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荊楚歲時記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重定向自荊楚嵗時記
荊楚歲時記
宗懍

杜公瞻

《荊楚歲時記》一卷,兩江總督採進本。舊本題晉宗懍撰。《書錄解題》作梁人。考《梁書‧元帝本紀》載承聖三年秋七月甲辰,以都官尚書宗懍爲吏部尚書。又《南史‧元帝本紀》載武陵之平,議者欲因其舟艦遷都建鄴,宗懍,黃羅漢皆楚人,不願移。此書皆記楚俗,當卽其人。舊本題晉人,誤也。《唐》、《宋志》皆作一卷,與今本合,而《通考》乃作四卷。考《書錄解題》載懍自序曰︰「傅元之《朝會》,杜篤之《上巳》,安仁《秋興》之敍,君道《娛蜡》之述,其屬辭則已洽,其比事則未宏,率爲小說,以錄荊楚歲時風物故事。自元日至除日,凡二十餘事。」然則必無四卷,知《通考》爲傳寫之譌。又檢今本,實有三十六事,幷知陳振孫所記懍序,亦以三字譌爲二字。然周密《癸辛雜識》引張騫乘槎至天河見織女得支機石事,云出《荊楚歲時記》,今本無之,則三十六事,尚非完本也。其註相傳爲隋杜公瞻作,故多引開皇中杜臺卿《玉燭寶典》。然《唐志》宗懍《荊楚歲時記》一卷下,又出杜公瞻《荊楚歲時記》二卷。豈原書一卷,公瞻所註分二卷,後人又合之歟?
维基百科 参阅维基百科中的:湖北省
維基大典 閲文言維基大典文:湖北

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謂之端月。

【按︰《史記》云︰「正月為端月。」《春秋傳》曰︰「履端于始。」元,始也。】

鷄鳴而起。

【按︰《周易緯通卦驗》云︰「雞,陽鳥也,以為人候,四時使人得以翹首結帶、正衣裳也。」注云︰「《禮‧內則》云︰『子事父母,婦事舅姑,雞初鳴,咸盥漱櫛纚笄。』」則惟其常,非獨此日。但元正之朝,存亡慶吊,官有朝賀,私有祭享,虔恭宜早復位于餘辰,所以標而異焉。】

先於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惡鬼。

按︰《神異經》云:「西方山中有人焉,其長尺餘,一足,性不畏人,犯之則令人寒熱,名曰山臊。人以竹著火中,烞音朴。音必。有聲,而山臊驚憚遠去。」《玄黃經》所謂山㺐鬼也。俗人以為爆竹燃草起於庭燎,家國不應濫於王者。

帖畫雞,或斵鏤五采及土鷄于戶上。造桃板著戶,謂之仙木。繪二神貼戶左右,左神荼,右鬱壘,俗謂之門神。

按:莊周云︰「有掛雞于戶,懸葦索於其上,插桃符於旁,百鬼畏之。」又魏時,人問議郎董勛云︰「今正、臘旦,門前作烟火,桃神,絞索松柏,殺雞著門戶,逐疫,禮歟?」勛答曰︰「禮。十二月索室逐疫,釁門戶,磔鷄。漢火行,故作助行氣。桃,鬼所惡,畫作人首,可以有所收縛,不死之祥。」又桃者五行之精,能制百怪,謂之仙木。《括地圖》曰︰「桃都山有大桃樹,盤屈三千里,上有金雞,日照則鳴。下有二神,一名鬱,一名壘,并執葦索,以伺不祥之鬼,得則殺之。」即無神荼之名。應劭《風俗通》曰︰「《黃帝書》稱︰『上古之時,有神荼、壘鬱兄弟二人,住度朔山上桃樹下,簡百鬼。鬼妄搰人,援以葦索,執以食虎。』于是縣官以臘除夕飾桃人,垂葦索,畫虎于門,效前事也。」

於是長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賀,進椒柏酒,飲桃湯,進屠蘇酒,膠牙餳,下五辛盤,進敷于散,服却鬼丸,各進一雞子。凡飲酒次第從小起。梁有天下,不食葷,荊自此不復食雞子,以從常則。

