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芜湖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芜湖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市统计局 2022年4月29日 |
2022年04月29日 |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市“三调”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千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53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2.85万公顷(342.69万亩)。其中水田18.13万公顷(271.90万亩),占79.35%;水浇地0.57万公顷(8.50万亩),占2.48%;旱地4.15万公顷(62.28万亩),占18.17%。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0.03万公顷(300.44万亩),占全市耕地87.6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13万公顷(31.96万亩),占全市耕地9.3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0.63万公顷(9.46万亩),占全市耕地2.7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20.63公顷(7809.45亩),占全市耕地0.2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6.76公顷(551.4亩),占全市耕地0.02%。
(二)种植园用地0.55万公顷(8.25万亩)。其中果园0.15万公顷(2.31万亩),占27.99%;茶园0.19万公顷(2.78万亩),占33.77%;其他园地0.21万公顷(3.15万亩),占38.24%。
(三)林地12.34万公顷(185.0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79万公顷(116.87万亩),占63.14%;竹林地0.49万公顷(7.32万亩),占3.96%;灌木林地0.28万公顷(4.15万亩),占2.24%;其他林地3.78万公顷(56.74万亩),占30.66%。
(四)草地0.28万公顷(4.25万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0.30万公顷(4.5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0.30万公顷(4.51万亩),占99.36%;沼泽地19.31公顷(289.65亩),占0.6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47万公顷(141.98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88万公顷(28.17万亩),占19.84%;建制镇用地1.71万公顷(25.68万亩),占18.09%;村庄用地5.47万公顷(82.02万亩),占57.77%;采矿用地0.31万公顷(4.60万亩),占3.2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97.99公顷(14969.85亩),占1.05%。
(七)交通运输用地1.24万公顷(18.6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14万公顷(2.09万亩),占11.22%;轨道交通用地7.11公顷(106.65亩),占0.06%;公路用地0.65万公顷(9.68万亩),占51.90%;农村道路0.42万公顷(6.30万亩),占33.75%;机场用地134.61公顷(2019.15亩),占1.08%;港口码头用地216.73公顷(3250.95亩),占1.74%;管道运输用地29.92公顷(448.80亩),占0.2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64万公顷(189.5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07万公顷(46.11万亩),占24.32%;湖泊水面0.51万公顷(7.60万亩),占4.01%;水库水面922.65公顷(13839.75亩),占0.73%;坑塘水面5.30万公顷(79.54万亩),占41.96%;沟渠2.77万公顷(41.58万亩),占21.94%;水工建筑用地0.89万公顷(13.35万亩),占7.0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本次调查全面查清了全市各类土地利用状况、土地权属状况和地类变化情况,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田长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