦無極遠等物。如上苦樂色聲等於第一義中亦無。是則因義不成。所言果者。果亦自體空故。若因中無果者。世諦中果亦不生。譬如拒不能生拒因亦不能生因。汝言因能生果者。於世諦中亦已被破。復有異僧佉人言。若因未生時先無因體。果亦先無。而後方生。論者言。今當說驗。若先無因後亦不生無有故。譬如空華石女等。廣如前說驗。今更總答修多羅人及鞞世師等計因中無果者。如論偈說。

 若謂眾因緣  和合無果者  是則眾因緣  與非因緣同

釋曰。此言無果者謂果空故。因之與果云何差別。因相者謂自果生無間生自分生等差別。是為因相。緣相者。謂通生種種果能長養他令他相續。乃至遠處通生諸果。非自分生能廣饒益。如是等名為因緣差別相。與非因緣同者。謂非因緣不生於果。何以故。果空故。以是故因緣與非因緣同。復次今為執因中無果者。出驗第一義中種子等諸因緣不能生果。何以故。果空故。譬如非因緣。復次修多羅人言。緣能生果。何以故。有決定緣能生果故。若果空者。義不相應。論者言。第一義中無如是驗。還同上非因緣過。欲令他信解者。汝驗無力。修多羅人復言。見麥種子能生麥芽以是故。彼出因者無有義理。論者言。世諦之中實見麥種能生麥芽。非第一義。若於第一義中麥生芽者。是義不然。如是觀察有果生者。不然。如先答。汝立果生滅。以為因者。果有生義。不然。復次今問。執因中無果者。因為生果已而滅。為未生果而先滅耶。執者答言。我有何過為此二問。論者言。義不相應。如論偈說。

 與果作能已  而因方滅者  與因及滅因  則便有二體

釋曰。此謂於世諦中亦不欲令與者滅者一法有二體過。復次若未與果作能而先滅者。今當欲答。如論偈說。

 若因未與能  而因先滅者  因滅而果起  此果則無因

釋曰。此謂不欲無因而有果。以是故非因滅已而果方生。何以故。已滅故。譬如久已滅者。此義一切世間之所共解。亦復不須更令物解。修多羅人復言。和合法起有同時能生果。如燈與光同時而起。是義應爾。論者言。若謂同時而生果者。是亦不然。如論偈說。

 若同時和合  而能生果者  能生及所生  墮在一時中

釋曰。此謂有同時過而不欲令能生所生二法。如父子二同時而起。有如上過。復次云何別時起。謂所生及能生因果為二。今次作驗。非果與因和合同時俱起。何以故。所生及能生二故。譬如父子二。如先所說有器炷油等和合有力故。世諦中燈共光同時起。非燈與光相望為因果。是故汝說不善。復更有異僧佉人言。未和合前果已先起。後和合時方乃顯了。論者答言。無有是義。如論偈說。

 若未和合前  已有果起者  離彼因緣已  果起則無因

釋曰。此謂離和合因緣而先有果者。世諦之中實亦不見有如此事。以是故。我佛法中無果先起。汝言後顯了者。先已答訖。更有異僧佉人言。因法雖已滅至果起時猶有因體住。論者言。若因滅已而體不捨。即住為果體者。無如是義。何以故。如論偈說。

 若因變為果  因即有向去  先有而復生  則墮重生過

釋曰。此謂因體為果而體不捨。如提婆達多。不捨此宅而至彼宅。何以故。因體已有。而復更起則為重生。既不生果。全無所作。復次若謂即因變為果者。即是不名變。變不名即是如泥團。不即是瓶。泥團滅已而有瓶生。不得稱變。不變故。譬如泥自體。僧佉人復言。因能生果。我義如是。無如上過。論者言。若不捨因體而名果者。但名字有差別而無果體。如上說過。汝不能免若捨因體果體起時而因還住果體中者。是義不然。汝不思量。作如是說。復次今問。執有異僧佉汝言。因能起者。為因已滅能起果耶。為未滅能起果耶。二俱不然。如論偈說。

 為已滅生果  為未滅生果  因滅者已壞  云何能生果

釋曰。此謂已滅者。不復是因。何能生果。若因起已。而體不滅。何能生果。汝之所說。義不相應。復有異僧佉人言。實法恒住。而前物體滅。後物體起。有此變異。以是義故。因體不滅。而能生果論者言是。亦有過。前體滅時。實法亦滅何以故。實法與物體不異故。譬如已滅法體。後法體起時實法亦起。何以故。實法與物體不異故。譬如已起法體。如汝所說。與世諦道理相違。若依第一義道理。有何法體滅。有何法體生。而言有變異耶。何以故。一切時無有譬喻。汝所說者。是義不然。復次汝言前法體滅者。此體為是因體。為非因體。若是因體者。前法體滅。因體亦滅。偈言因滅者。謂非是已滅因有能起果力。復次若前法滅非因體者。如論偈說。