按:《四民月令》云︰「過臘一日,謂之小歲,拜賀君親,進椒酒,從小起。椒是玉衡星精,服之令人身輕能讀作耐。老;柏是仙藥。」成公子安《椒華銘》曰︰「肇惟歲首,月正元日,厥味惟珍,蠲除百疾。」是知小歲則用之漢朝,元正則行之晉世。《典術》云︰「桃者,五行之精,厭伏邪氣,制百鬼也。」董勛云︰「俗有歲首,酌椒酒而飲之,以椒性芬香,又堪為藥,故此日采椒花以貢尊者飲之,亦一時之禮也。」又晉海西四令問勛曰︰「俗人正日飲酒,先飲小者,何也?」勛曰︰「俗云小者得歲,先酒賀之,老者失歲,故後飲酒。」周處《風土記》曰︰「元日造五辛盤,正月元日,五薰鍊形。」注︰「五辛所以發五藏之氣,即大蒜,小蒜,韮菜,雲臺,胡荽是也。」莊子所謂「春正月,飲酒茹葱,以通五藏也。」《食醫心鏡》曰︰「食五辛以辟厲氣。」敷于散即胡洽方許出散,並有藥斤兩種類。敷于散出葛洪《煉化篇》。方用柏子仁、麻仁、細辛、乾薑、附子等分為散,井華水服之。又《天醫方序》云︰「江夏劉次卿見鬼,以正旦至市,見一書生入市,眾鬼悉避,劉問書生曰:『子有何術,以至於此?』書生言︰『我本無術,出之日,家師以一丸藥絳囊裹之,令以繫臂,防惡氣耳。』於是劉就書生借其藥,至所見諸鬼處,諸鬼悉走,所以世俗行之。其方用武都雄黃、丹散二兩,蠟和,令調如彈丸。正月旦,令男左女右帶之。」周處《風土記》曰︰「正旦當吞雞子一枚,謂之鍊形。」膠牙者,蓋以使其牢固不動,取膠固之義。今北人亦如之。

熬麻子、大豆,兼糖散之。

按:《煉化篇》云︰「正月旦,吞雞子、赤豆各七枚,辟瘟氣。」又《肘後方》云︰「旦及七日,吞麻子、小豆各十七枚,消疾疫。」張仲景《方》云︰「歲有惡氣中人,不幸便死,取大豆十七枚、雞子、白麻子并酒吞之。」然麻豆之設,當起於此。今則熬之,未知所據也。

又以錢貫繫杖脚,廻以投糞掃上,云「令如願」。

按:《錄異記》云︰「有商人區一作歐。明者,過彭澤湖,有車馬出,自稱青湖君,要明過家,厚禮之,問何所須。有人教明,但乞如願。及問,以此言答,青湖君甚惜如願,不得已許之,乃是一少婢也。青湖君語明曰︰『君領取至家,如要物,但就如願,所須皆得。』自爾商人或有所求,如願並為即得,數年遂大富。後至正旦,如願起晚,商人以杖打之,如願以頭鑽入糞中,漸沒失所,後商人家漸漸貧。」今北人正旦夜立于糞掃邊,令人執杖打糞堆,以答假痛,又以細繩繫偶人,投糞掃中,云「令如願」,意者亦為如願故事耳。

