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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公案/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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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藍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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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湫埔溪畔泥窟之中,有死屍焉,莫知其所自來。適有好事者造其鄉,偵為竊賊王元吉,因謀賊弟王煌立,以為奇貨可居,藉嚇白墓洋楊姓。久之,無所獲,以活殺賺和來告。

  披閱之下,覺多可疑。煌立情詞激切,當堂具結請驗。時十一月十二日漏下二鼓也。余堂事畢,呼煌立至內署。察其言貌,似樸拙為人所愚。問誰主使,不以實告。

  度鄉民為命案入邑,必有約保左右其間。因留煌立他室,密遣人至其寓處,出袖中飛簽,立喚同來之貴山都約保。果有保正許元貴在焉。元貴大驚,以為事已敗露,誘卸訟師李阿柳。

  即簽拘李阿柳。

  據差役鄭伯、陳拱稟稱,李阿柳係普邑革退工房書吏,須黎明往普提訊。余曰:「不然,仍在王煌立寓中,急掩捕之。」

  有頃,阿柳至,自稱:「今日死矣!乞免刑,當吐實。」余曰:「善。」阿柳欲言不言,似有瞻顧狀。余恐書役中有與同謀者,授楮筆使書之。

  阿柳知不可欺,即據實直書商謀嚇詐情事。而訟師蕭邦棉、普棍張阿束及案前經承刑書鄭阿二皆與焉。即令鄭阿二跽下對質。飛簽拘出蕭邦棉、張阿束,皆頃刻而至。

  鞫訊情由,緣李阿柳在普多事,避罪入潮,與蕭邦棉投契。

  邦棉往龍湫鄉收租,攜與俱。有案賊曹阿左至寓齋,言窟中屍乃王元吉,數日前曾與楊如杰口角。白墓洋楊姓頗富饒,藉此詐財,甚不費力。邦棉遂使阿左招來屍弟王煌立;煌立難之,以家貧乏費為詞。邦棉即給煌立錢二百,阿柳代書提詞,將楊鳴高、楊如杰等十多人羅織詞內。又使阿左往邀許元貴。元貴齎詞至白墓洋,稱煌立欲赴縣控,為蕭邦棉、李阿柳所留。事可和息,須費銀八十兩。

  而是時,刑書鄭阿二亦以收租至白墓洋,從中議價,遍向楊家嚇索。諸楊不依。煌立、元貴因偽為入邑,至貴嶼,邦棉、阿柳又偽為留回。越兩日,會餘旋普,因又偽赴普邑,宿林惠山、張阿束之家。阿束又為講和,與鄭阿二、李阿柳等極力嚇索。自八十兩降而四十、二十,以及十兩。而楊如杰之母吳氏,終以並無毆打王元吉事情,且係貧寡,無可措應。遂出而以藉屍勒酷具控,而王煌立亦有活殺賺和之鳴。

  則此案之興,實由此一班訟師、宄棍、奸保、蠹書傍風生事所為。乃漏下尚未四鼓,而網羅盡皆弋獲,所謂恢恢不漏者乎!

  但王元吉作何,身死之處尚未明晰。次日詣驗,重傷遍體,且腰間竹篾二條,確係他處移來者。當場訊問,皆莫能知。

  心疑此偷兒被殺行徑,曹阿左案賊必知之,而阿左不到。

  因呼許元貴謂曰:「人命至重。今屍在曠野,未知兇手為誰,但案內有名,臨審不到者,即是矣。曹阿左不到,必係真凶。汝星夜拘出赴訊。如賄縱不出,則汝代抵償焉。」

  薄暮旋輿,過石埠潭鄉,鄉老幼數十人羅拜於道。問何為者,皆曰:「我等篤實農民,非有他事。因鄉居孱弱,十數年為賊所苦。幸公蒞止,始安生業。今田稻得收,園蔬無恙。喜公而來,迎公欲見公一面耳。束薪為炬,以送行。」余一一慰勞之,且曰:「汝等皆安居樂業,守法奉公,尊君親上,則我受賜多矣。明月在天,蟲沙畢照,此炬可以不勞。」耆老子弟皆夾道而趨,辭之不去。

  中有一老者將傾跌,余遣人扶掖請回。老者昂首言曰:「吾年六十有九,未嘗見此好官。今宵雖跌死,亦快活也。」余因令輿夫徐行,從容問所疾苦,則搖首曰:「今無矣。」問鄉間尚有穿窬否,則曰:「吾鄉無有,前途十數鄉亦無有。惟龍湫埔未盡絕,我不敢言。」余曰:「吁!無害。」老人乃附耳言:「彼處惡賊五人,竊劫無忌,今已死其一,即所驗之屍是已。餘四人,曹阿左、鍾阿表、黃近啟、羅阿錢,皆飛天手段難捕之賊也。」余心識之,越兩日,許元貴果獲曹阿左以來。將夾訊,阿左奮然吐實,侃侃而談。供稱與王元吉、鍾阿表、羅阿錢、黃阿瑞,共以竊奪為生。十月廿二夜,欲作穿窬。因無所獲,適楊如杰之弟楊阿印,獨宿園寮,看守地瓜。元吉潛入其寮,偷所蓋棉被,為阿印所覺,呼其名詈之。元吉欺印年幼,搶奪而去,售與黃奕隆,得錢八十文。阿印歸訴其兄,而如杰病起初羸,亦未如之何也。元吉又於二十四夜,偕阿左等四人同至鄭厝寮行竊,復為事主覺,喊鄉人齊出捉賊,棍棒交加,拒捕逃脫。阿左、阿表等四人,皆壯盛先奔,獨元吉餓悴行遲,受傷特重。以黃麻布褲纏裹頭顱,鮮血進透。

  二十五,遇阿印、如杰於鬼墓寮途中。阿印恃有兄同行,向元吉索被。互相爭角,當為鄉眾勸息,途之人所共知也。乃元吉夜宿於黃奕隆瓦窯內,數日殞身。奕隆恐有干連,偕其弟奕茂及黃阿瑞等,將屍移置曠野埔窟中。而元吉叔父亦知而不問,蓋以其身為匪類,不足矜憐,恐控出真情,反為門戶之辱也。

  因拘到鍾阿表、羅阿錢、黃阿瑞,俱供元吉伙盜及鄭厝寮拒捕受傷是實。黃奕隆繳出所買贓被,亦與阿左、阿表等供招相符。而黃阿瑞,即係黃近啟。蓋石埠潭老人所屈指而數群盜,入網羅,亦無一疏漏云。

  擬欲通詳律究,因念荒歉後,解累艱難,將蕭邦棉、李阿柳、鄭阿二,張阿束、許元貴,及案賊曹阿左、鍾阿表、黃近啟、羅阿錢、買贓移屍之黃奕隆、聽唆誣告之王煌立,分別杖責枷刺,各蔽厥辜。

  自是,潮邑訟師、土棍、衙蠹、猾保、姦宄、盜賊,皆人人震恐。地方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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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公案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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