 因果和合住  云何得生果  不與果和合  何物能生果

釋曰。此謂因不生果。何以故。因果體不異故。如因自體不自生因。若因與果和合共住。既不生果。因則無用。法體有顛倒故。是汝立義之過。若有人言。因不與果和合者。亦如上答。物不生果。何以故。果空故。譬如餘果且已總遮。因能生果。今當別說。遮彼眼識等果若此眼識以眼為因者。此眼為見已取境。為不見而取境。二俱不然。若眼見而取。然後識起者。識則無用。若眼不見而取者。色之境界則為無用。復有人言。第一義中因能生果。何以故。因與果作因故。若因不生果者。是則乳非酪因。譬如乳與瓶。論者言。汝說不善。何以故。如論偈說。

 無有過去果  與過去因合  亦無未來果  與已生因合

釋曰。此謂因果俱無故。譬如兔角。復次過去因。以時別故則不與果和合。復次已生未生果與已生未生因不和合者。如論偈說。

 已果及未因  畢竟無和合  未果及已因  亦復無和合

釋曰。此謂時別。因果二故。已生果與已生。未生因已壞。果與已壞。未壞因不和合者。如論偈說。

 無有已生果  與已未因合  亦無已壞果  與已未因合

釋曰。此謂因果二得同時者。先已遮故由時有別。汝義不成。作是觀察。因之與果。永無和合。如論偈說。

 因若不和合  云何能生果  因若有和合  云何能生果

釋曰。此下作驗。第一義中因不生果。不和合故。譬如種子在地芽不出高山。復次今有道理與彼執稻種中無果及有果者過。如論偈說。

 因中果若空  云何能生果  因中果不空  云何能生果

釋曰。此謂種不生果。以果空故。如先所答。譬如餘果。因中果不空者。謂果已有故。因不生果。譬如因不生。因先已答故。鞞婆沙人言。果未起前。此果先有。論者言。無如是義。今為遮此過故。如論偈說。

 未起果不空  不空則無滅  以無起滅故  果得不空過

釋曰。此謂果不從緣起。以果有自體故。若有而起者。無如是義。已有故不須更起。若謂不起而有果者。是則果體。應常不滅。以是故。果得不空。過而執者。不欲令果有不空過。如論偈說。

 果不空不起  果不空不滅  以果不空故  無起亦無滅

釋曰。果若空則無起滅。若定有者不須復起。無起故無滅。以是故果若不空。云何起滅。復次云何欲得如此果者。是起滅法故。果若已有。則不見有起滅法。譬如現在相。復有路伽耶言。果未起前。果無自體。何以故。果體空故。果已起者。亦無他法體。論者言。是說虛妄無有義理。我今答汝。何以故。如論偈說。

 果空云何起  果空云何滅  以果是空故  無起亦無滅

釋曰。此謂第一義中果空而有起者不然。何以故。果無體故。譬如空華。第一義中於稻芽上有麥芽無體。體滅者是亦不然。無體故。譬如非稻芽滅。復次從緣起者自體皆空。是我法中第一義觀故。若謂有少許物而不空者。此等之物則不從因緣生。世諦之中亦無是事。譬如空華。如上偈說未起果不空果得不空過。此謂果不空者。得無起滅過。今令汝解第一義中果空而有起故。譬如幻等。第一義中果空。以有滅故。亦如幻等。果亦如是。若果以無他體為體者。此果則無起無滅。世諦之中亦無果故。譬如空華。亦如上說。果空云何起。果空云何滅。此謂起滅。俱無體故。此果既空則無起滅。然外人不欲令果無起滅故。此中立驗。內入等果非無自體。而有起故。譬如幻等。以此無起。無滅之驗。即破汝果。有起有滅。汝差別法破故。是汝立義之過。復次能生之因。此因與果。為一耶。為異耶。其過如論偈說。

 因與果一者  終無有是義  因與果異者  亦無有是義

釋曰。何故因果不得一異耶。是中過咎。如論偈說。

 因果若一者  能所則為一  因果若異者  因則同非因

釋曰。此謂汝不欲得能生所生二如父與子。云何為一。亦如火與薪。云何得一。此之二喻。世間共見。以是故我今說驗。因之與果不得為一。何以故。能生所生有異故。譬如父子二。此謂計一者過。復次執異者云何。謂因與果異故。譬如一切非因法。而汝不欲因同非因。汝意欲得因果二法相續不異。復次今問。執因中先有果者。此果為先有已生。為未有而生。是皆不然。其過如論偈說。