正月七日為人日,以七種菜為羹,翦綵為人,或鏤金箔為人,以貼屏風,亦戴之以頭鬢,亦造華勝以相遺,登高賦詩。

按:董勛《問禮俗》曰︰「正月一日為雞,二日為狗,三日為羊,四日為猪,五日為牛,六日為馬,七日為人,以陰晴占豐耗,正旦畫雞于門,七日帖人於帳。」今一日不殺雞,二日不殺狗,三日不殺羊,四日不殺猪,五日不殺牛,六日不殺馬,七日不行刑,亦此義也。古乃磔雞令畏鬼,今則不殺,未知孰是。荊人於此日向辰,門前呼牛羊雞畜,令來。乃置粟豆於灰,散之宅內,云「以招牛馬」,未知所出。劉臻妻陳氏《進見儀》曰︰「七日上人勝于人。」董勛曰︰「人勝者,或剪綵,或鏤金箔為之,帖于屏風上,或戴之,像人入新年,形容改從新也。」華勝起于晉代,見賈充李夫人《典戒》云︰「像瑞圖金勝之形,又取像西王母正月七日,戴勝見武帝于承華殿也。」舊以正月七日為人,故名人日,剪綵鏤金箔為人,皆符人日之意,與正旦鏤雞於戶同。今北人又有至人日諱食故歲菜,惟食新菜者,與楚諱食雞正相反。又餘日不刻牛羊猪犬馬之像,而二日獨施人雞,此則未喻。郭緣生《述征記》云︰「魏東平王翕,七日登壽張縣安仁山,鑿山頂為會望處,刻銘於壁,文字猶在。銘云︰『正月七日,厥日為人,策我良駟,陟彼安仁。』」《老子》云︰『衆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臺。』《楚詞》云︰「目極千里傷春心。」則春日登臨,自古為適,但不知七日竟起何代。晉代桓溫參軍張望,亦有正月七日登高詩。近代以來,南北同耳,北人此日食煎餅,於庭中作之,云「薰天」,未知所出也。

立春之日,悉翦綵為鷰以戴之,帖「宜春」二字。

按:綵鷰即合歡羅勝。「宜春」二字,傅咸《鷰賦》有其言矣。賦曰︰「四時代至,敬逆其始,彼應運於東方,乃設鷰以迎至。翬輕翼之岐岐,若將飛而未起。何夫人之功巧,式儀刑之有似。銜青書以贊時,著宜春之嘉祉。」

立春日,為「施鈎」之戲,以緶作篾纜相罥,綿亘數里,鳴鼓牽之。

按:施鈎之戲,求諸外典,未有前事。公輸子自遊楚為載舟之戲,退則鈎之,進則強之,名曰「鈎強」,遂以鈎為戲。意起于此。《涅槃經》曰︰「鬬輪罥索。」其外國之戲乎?今鞦韆亦施鈎之類也。施或作拖。

又為打毬鞦韆之戲。

按:劉向《別錄》曰︰「寒食蹴鞠,黃帝所造,本兵勢也。」或云起於戰國。案鞠與毬同,古人蹋蹴以為戲也。《古今藝術圖》云︰「鞦韆本北方山戎之戲,以習輕趫者。後中國女子學之,乃以綵繩懸木立架,士女炫服坐立其上,推引之,名曰鞦韆。」楚俗亦謂之「施鈎」,《湼槃經》謂之「罥索」。

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門戶。

按︰《齊諧記》曰︰「正月半,有神降陳氏之宅,云是蠶室,若能見祭,當令蠶桑百倍。」疑非其事。祭門備之七祠。今州里風俗,是一作望。日祠門戶。其法先以楊枝插於左右門上,隨楊枝所指,乃以酒脯飲食及豆粥餻糜插箸而祭之。」《續齊諧記》曰︰「吳縣張成夜起,忽見一婦人立於宅東南角,舉手招成,成即就之。謂成曰:『此地是君家蠶室,我即此地之神。明年正月半,宜作白粥,泛膏於上以祭我,當令君蠶桑百倍。』言訖而去,遂失所在。成如言,為作膏粥。自此已後,年年大得蠶。」今世人正月十五日作粥禱之,加以肉覆其上,登屋食之,咒曰︰「登高糜,挾鼠腦,欲來不來,待我三蠶老。」是則為蠶逐鼠矣,與《齊諧記》相似。又覆肉亦是覆膏之理。石虎《鄴中記》︰「正月十五日,有登高之會。」則登高又非今世而然者也。

其夕,迎紫姑,以卜將來蠶桑,并占衆事。

按:劉敬叔《異苑》云︰「紫姑本人家妾,為大婦所妬,正月十五日感激而死,故世人作其形于廁中迎之,卜咒云︰『子胥不在,云是其壻。曹夫人已行,云是其婦。小姑可出。」《異苑》又云︰「於廁邊或猪欄邊迎之,捉之覺重,是神來也。平原孟氏恒不信,嘗以此日迎之,遂穿屋而去。自爾廁中著以敗衣,蓋為此也。」洞覽云︰「是帝嚳女,將死,云︰『生平好樂,至正月半,可以衣見迎。』又其事也。《雜五行書》︰「廁神名後帝。」《異苑》云︰「陶侃如廁,見人自云後帝,著單衣,平上幘,謂侃曰︰『三年莫說,貴不可言?』」將後帝之靈,憑紫姑而言乎?俗云溷廁之間必須淨,然後致紫姑。

正月夜,多鬼鳥度,家家槌床打戶,捩狗耳,滅燈燭以禳之。

按︰《玄中記》云︰「此鳥名姑獲,一名天帝女,一名隱飛鳥,一名夜行遊女。好取人女子養之,有小兒之家,即以血點其衣以為誌,故世人名為鬼鳥。荊州彌多。」斯言信矣。

正月未日夜,蘆苣火照井廁中,則百鬼走。

元日至于月晦,並為酺聚飲食,士女泛舟,或臨水宴會,行樂飲酒。

按︰每月皆有弦望晦朔,以正月為初年,時俗重之,以為節也。《玉燭寶典》曰︰「元日至月晦,人並酺食渡水,士女悉湔裳,酹酒於水湄,以為度厄。今世人唯晦日臨河解除,婦人或湔裙。」又是月,民並脯食,□□之名又似之矣。出錢為醵,出食為脯,竟分明。擲虜名為博射,《藝經》為擲博。

晦日送窮。

按:《金谷園記》云︰「高陽氏子瘦約,好衣敝衣食糜。人作新衣與之,即裂破以火燒,穿著之,宮中號曰『窮子』。正月晦日巷死。」今人作糜棄破衣,是日祀于巷,曰『送窮鬼』。

二月八日,釋氏下生之日,迦文成道之時,信捨之家,建八關齋戒,車輪寶蓋,七變八會之燈,平旦執香花,遶城一匝,謂之行城。

按:《本起經》云︰「二月八日夜,淨居諸天共白太子:『今者正是出家之時。』車匿自覺,𨺗揵不復噴鳴,太子放身光明。獅子吼言︰『諸佛出家之法,我亦如是。』諸天捧馬四足,并接車匿,釋提柜因執蓋,北門自開,諸天歌讚,至于天曉,行已三踰闍那。」又《本行經》云︰「鬼星已與月合,帝釋諸天唱言時至,太子聞已,以手拔髮令寤,諸天捧馬出,至聞王內則行城中矣。」故今二月八日,平旦執香行城一匝,蓋起于此。又《阿那經》云︰「二月八日,當行八關之戒。」《文佛經》云︰「在家菩薩,此日當行八關之齋戒。」

春分日,民並種戒火草於屋上,有鳥如烏,先雞而鳴,架架格格,民候此鳥鳴,則入田以為候。

社日,四鄰並結宗會社,宰牲牢,為屋於樹下,先祭神,然後享其胙。

按:鄭氏云︰「百家共一社。」今百家所立社宗,即共立社之義也。

去冬節一百五日,即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餳大麥粥。

按:曆合在清明前二日,亦有去冬至一百六日者,介子推三月五日為火所焚,國人哀之,每歲春暮為不舉火,謂之禁烟,犯之則雨雹傷田。陸翽《鄴中記》曰︰「寒食三日為醴酪,又煮糯米及麥為酪,擣杏仁煮作粥。」《玉燭寶典》曰︰「今人悉為大麥粥,研杏仁為酪,引餳沃之。」孫楚《祭子推文》曰︰「黍飯一盤,醴酪一盂,清泉甘水,充君之廚。」今寒食有杏酪麥粥,即其事也。舊俗以介推焚骸,有龍忌之禁,至其月,咸言神靈不樂舉火。後漢周舉為并州刺史,移書于介推廟云︰「春中食寒一月,老小不堪,今則三日而已。」謂冬至後一百四日、一百五日、一百六日也。《琴操》曰︰「晉文公與介子綏俱亡,子綏割股以啖文公。文公復國,子綏獨無所得,子綏作《龍蛇之歌》而隱。文公求之,不肯出,乃燔左右木,子綏抱木而死。文公哀之,令人五月五日不得舉火。」又周舉移書及魏武《明罰令》、陸翽《鄴中記》並云︰「寒食斷火,起於子推。」《琴操》所云子綏即推也。又云五月五日,與今有異,皆因流俗所傳。據《左傳》及《史記》,並無介子推被焚之事。《周禮‧司烜氏》︰「仲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注云︰「為季春將出火也。」今寒食準節氣,是仲春之末,清明是三月之初,然則禁火蓋周之舊制也。