 果若已有者  何用從因生  果若未有者  因復何能生

釋曰。此謂果若有自體者。何假因生。世諦之中亦復不能令人信解。果若無自體者。如虛空華。於世諦中而亦不能令人解也。如上偈說。果空云何生。以此觀察。第一義中因能生果者不然。若因不生果者則不是因。如前外人所立。能生果者。因應處處為因故。今為破此因義不成。汝亦違先所說。於第一義中成立因生果義。復次今言違者。謂於第一義中因不生果。世諦之中有如幻化等生故。鞞世師人復言。第一義中因能生果。何以故。世人咸言。此果之因故。當知因能生果。若因不生果者。終不指示言。此是果之因。譬如駝角弓。無故不說。今以有故說。如說眼是因識是果。稻是因芽是果。以有故說。若說識與芽喻得成者。即是我所立義得成。其驗如是。論者言。若曾有少許果生是第一義者。可得言此是因此是果。可作如是指示。今能生因無故。汝上所引世人咸說是果之因者。所立不成。亦違汝義。復有僧佉人言。得和合法故果生。此和合法由得時節故能生於果。而此品初彼遮我言。果有生滅為因故。因不成者。非是不成。亦非獨因能生果。復由和合及得時節而能生果。如彼所言。因不生果者。正成我義。論者言。因緣和合者。非是實法自體能生。若自體生已可能生果。今則不然。何以故。其過如論偈說。

 自體及眾緣  和合不能生  自體既不生  云何能生果

釋曰。此謂和合不生於果。何以故。非實法故。譬如幻等。亦如提婆百論遮和合偈中說。一和合者無。諸和合亦無。若言是一者。應離因緣有。今當為汝分別正義。如論偈說。

 是故果不從  緣合不合生  以果無有故  和合法亦無

釋曰。此謂離諸緣無和合法。復次如先已遮因不生果。今遮和合亦不生果。云何不生。謂此和合非是近生亦非遠生。第一義中不生者。如先遮因緣中已令信解。如是和合法不生果非和合法亦不生果。又如百論中說。世間名字由和合有。法體非有。體非有故。亦無和合。以是故。品初外人所說因者。與出因過。遮彼時法。為令信解因果無自性故。是此品義意。以是故我義得成。如般若經中說。極勇猛色非因非果。若色非因非果。乃至受想行識非因非果。何以故。色無和合故。若色無和合。乃至受想行識亦無和合。不見色。不見受想行識。無所行者。是名般若波羅蜜。如佛於識趣後世經中說偈言。若說和合處。是說方便門。為趣第一義。智者如是解。

釋觀因果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成壞品第二十一

釋曰。今此品者。亦為遮空所對治。如前品。以因果無自性故。已令信解。今為顯示諸法無成壞故說。

僧佉人言。第一義中有時。何以故。時是成壞因故。若無時者。則不是因。譬如蛇足。由有時故。成壞二法隨時而轉。是故說時為因。因得成故。即是我所立義得成。論者言。成壞二法。為離成有壞。為不離成有壞。為與俱有壞。是皆不然。如論偈說。

 離成無有壞  與俱亦無壞  離壞無有成  與俱亦無成

釋曰。我佛法義如是如是。如汝所說。時為因者。其義不成。何以故。若離成有壞者。則不因成有壞。壞則無因。又無成法可壞故。云何為成。謂眾緣合。云何為壞。謂眾緣散。復次若離成有壞者無成。誰當壞故。譬如無瓶。是故離成無壞。若謂與俱而有壞者。是亦不然。何以故。法先別成。然後有合。是合法不離於異。若離異者。壞則無因。是故與俱亦無壞。如是若離壞共壞無有成者。何以故。若離壞有成。成則為常。常是不壞相。而實不見有法是常。以是故離壞亦無成。若謂與俱有成者。是亦不然。成壞相違。云何得一時俱。僧佉人言。何有與他立過。自義得成。自若成者。應說道理。論者答言。汝義非也。其過如論偈說。