寒食挑菜。

按:如今人春日生菜。

鬬雞,鏤雞子,鬬雞子。

按:《玉燭寶典》曰︰「此節城市尤多鬬雞之戲。」《左傳》有季、郈鬬雞,其來遠矣。古之豪家,食稱畫卵,今代猶染藍茜雜色,仍加雕鏤,遞相餉遺,或置盤俎。《管子》曰︰「雕卵,然後瀹之,所以發積藏、散萬物。」張衡《南都賦》曰︰「春卵、夏筍、秋韮、冬菁。」便是補益滋味,其鬬卵則莫知所出。董仲舒《書》云︰「心如宿卵,為體內藏,以據其剛,髣髴鬬理也。」

三月三日,四民並出江渚池沼間,臨清流,為流杯曲水之飲。

按:《韓詩》云︰「唯溱與洧,方洹洹兮。唯士與女,方秉蕳兮。」注︰「謂今三月桃花水下,以招魂續魄,以除歲穢。」《周禮》︰「女巫歲時祓除釁浴。」鄭注云︰「今三月上巳,水上之類。」司馬彪《禮儀志》曰︰「三月上巳,官民並禊飲於東流水上,彌驗此日。」《南岳記》云︰「其山西曲水壇,水從石上行,士女臨河一作行。壇,三月三日所逍遙處。」《續齊諧記》︰「晉武帝問尚書摯虞曰︰『三日曲水,其義何指?』答曰︰『漢章帝時,平原徐肇以三月初生三女,至三日俱亡,一村以為怪,乃相與携酒至東流水邊,洗滌去災,遂因流水以泛觴。曲水之義,起於此也。』帝曰︰『若如所談,便非嘉事。』尚書郎束晢曰︰『摯虞小生,不足以知此,臣請說其始。昔周公卜城洛邑,因流水以汎酒,故逸《詩》云『羽觴隨波流』。又秦昭王三月上巳,置酒河曲,有金人自東而出,奉水心劍曰︰『令君制有西夏。』及秦霸諸侯,乃因其處立為曲水祠。二漢相沿,皆為盛集。』帝曰︰『善。』賜金五十斤,左遷摯虞為陽城令。」周處、吳徽注《吳地記》則又引郭虞三女並以元巳日死,故臨水以消災,所未詳也。張景陽《洛禊賦》,則洛水之遊;傅長虞《神泉文》,乃園池之宴。孔子「暮春浴乎沂」,則水濱禊祓,由來遠矣。

是日,取黍麴菜汁作羹,以蜜和粉,謂之龍舌䉽,以厭時氣。

四月有鳥名獲榖,其鳴自呼,農人候此鳥鳴,則犂杷上岸。

按︰《爾雅》云︰「鳲鳩鴶鞠。」郭璞云︰「今布榖也,江東呼獲榖。」崔寔《政論》云︰「夏扈趍耕鋤,即竊脂玄鳥,鳴獲榖則其夏扈也。」

四月八日,諸寺各設齋,以五色香水浴佛,共作龍華會,以為彌勒下生之徵也。

按︰《高僧傳》︰「四月八日浴佛,以都梁香為青色水,鬱金香為赤色水,丘隆香為白色水,附子香為黃色水,安息香為黑色水,以灌佛頂。」

四月十五日,天下僧尼是日就禪剎掛搭,謂之「結夏」,又謂之「結制」。

按:夏乃長養之節,在外行則恐傷草木虫類,故九十日安居。《禪苑宗規》云︰「祝融在候,炎帝司方,當法王禁足之辰,是釋子護生之日。」至七月十五日,應禪寺掛搭,僧尼盡皆散去,謂之解夏,又謂之解制。《禪苑宗規》云︰「金風漸漸,玉露瀼瀼,當覺皇解制之辰,是法歲周圓之日。」《大藏經》云︰「四月十五日坐樹下,至七月十五日,僧尼坐草為一歲。」《禪談語錄》謂之「法歲」。