 離成則無壞  云何得有壞  離死則無生  無壞何有成

釋曰。此謂離成無有壞法。世間之人皆共解故。不須廣說。釋離成無壞已。復次與俱亦無壞者。如論偈說。

 若成與壞俱  云何當可得  亦如生與死  不可得同時

釋曰。此中說驗壞之與成非同時有。何以故。成是壞緣故。譬如死與生不可得俱。釋不俱已。復次第二分別離壞無成者。如論偈說。

 若離壞有成  云何當可得  諸體上無常  一切時中有

釋曰。此謂離壞無成。何以故。如立義中諸體無常者。謂色法等自體無常故。譬如無常。自體復有。正量部人言。法雖無常得壞因來法體即壞。非一切時皆有無常。論者言。若爾者。譬如有人服瀉藥已便瀉。乃語他言。是天瀉我不言藥瀉。汝亦如是。無常之法。一切時中能壞法體。而言待壞因來者。是事不然。若得壞因無常始能壞法體者。但是壞因能壞法體。何得復言無常能壞。今問外人法體。為是壞性得壞因來壞耶。為非壞性得壞因來壞耶。此法體若是壞性。得壞因來壞者不然。何故不然。法體起時無間即壞。亦起便滅不到第二剎那。云何得待壞因來壞。若法自體非壞者。譬如涅槃。亦不待彼壞因來壞。復次壞無有因壞無因故。法則不壞。譬如無為。以此驗故。破彼壞因。彼因既破。即破法體。是汝立義之過。且成壞二法前後而有者不然。釋離壞無成已。復次同時有成壞者。義亦不然。何以故。如論偈說。

 成與壞同時  云何而可得  亦如生與死  同時者不然

釋曰。此謂作是觀時。義同前解。復次互不成者。如論偈說。

 成壞互共成  此二無有成  離此二互成  二法云何成

釋曰。此謂成壞二法不可得成。如外人先說有時而為成壞因者。因則不成。薩婆多鞞婆沙人復言。此自性壞法非起而即滅。由起無間有住故。此住無間而有滅。論者言。是事不然其義如論偈說。

 盡者無有起  無盡亦無起  有盡者無壞  無盡亦無壞

釋曰。此謂若法有無常者名為盡。有盡者則無起。起盡二法相違故。譬如生與死。若言起已而無間不滅者。此非盡法。以是故。如向所說起盡法者。於世諦中不成故。有盡法者不須思惟分別。無盡者非壞自體故。譬如解脫。鞞世師人言。應有成壞。體法有故。若無成壞。亦無體法。譬如蟾蜍毛而成壞。是物體法故。必有成壞故。論者言。第一義中若有。一物實有成壞者應說成壞法。然無成壞可說故。其義如論偈說。

 若離彼成壞  則無有物體  是成壞二法  離物體亦無

釋曰。物體者。以成為體故。成既無體。汝向說體法有故為因者不成。何以故。所依無體故。能依亦不成。復次汝以物體為因者。今說其過。修多羅人言。物體無實。自性是空。然於物上有成壞法。薩婆多人復說言。物有實體。自性不空。於此物上而有成壞。今總答彼二部成壞。如論偈說。

 有成壞二法  物體空不然  有成壞二法  體不空不然

釋曰。此中立驗如上。體法有故。若言自體有者。則應不壞。以是故汝等立因不成。復次更有與過道理。此成壞法為一耶為異耶。二俱不然。是義云何。如論偈說。

 是成壞二法  一體者不然  是成壞二法  異體者不然

釋曰。此謂相違故。譬如愚與智。然此二法同依一物。譬如餘物體。此亦因義有不成過。鞞世師人說偈言。

 我常見物體  有成亦有壞  是故知體法  定有而不空

論者言。汝實見者。但是同凡夫智非第一義。今當為汝分別其意。如論偈說。

 起者先已遮  無起法亦遮  見成者愚癡  見壞者亦爾

釋曰。此謂無成壞體。外人若言見成壞者。云何知是愚癡非第一義耶。論者言。此先已答。汝若意由不足。今更為說。於第一義中若見有物體者。此成與壞可依彼體。然此物者。為有體能生體。為無體能生體。是皆不然。何以故。其義如論偈說。

 有體不生體  亦不生無體  無體不生體  亦不生無體

釋曰。有體不生體者。第一義中無體故。譬如已生體。若外人言。如種子體。後時能生芽故。謂是體能生體者。是亦有過。何以故。芽未生時亦無芽體。以稻體不生故。芽未生時無有名字。此謂未有言說故。譬如餘未生物體。不生無體者。體無故。譬如兔角無體。不生體者。謂無因體。體無生故。亦如兔角無體。不生無體者。先已說驗破故。今問體等。為自生耶。為他生耶。並有過故。其義如論偈說。