五月俗稱惡月,多禁。忌曝牀薦席,及忌蓋屋。

按:《異苑》云︰「新野庾寔,嘗以五月曝席,忽見一小兒死在席上,俄而失之,其後寔子遂亡。」或始於此。《風俗通》曰︰「五月上屋,令人頭禿。」或問董勛曰︰「俗五月不上屋,云五月人或上屋,見影,魂便去。」勛答曰︰「蓋秦始皇自為之禁,夏不得行,漢魏未改。」按《月令》︰「仲夏可以居高明,可以遠眺望,可以升山陵,可以處臺榭。」鄭玄以為順陽在上也,今云不得上屋,正與禮反。敬叔云:「見小兒死而禁暴席,何以異此乎?俗人月諱,何代無之,但當矯之,歸于正耳。」

五月五日,謂之浴蘭節。四民並蹋百草之戲,採艾以為人,懸門戶上,以禳毒氣。以菖蒲或鏤或屑以泛酒。

按:《大戴禮》曰︰「五月五日,蓄蘭為沐浴。」《楚辭》曰︰「浴蘭湯兮沐芳華,華采衣兮若英。」今謂之浴蘭節,又謂之端午。蹋百草,即令人有鬬百草之戲也。宗則字文度,常以五月五日雞未鳴時採艾,見似人處,攬而取之,用灸有驗。《師曠占》曰︰「歲多病,則病草先生。」艾是也。今人以艾為虎形,至有如黑豆大者,或翦綵為小虎,粘艾葉以戴之。

是日競渡,採雜藥。

按:五月五日競渡,俗為屈原投汨羅日,傷其死所,故並命舟檝以拯之。舸舟取其輕利,謂之「飛鳬」,一自以為「水車」,一自以為「水馬」。州將及土人,悉臨水而觀之,蓋越人以舟為車,以楫為馬也。邯鄲淳《曹娥碑》云︰「五月五日,時迎伍君,逆濤而上,為水所淹。」斯又東吳之俗,事在子胥,不關屈平也。《越地傳》云︰「起於越王勾踐。」不可詳矣。是日競採雜藥。《夏小正》云︰「此日蓄藥,以蠲除毒氣。」

以五綵絲繫臂,名曰「辟兵」,令人不病瘟。又有條達等組織雜物以相贈遺,取鴝鵒,教之語。

按:《孝經援神契》曰︰「仲夏,蠒始出,婦人染練,咸有作務。日月星辰鳥獸之狀,文繡金鏤,貢獻所尊。」一名「長命縷」,一名「續命縷」,一名「辟兵繒」,一名「五色絲」,一名朱一作百。索,名擬甚多。赤、青、白、黑以為四方,黃居中央,名曰「襞方」。綴於胸前,以示婦人蠶功也。《詩》云「繞臂雙條達」是也。或問辟五兵之道。《抱朴子》曰︰「以五月五日作赤靈符著心前。」今釵頭符是也。此月,鴝鵒子毛羽新成,俗好登巢取養之,必先剪去舌尖,以教其語,謂之花鵒。

夏至節日,食糉。

按︰周處《風土記》謂為角黍,人並以新竹為筒稯,楝葉插五綵繫臂,謂為「長命縷」。

是日,取菊為灰,以止小麥蠹。

按:干寶《變化論》乃云︰「朽稻成虫,朽麥為蛺蝶。」此其驗乎?

六月,必有三時雨,田家以為甘澤,邑里相賀,曰「賀嘉雨」。

伏日,並作湯餅,名為辟惡餅。

按︰《魏氏春秋》︰「何晏以伏日食湯餅,以巾拭汗,面色皎然,乃知非傅粉。」則伏日湯餅,自魏已來有之。

七月七日,為牽牛織女聚會之夜。

按︰戴德《夏小正》云︰「是月織女東向。」蓋言星也。《春秋運斗樞》云︰「牽牛神名略。」《石氏星經》云︰「牽牛名天關。」《佐助期》云︰「織女神名收陰。」《史記‧天官書》云︰「是天帝外孫。」傅玄《擬天問》云︰「七月七日,牽牛織女會天河。」此則其事也。舊說天河與海通,近世有人居海渚者,每年八月,有浮槎去來不失期。人有奇志,立飛閣于槎上,多齎糧,乘槎而去,十餘月至一處,有城郭狀,屋舍甚嚴。遙望宮中,有織媍,見一丈夫牽牛渚次飲之。牽牛人乃驚問曰︰「何由至此?」此人為說來意,并問︰「此是何處?」答云︰「君還至蜀都,訪嚴君平則知之。」竟不上岸,因還如期。後至蜀,問君平。君平曰︰「某年某月,有客星犯牽牛宿。」計年月,正此人到天河時也。牽牛星,荊州呼為「河鼓」,主關梁。織女星則主瓜果。嘗見道書云︰「牽牛娶織女,借天帝二萬錢下禮,久不還,被驅在營室中。」河鼓、黃姑,牽牛也,皆語之轉。

是夕,人家婦女結綵縷,穿七孔針,或以金銀鍮石為針,陳几筵酒脯瓜菓於庭中,以乞巧,有喜子網於瓜上,則以為符應。

按︰《世王傳》曰︰「竇后少小頭禿,不為家人所齒,遇七月七日夜,人看織女,獨不許后出,乃有神光照室,為后之瑞。」宋孝武《七夕詩》云「迎風披綵縷,向月貫玄針」是也。周處《風土記》曰︰「七月七日,其夜灑掃庭中露,施几筵,設酒脯時菓,散香粉于筵上,以祀河鼓即牽牛也。織女。」言此二星神當會,守夜者咸懷私願。或云︰「見天漢中有奕奕白氣,或光耀五色,以為徵應。見者便拜得福。」然則中庭祈願,其舊俗乎?

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營盆供諸仙。

按︰《盂蘭盆經》云︰「有七葉功德,並幡花、歌鼓、果食送之,蓋由此也。」《經》又云︰「目連見其亡母生餓鬼中,即以鉢盛飯,往餉其母。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目連大叫,馳還白佛。佛言︰『汝母罪重,非汝一人所奈何,當須十方衆僧威神之力,至七月十五日,當為七代父母厄難中者,具百味五菓,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佛勅衆僧,皆為施主,祝願七代父母,行禪定意,然後受食。是時,目蓮母得脫一切餓鬼之苦。目連白佛︰『未來世佛弟子行孝順者,亦應奉盂蘭盆供養。』佛言︰『大善。』」故後代人因此廣為華飾,乃至刻木割竹,飴蠟剪綵,模花葉之形,極工妙之巧。

八月雨,謂之荳花雨。

八月十四日,民並以朱墨點小兒頭額,名為天灸,以壓疾,又以錦綵為眼明囊,遞相遺餉。

按︰《述征記》云︰「八月一日作五明囊,盛取百草頭露洗眼,令眼明也。」《續齊諧記》云︰「弘農鄧紹,嘗以八月旦入華山採藥,見一童子執五綵囊,承栢葉上露,皆如珠滿囊。紹問︰『用此何為?』答曰︰『赤松先生取以明目。』言終,便失所在。今世人八月旦作眼明袋,此遺像也。」或以金箔為之,遞相餉焉。

九月九日,四民並籍野飲宴.

按︰杜公瞻云︰九月九日宴會,未知起於何代?然自漢至宋未改。今北人亦重此節,佩茱萸,食餌,飲菊花酒,云令人長壽。近代皆宴設於臺榭。又《續齊諧記》云︰「汝南桓景隨費長房遊學,長房謂之曰︰『九月九日,汝家中當有大災厄,急令家人縫囊,盛茱萸繫臂上,登山飲菊花酒,此禍可消。』景如言,舉家登山。夕還,見雞犬牛羊一時暴死。長房聞之曰︰『此可代也。』」今世人九日登高飲酒,婦人帶茱萸囊,蓋始於此。