 法體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  亦無自他生  今說何處生

釋曰。如是不生前已廣說故。此謂畢竟無生。以成壞無有體故。汝根本因義不成。若第一義中欲得有體者。今當說過。如論偈說。

 諸法有體者  即墮斷常見  當知所受法  若常若無常

釋曰。何故爾耶。謂此法若常若無常故。何以故。常者不壞故。是常見過。無常者壞故。是斷見過。有外人言。我無是過。其義云何。引上偈本云。諸法有體者。非常亦非斷。論者問言。何故爾耶。外人復引論偈答曰。

 起盡相續者  由果及與因  因滅而果起  不斷亦不常

釋曰。外人意謂。因始滅時有果起故不斷。果始起時有因滅故不常。亦如經說。五陰無常苦空無我。而不斷滅。以是義故。因之與果非斷非常。論者言。若如是者。義不相應。前滅後起。今說其過。如論偈說。

 是起盡相續  由因及果者  因滅而果起  若斷及若常

釋曰。此謂因滅更不生故。則墮斷過。已滅者不起故。譬如燋種。鞞世師等謂論者言。如彼論中偈說。若物從緣起。此果不即緣亦不離彼緣。非斷亦非常。此謂論者先所欲得。今復說為過者不然。論者言。此語不善。何以故。此偈於世諦中說不斷不常。非第一義。何以故。第一義中一切法無斷常過。僧佉人言。因變為果。住果故得說有體無斷常過。論者言。是義不然。汝轉變無驗。不令人解。轉變義者。先已遮故。汝今復起轉變分別者。今更說驗。若物不可變者。終無有變。何以故。不可變故。譬如兔角。復次若諸體有自體者。義不應爾。其過如論偈說。

 先有自體者  後無則不然  涅槃時便斷  即有斷滅過

釋曰。今現見此體有起有滅。是故諸體無自體。所以者何。起滅法故。此義先已說。復次若諸體先有自體者。阿羅漢心心數法。後時更不生故。即斷滅過。此過汝不能避。若汝意言涅槃時是斷者。亦從是斷未涅槃前諸有相續時。我何有斷滅過。而謂相續無斷過者。汝不善說。我前說涅槃時斷者。正遮汝言。未入涅槃前諸有相續。如前言涅槃時便斷者。此已令解是斷見過故。若後時是斷者。障於解脫。何故爾耶。由此斷見不得解脫故。如是答汝。汝心猶不足者。今當復聽。此現在有末後命終時。是名死有。未來有中初受生心者。是名初有。此中義意。如論偈說。

 死有者是滅  取初有不然  死有未滅時  取初有不然

釋曰。此中說驗。第一義中死有是滅者。不取未來有。是滅故是死有故。譬如阿羅漢死有。復次死有名過去有。初有名現在有。若死有滅次起初有者。是則無因。若言此死有未滅時能取初有。是有故。得無過者。此中說驗。死有未滅者不能取。初有未滅故。譬如現在有。外人復言死有欲滅。能取初有。論者言。亦不善說其過如論偈說。

 是死有滅時  能生初有者  滅時是一有  生時是異有

釋曰。此謂滅時生時。二有各異故。云何能取耶。外人答言。如彼所說。有相續而體異者。我亦如是。論者言。提婆達多死有不取。提婆達多初有有異故。譬如耶若達多死有。又復汝謂已滅未滅滅時取初有者不然。如上二有過。又復汝謂若滅未現前能取初有者。同前二有過。如是生時及已生取初有者。亦不然。還如前過。以是故。如論偈說。

 滅時及生時  取初有不然  而此滅陰者  後復還生耶

釋曰。此謂外人不欲得已滅之陰還復重生。如一人一時有二自體者無也。若謂初有滅時即後有生者。今應隨在何陰中死。即於此陰中生。不應餘陰中生。如是死有滅已。能取初有者不成。已令信解死有滅時能取初有者亦不成。以是故。已滅及滅時俱不成如我所說道理。死時諸陰滅已。還用此陰相續生者。亦不然。其過如論偈說。

 如是三時中  有相續不然  若無三時者  何有有相續

釋曰。此謂死有續生初有者不然。相續不斷不常。語者是世諦非第一義諦。是故我所立者不破。以是故。如品初外人說有如是時為成壞因者。今廣說此因過故。立時不成。以成壞無自性。令物信解是品義意。是故此下引經顯成。如般若中說。佛告極勇猛。色不死不生。受想行識不死不生。若色受想行識無死無生。是名般若波羅蜜。

釋觀成壞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