十月朔日,家家為黍臛,俗謂之秦歲首。

未詳黍臛之義。今北人此日設麻羹豆飯,當為其始熟嘗新耳。《彌衡別傳》云「十月朝黃祖,在艨艟上會設黍臛」是也。又天氣和煖似春,故曰小春。

仲冬之月,采擷霜蕪菁、葵等雜菜,乾之,家家並為鹹菹。

有得其和者,並作金釵色。今南人作鹹菹,以糯米熬搗為末,并研胡麻汁,和釀之,石窄令熟,菹既甜脆,汁亦酸美,呼其莖為金釵股,醒酒所宜也。

冬至日,作赤豆粥,以禳疫。量日影。

按:共工氏有不才之子,以冬至死,為疫鬼,畏赤小豆,故冬至日作赤豆粥以禳之。又晉魏間,宮中以紅線量日影,冬至後,日影添長一線。

十二月八日為臘日。《史記‧陳勝傳》有臘日之言,是謂此也。諺言︰「臘鼓鳴,春草生。」村人並繫細腰鼓,戴胡公頭,及作金剛力士,以逐疫,沐浴轉除罪障。

按︰《禮記》云︰「儺人所以逐厲氣也。」《呂氏春秋‧季冬紀》注云︰「今人臘前一日,繫鼓驅疫,謂之逐除。」《晉陽秋》︰「王平子在荊州以軍圍逐除,以鬬故也。」《玄中記》︰「顓頊氏三子俱亡,處人宮室,善驚小兒。」漢世以五營十騎,自端門傳炬送疫,棄洛水中。故《東京賦》云︰「卒歲大難,毆除羣厲,方相秉鉞,巫覡操茢,倀子萬童。丹首玄製,桃弧棘矢,所發無臬。」丹首帥赤幘也,逐除所服。《宣城記》云︰「洪矩,吳時作廬陵郡太守,以清稱,徵還,船經,載土船頭。時歲暮,逐除人就矩乞。矩指船頭云︰『無,所載土耳。』逐除人見而去。」小說孫興公常著戲頭,與逐除人共至桓宣武家,宣武覺其應對不凡,推問乃驗也。金剛力士,世謂佛家之神。案《河圖玉版》云︰「天立四極,有金剛力士,兵長三十丈。」此則其義。

其日,並以豚酒祭竈神。

按:《禮器》云︰「竈者,老婦之祭也,尊於瓶,盛於盆,言以瓶為罇,盆盛饌也。」許慎《五經異義》云︰「顓頊氏有子曰黎,為祝融火正也,祀以為竈神,姓蘇名吉利,婦姓王名搏頰。」漢宣帝時,陰子方者,至孝,有仁恩,嘗臘日辰炊,而竈神形見。子方再拜受慶,家有黃犬,因以祭之,謂為黃羊。陰氏世蒙其福,俗人所競尚,以此故也。

歲前又為藏彄之戲,始于鈎弋夫人。

按︰《漢武故事》云︰「上巡狩河間,見青光自地屬天。望氣者云︰『下有貴子。』上求之,見一女子在空室中,姿色殊絕,兩手皆拳,數百人擘之莫舒。上自披即舒,號拳夫人。善素女術,大有寵,即鈎弋夫人也。」辛氏《三秦記》曰︰「漢昭帝母鈎弋夫人,手拳,有國色,世人藏鈎起于此。」鈎亦作彄。周處《風土記》曰︰「進清醇以告蜡,竭恭敬于明祀,乃有藏鈎,俗呼為行彄。蓋婦人所作金環,以錔指而纏者,臘日祭後,叟嫗各隨其儕,為藏鈎之戲,分為二曹,以較勝負,得一籌者為勝,其負者起拜謝勝者。」周處、成公綏並作「彄」字,《藝經》、庾闡則作「鈎」字,其事同也。俗云此戲令人生離,有禁忌之家,則廢而不修。

歲暮,家家具肴蔌,一作核。詣宿歲之位,以迎新年。相聚酣飲,留宿歲飯,請為送歲。至新年十二日,則棄之街衢,以為去故納新也。孔子所以預以蜡賓一歲之出,盛于此節。

閏月,不舉百事。

按︰《周禮》云︰「閏月,王出居寢門。」故為閏字,門中從王也。是月也,不舉百事,以無中氣也。
  ↑返回頂部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